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MiKi (余铁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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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医疗用品与器材禁止买卖赠送
时间Tue Feb 21 08:22:10 2012
提醒板友,卫生局有明文规定:
医疗用品和药品,如果广告、贩售、交换、赠送,都违法,罚锾高达200万。
虽说很多人都认为交换物品又没有营利行为,就不会触犯法律,
但是其实像是医疗用品(最常见就是隐形眼镜或药水交换)、
保健食品或药品都是不可以和人交换的,
看起来似乎不合理,坊间明明就一大堆店家违法贩售医疗用品却不开罚,
但是这一切都是站在保护他人健康而订立的法律,
以免因为无药师、医生认可而私自使用造成日後无法避免的伤害!
在省钱之余,还是要多加考量才行!
以下一则新闻给大家做参考
<新闻> 网路交换束腹带 妈妈挨罚
不少妈妈们生产後,有些婴儿用品用不着,乾脆上网互换,却因此被卫生局
盯上约谈,可能要被依贩售、交换医疗用品吃上20万元的罚单,18日有妈妈
出面哭诉,认为只是推动环保,质疑卫生单位太过分,请求手下留情。
示范束腹带就是这样捆的,洪小姐说,生产完已经4个月了,想要把束腹带
和一些用品在网路上与别的妈妈交换,但却被卫生局认为,她涉嫌违反药事
法,可能开罚3万元。
卫生局提醒,其实像拐杖、轮椅、棉花棒、OK绷,还有威而刚、四物汤、耳
温枪、保险套等等都属於医疗用品和药品,如果广告、贩售、交换、赠送,
都违法,罚锾高达200万。
但洪小姐很生气,认为这对推动环保的妈妈,太不公平了。
卫生局强调,他们还是看情节,其实上百的检举信当中,只罚了3件,但是也
要提醒妈妈,就算交换没贩售,还是触法,小心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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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47.138
※ 编辑: ETMiKi 来自: 115.43.47.138 (02/21 08:27)
1F:推 lopoko:推,这真的要注意~ 02/21 11:46
2F:→ eeso:150 12/05 10:13
4F:→ jonabeverley: 给院长看 同事推荐的 调理一阵子还不错 院长蛮耐心 03/29 08:21
5F:→ jonabeverley: 的 03/29 08:21
6F:→ Rainwoodwood: 0+押金500=$900 站内信 01/22 15:11
7F:→ Rainwoodwood: 推文自动跑到这篇QQ 请帮删 01/22 15:12
8F:→ corpsekiwi: 政府管真宽 08/30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