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chura666 (excommunication)
看板Yup01-05
标题Re: 阿鲁巴辩证法
时间Fri Jan 28 22:55:25 2005
※ 引述《fishjam (热力学和时光旅行@)》之铭言:
: ※ 引述《dachura666 (养蜂达人)》之铭言:
: : 高中时我是个激烈的死刑支持者,
: : 上大学後慢慢开始产生怀疑,
: : ( 注意喔,我可还没开始说要废死刑)
: : 但转眼间,
: : 我已经到了可能永远离开法律界的关键时刻了,
: : 喜欢念书但没本钱念一辈子的书,有点遗憾。
: 我记得以前念过一篇课文,说
: 立法者应把法律定的严厉一点,像火一样猛烈,这样人民才不会轻慢它而受伤
: 如果法律太敦厚轻柔,像水一样,人民反而会轻视它,而溺毙
《韩非子》〈内储说上〉:
"夫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子必严子之形,无令溺子之懦。"
同一篇文章中又提到:
"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辄辜磔於市,甚众,壅离其水
也,而人窃金不止。夫罪莫重辜磔於市,犹不止者,不必得也。"
简单说就是杀头生意有人作,故倡重刑以阻之。
这是西元前两百多年的作品,
欧洲要到十八世纪的时候才开始对应报刑论有着比较深刻的讨论,
讽刺的是,却後来居上的影响我们现在的法学。
( 这中间两千多年的时间中国在干嘛? )
( 我这样说跟政治立场无关,文化是无形而延续的,
强加扭曲只会闹出澎恰恰鼻孔大那种笑话!)
言归正传,应报真的有效吗?一个人真的会因为惧怕处罚而不去犯罪吗?
应报刑论是理性主义下的产物,但人真的是理性的动物吗?
( 美国有死刑跟没死刑的洲,犯罪率差不多,甚至前者高於後者。)
: 虽然我承认我不是个相当守法的人,偶尔会闯闯小红灯,违规停车一下
: 但是至少知道不该去伤害他人,影响别人的家庭
为什麽你会知道?是与生俱来的慈悲心吗?还是有人教你?
要是今天没有人教过你呢???
: 破坏社会秩序的人还算少数,我们干麽为这些人牺牲掉法律的威吓性?
我的刑事政策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不教而杀谓之虐!(论语)
干!被打断了,有空再说。
: 文明人可讲人权,但是对心狠手辣,顽冥不灵的畜牲而言,他可曾想过被害者的人权?
: 杀人者不死,只会让社会败类更心存侥幸,造成更多家庭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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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自由
即是在绝对的规训之下
存在着那麽一点点反抗的可能性
~Michel Fouc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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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icton:法理学......对我而言 有点困难 呵呵XD 218.169.14.145 01/29
2F:推 dachura666:这个是法理学...?我没修过,感觉不像。 140.109.231.55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