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hereo (无风 无雨 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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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贾静雯争女 孙志浩带走女恐触法
时间Sat Apr 4 17:01:40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04/8/1h9bh.html
TVBS更新日期:2009/04/04 12:32 雷凯雯
贾静雯争女 孙志浩带走女恐触法
艺人贾静雯婚姻亮红灯,她透过镜头喊话,希望老公孙志浩能让她
见女儿一面,不过根据法律,在没有同为监护人的贾静雯同意下,
孙志浩私自带走小孩,已经触犯了民法监护条例,严重一点,可触
犯刑法的准略诱罪,而贾静雯2天前,已经向法院申请停止孙志浩
监护权假处分,未来如果女儿在美国,甚至可能会上演跨海打官司
争女的戏码。
艺人贾静雯(98.04.03):「妈妈真的好爱你,真的好想你,希望你
快点回到我身边,谢谢大家。」
再也耐不住思女之情,贾静雯眼泪溃提,镜头前声声呼唤,因为4个
月下来,实在不知道丈夫把女儿带到哪里,两天前不得已,贾静雯
向法院声请停止孙志浩监护权的假处分。律师黄珊珊:「因为很多
人为了将来离婚官司里,为了要可以让对方屈服,很多人采用带走
孩子的方式,那这当然会侵犯到对方的监护权。」
根据民法规定,未离婚的夫妻仍共同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贾静雯
丈夫在没有她的同意下,擅自带女出境,并阻挠她和女儿接触,则触
犯了民法的监护权条例,若以刑法来说,无正当理由将未满16岁的小
孩带走,就是触犯了准略诱罪,依法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贾静雯(98.04.03):「我真的很想我女儿,不管我跟我先生,怎麽样
的争执,我都希望他能够回来,和我面对面。」
2005年,贾静雯夫妇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现在如果孙志浩和女儿人在
美,根据美国法律,贾静雯可以提出反父母绑架法要回女儿,不过由
於孙志浩拥有美国籍,贾静雯持台湾护照,想要回女儿,还得透过重
重国际法律协助,这对原本人人称羡的银色夫妻,最後可能因为女儿,
得跨海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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