作者ami2010 (双姓:减少男人再娶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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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健康你我他/不再偷吃虾…
时间Thu Oct 28 16:51:30 2010
【联合报╱Lee/北县芦洲】2010.10.28 10:30 am
有记忆以来,我就皮肤过敏,除了用药,医师还给了我一堆规定,不能喝牛奶、不能吃鸡
蛋、不能吃海鲜。
牛奶,我讨厌喝;鸡蛋,我不爱吃;鱼、螃蟹、甚至是龙虾,都吸引不了我,独独对虾子
例外,我超级喜欢吃虾子,只要看见虾子上桌,就会口水直流,恨不得塞满整口虾子大饱
口福,可惜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兄弟姊妹吃虾子。
我不甘心只能看别人吃,因此经常背着爸妈偷吃,让自己全身起红疹,经常劳烦爸妈带我
就医,让他们头很痛。
那天,爸爸的朋友曹伯伯带着3岁孙子来访。小小年纪的玮玮聪明可爱、活泼外向,可惜
他脸色苍白,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原来玮玮有先天性心脏病,无法跑、无法跳,也无法尽情地玩他最喜欢的投球游戏,多说
几句话,都会因为喘不过气而脸色发青,可是他不吵也不闹,安静地坐着等气顺下来。
玮玮的模样让人看了好心疼,妈妈赶紧拿出糖果请他吃。所有小朋友都喜欢吃糖果,玮玮
同样看到糖果就眼睛发亮,但他只吃了一颗,便不再吃了。问他,为什麽?他说,其他糖
果要留着明天吃,才不会发病。
玮玮让我很惭愧,从此我对虾子忌口,以免再度发病,让爸妈为我伤神。
【2010/10/27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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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00万好不容易养大一个女儿,却用不到100万聘金把她嫁出去,还要担心她被夫家虐待?
算来算去,把女儿"嫁出去"应该是"天底下最赔本"的生意吧!而且是赔很大~~ 很大~~
女人父母花500万养女儿,最後得到"甚麽"??? 不就赔了夫人又折兵???
与其把女儿丢给夫家人负责,不如女人父母自己要有能力爱护(保护)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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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nky507:唉唉 我也曾经贪吃吃了钓虾场的虾大过敏又肠胃炎 10/28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