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n (no way out)
看板Yup01-05
标题Re: [问题] 有没有知道~博弈理论game theory
时间Fri Sep 3 11:53:52 2004
※ 引述《dachura666 (Rent)》之铭言:
: ※ 引述《abomb (生命继起循环ㄚ仔)》之铭言:
: : 就是那个囚犯的两难阿....
: : 反正这个东西是没有正确答案的
: : 是那个美丽境界的纳许先生的大作
: 我没看过这部电影,
: 导演演员都吸引不了我,
: 但最主要还是对伟人传记兴致缺缺。
: : 应该是吧....
: 我曾在不同地方见过这个理论,
: 在生物学讲的是基因的理性(?)抉择,
: 在政治学讲的则是多数决选举的盲点,
: 我想在社会学、法理学应该也有一定的运用空间。
: 当然,她是源自於经济学,
: 算是很新的理论,
: 这个部分的我没有直接接触过,
: 但感觉上她跟浑沌理论有相似的气息,
: 以跳脱原有体系架构的论述,
: 推翻原本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真理。
: 印象中的例子是像这样的:
: 一案两名嫌犯共同被逮捕,
: 但都没有足够证据足以将其中任一人定罪,
: 检察官将其分别讯问并开出条件,
: 倘若其中一人认罪招供则刑期将会比另一人低,
: ( 在这个例子当然要将刑事诉讼自白效力的问题撇开不谈 )
我笑了 自白效力出现 那应该还需要个补强证据喔 哈哈
: 则囚犯甲乙将会陷入以下困境:
: 囚犯乙
: 不认罪 认罪
: 不认罪 甲1年乙1年 甲10年乙0年
: 囚犯甲
: 认罪 甲0年 乙10年 甲6年乙6年
: 则在每一个人都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情况下,
: ( 也就是经济学的基本精神 )
该说是古典经济学 亚当史密斯说的啦
但其他学派怎麽觉得 就未必罗 不过我也没念太多啦
: 这个情形只会有一个结果──两人都会认罪!
某个程度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 经济学者用这个前提吧
基本上这个概念最大的贡献在於适用anti-trust law(反拖拉斯)上
因为是可以判断是否是平行行为或者是来个合作概念 不过这是细节啦
: 结果远不利於两人都不认罪的情形,
: 整体刑期也比其他任何一种情况还多!
: 多数人理智的选择结果未必是客观上最好的选择,
: 法学上问题其实也是一样,
: 如同黄荣坚所说的,
: "即使社会思想主流对於人类的生活利益而言是一个负数,
: 法律本身也并没有什麽力量去改变。"
: 再下来,就是令人痛苦的结果,
: 在好的答案出现前也只能咬着牙接受。
法律的存在 我觉得有时候只是种解释与抑制
举凡民法上的各类契约 难道在民法典出现前就没有契约吗
当然有啊 他只是在解释与衡平罢了 希望达到个均衡点(只是有无做到啦)
而回到刑法典 这更是种衡平思想 希望达到平衡与公平的概念(当然有预防想法)
我从没想过法律可以改变社会 倒是法律该去适应社会吧
毕竟法律的本质 应该是从属在社会价值之下 没有社会哪来的法律
但我倒是多少有点赞成黄荣坚的想法 只是每个人的美好定义不同
怎麽符合大家的平均期望 还真是困难呢
还是去念我的书吧 真累人 唉
对了 大爷 我遇到你同学说
跟你一起做保险报告的一个女生
他人还满好笑得 我提到你 他还一直笑 直说你妙
想不到你的妙 到大学依然 也依然爱穿花衬衫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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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这个寂寥的城市
我也因而对此无言以对
不知是因为我的无奈
或是早已习惯於此呢
但我仍选择静静的观看这个早已失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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