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chura666 (不纯物寄托)
看板Yup01-05
标题Re: [问题] 急...法律系高材生快解答
时间Thu Jun 19 20:54:12 2003
※ 引述《abomb (改走粗活路线......)》之铭言:
: 补充说明 他应该满20ㄌㄅ....
: 然後事发以後就搬家ㄌ...是透过中间人才联络到他的
: 已经报过警跟做笔录了 然後有去调提款机的录影带阿....
: 可是警察说那不算证据 所以就算看到他也不能抓....
银行或邮局应该会有提领的时间纪录,
跟录影的时间一比对就OK,
如果连这都不能算证据那电视上整天靠这个叫民众提供线索是在干嘛?
如果今天这是两千万的案子警察会这样回答吗?
摆明了就是爱办不办的嘛!烂!
: 因为如果到刷ㄉ那ㄍ人坚持说 是当事人叫他去领钱的
: 有没有证据反驳他.....
好啊,那当事人当初为何叫他帮忙提那笔钱?
那笔钱为何又会跑到他口袋里?
我想依你的叙述这些在法律上都不是问题了才对,
重点不是关不关他的问题,
因为打刑事官司既难胜诉又没好处,
( 你怎麽知道他被关出来会不会怀恨在心寻仇报复?
如果後来当事人因此被砍死我们国家会做的只是再把他关进去一次而已。)
重点是钱要不要的回来,不用讲太多法律理论,
我想不管成年与否直接找他父母晓以厉害是最快的方法,
刑事官司(尤其是财产犯罪)的实用之处不是在让谁受到刑事制裁,
而是在能以合法的方式逼他人乖乖的把钱吐出来!
( 这种讲法真是一点法律人的良知也没有,
不过我应该有说过在工作上我是不谈感情的,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帮当事人讨到钱,OK?)
通常作父母都不会让小孩子因为这点小事情毁了前途,
慷慨解囊花钱了事,
重要的是那个人已经承认了,比较好处理。
: 而且我同学说 中宪老师还说
: 现在还可能为ㄌ犯罪零成长
: 所以想把这种小案子压下来 真黑暗阿
说到这个我还真是要感谢我国的警察文化,
就是因为这样我到今天保有清白之身,
还真是他妈的感谢他们的再造之恩啊!
听说这几年尤其有变本加厉的情势,
而小额窃盗正是第一大犯罪黑数!
余政宪那厮根本是光会作秀的庸材!
我甚至有可能光因为赌烂他明年总统就不投陈水扁了!
: : 先问他室友几岁 20岁以下就好解决
: : 他还不出来 可以叫他爸妈还 因为有连带责任
: : 我一时想到的是侵权跟不当得利说 这是民法啦
: : 至於刑法上 就是普通窃盗罪吧 有没有加重 这难说罗
: : 还有啥我想想再po喔
: : ^^^^^^^^^
: : 我觉得啊 这是一种手段
: : 可以跟他同学说 让他感到害怕 可能可还钱
: : 但是若真的做 满麻烦啦 而且你们有得到他的承认吗
: : 没有证据正明 再法庭上 是很虚的
: : 有的 好像是乡镇市调解委员会吧
: : 但似乎满糟的啦 我听说罢了
--
我们可是健康、优秀的不良少年,
岂能被中了毒瘾的病夫踩在脚下!
AKIRA~金田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6.2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