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ACHI (壹周刊见习生)
看板ai-photo
标题[公告]使用者zaq123列入本版黑名单
时间Sun Dec 7 02:55:05 2008
板主於12月6日凌晨接获申诉
指称本版摄影人zaq123氏(已填写资料卡并登记有案),於11月23日於本版发表徵求文
申诉人回应该徵求後,与z氏一同外出拍照。而z氏於拍照过程中对申诉人有超出正当
规范的身体接触行为(拉扯衣服及强吻等),节录申诉内容如下(经校正笔误):
"要拍照时就觉得很奇怪摄影师对我有过份举动,当下我以为他是开玩笑,也没想那麽多
没想到他越来越超过,他在人多的地方整个把我右边肩膀衣服肩带往下扯。
瞬间我的内衣肩带也被他扯下,还好我内衣是两条肩带,外加当下我整个也傻住
只好半开玩笑的把内衣肩带拉回去,还有再拍侧面的时候却整个人把我压在墙上
再加上他身高也只有比我高一些些,所以刚好就......"
经版主联络申诉人後,申诉人已举列相关通联纪录,并愿为其言论负责。
本申诉案业已受理。惟被申诉人由於具有版友身份,得有七日之黑名单观察期
当事人可於申诉案成立七日内向版主提出抗告,
而有类似经验之第三人板友亦可出面指认,但不接受非当事人为当事人进行辩白。
观察期中一旦接获第三人指认,或当事人七日内不予回应(含无具体事证可辩驳申诉内容)
,黑名单会立刻发监执行。
使用者zaq123黑名单观察期为即日起至14,Dec.2008 00:00
黑名单观察期中,当事人将暂时保持水桶状态。
ai-photo BM
Hitachi Chen
7,Dec. 2008
--
「如果人的今生是为了弥补前世的一切,
那我的上辈子大概长的像金城武或林志玲;而且肯定比吴宗宪还花心个100倍。」
http://www.wretch.cc/album/hitachiche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53.36
15,Dec.2008 01:00 Update:
当事人未到案说明,zaq123氏黑名单确认发监执行,
并自本版摄影人资料库中永久除名。
ai-photo BM
Hitachi Chen
15,Dec. 2008
※ 编辑: HITACHI 来自: 218.166.58.245 (12/15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