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cubitorium (两地书)
看板YuanChuang
标题Re: [闲聊] 我被excubitorium剽窃始末:自道
时间Sat Nov 12 11:07:19 2022
没有试图说服任何版友,以下一点想法,供诸位检视。(也衷心希望一切纷争到此为止。
)
首先,先来复习一下抄袭的定义。
朱宥勳《文学抄袭的三种类型》:
https://chuckchu.com.tw/article/158
1.
就S大提出的剽窃指控,这两日,我私下请教了身边对剽窃认定更有经验、更具学术相关
专业的朋友们(不只一位),以免我自己其实踩到了红线而不自知──我也曾担心疑惑我
是不是踩线了。是的,我自己就身处文学社群之内。(有心者皆能按图索骥,而确实也有
人这麽做了,我之前不愿公开,是自以为可以理性沟通,不愿显得以势压人)──就我问
得的结果,全数认为此事完全不存在剽窃问题。原因很简单,这些分析手法都是既有的工
具,S大既无法举证A+B+C是她一人发明,当然罪名也就无法成立。
S大可以一面不断要我举出A+B+C例子自证清白(即使我在《权宦》留言中拿音乐性譬喻主
要说明的对象是音乐性),接着,在我举出两个例子後,又改口要我证明「我才是A+B+C
原创」。明眼人都能看出,整件事很明显有罪推定,而更关键的是,呃其实S大也无法证
明在漫长浩瀚书评中您自己就是A+B+C的创造者,您都未必是创造者了,当然也不存在剽
窃您的问题。结案。
概念面讲完了,接下来谈心理层面。
此事起於数日前我在S大文下推文称赞(起码,在版上、在表面上,整件事由这里爆发)
,但假若我恶意剽窃,按常理,似无必要留言称赞,这岂不是拆穿自己读过文吗?同理,
遭指控後,应不至於还跑去请教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吧。(当然不信者也可以说此节全系我
自己胡扯)
S大指控我剽窃,我提出论述反驳──即使我可能能力不足,无法完全解释清楚──但我
也求教了专业第三方。作为受指控的一方,我想我已经尽到责任。
此外,我根本也缺乏剽窃S大的动机。
我主要做的是纯文学创作,另外兼写诗和散文评论。写再多篇原创小说评论,也很难获得
纯文学小说评论的资格,毕竟这完全是两种类型。何况,在这场域内有一条潜规则是,假
若不具备学者身分,通常不太会做出跨文类书评邀约。(简言之,假若你只写小说,杂志
编辑不会邀你来写诗评)
事情就是这麽凑巧,(目前为止)我本人不具备学者身分,我没在写小说。
S大曾指控我藉由剽窃获得光环,实则假若我对光环有追求,我的追求也不在此。
以数量而论,四年只发了十多篇文,应该也离「追求」、「经营(形象或其他)」什麽很
远。
我也是凡人,我内心可能也会偶尔闪过对其他才华洋溢的写作者的各种羡慕嫉妒,但并不
包括S大。从头到尾,我们根本分属不同跑道。
作为职业写作者,我完全有机会也有能力接给酬的(纯文学)创作和评论,在版上写评,
单纯因为原创是我闲暇消遣。翻过旧文的人都清楚,我曾多次提及书单靠版友推荐,也曾
在版上徵求书单,用了人家的,在时间心力有余裕的状态里,给一点回馈(推文或写心得
)是应该的。(但这毕竟不是工作,忙时简略写一下,殊不知原来这也会加重涉案嫌疑)
(而且,天啊难道大家读心得文是为了学写作吗我需要一步步细教???)
在版上写书评都是无偿的,而我大可以省下时间心力去写有酬、可累积名声和曝光度的稿
子,我动手写,单纯只是因为我觉得某文本有可读之处大家可以试试看,那你不喜欢,我
真的也没关系。
然而,写作同时也是个人品牌的累积。一旦越界,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信任关系会立刻瓦解
,文学社群也会赐剽窃者社会死。
就现实利益面,我亦无因小失大之必要。
当然,不信者仍然可以继续要求我在风格、修辞、结构等方面自证清白──我不清楚其他
场域是怎麽样,但在纯文学,一般来说,让写作者分析自己的作品是极其别扭离谱的一件
事……
当然,即使我谘询的第三方(们)否定此处有剽窃问题,也不代表人人都这样想。不过,
那个,我也多次就我当时可能处理不周延这部份致歉过喔。
(至於我为什麽处理不周延......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您很在意,我以为我解释完了。)
2.
S大曾质疑我本来只能谈情节,後来才开始关注写作策略等议题,这点也是抄他。这一点
前面我没正面回应过:原因很简单,随着我个人生命经验与身分的转变,关注重点当然也
会不同。四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大家平常看文口味都可能数月一变了──即使口味不变
,也可能被不同风格与子类型的作品所打动、划了不同重点。
S大曾质疑我不给观点credit,不是的,在我所出版的书,及相关采访、讲座中,只要有
机会,我永远乐於对曾在文学上启发我的人表达感激。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因为我特别聪明
或有才华而走到这里。
S大曾抨击(她所认为的)我的行为跟正常的交流累积不同,同样的话,容我奉还:假若
一个人有心厘清自己是否遭到剽窃,开启真实的沟通通常会比抱持偏见来得更有效益。某
部分我可以同理您的不快,但发文公审,花式能力贬低和人身攻击,我觉得这也不是正常
想理性沟通的样子。
我详细引注、交代自己的学思经历就说我一味崇拜权威,我分享什麽就说我好为人师。我
浮出水面是stalker,不见了就是避风头。好喔。
您以受害者自居,嗯,我也很後悔我干嘛要写心得文导致天外飞来横祸。
3.
这件事在我个人,其实也开启了一个新问题:何以纯文学评论历来少有抄袭争议?我猜(
以下个人猜测),一来是难以主张原创,没有人能够垄断任何研究方法;二来,但凡有读
者愿意读、愿意讨论,我们感谢都来不及了好吗……
当然也开启了反省,就是,我貌似真的没怎麽点到笔战的点数QQ(朱宥勳曾在《作家新手
村》套书中提及写作者一般不是平均发展点数(能力值)的,有人擅长采访,有人专事翻
译。)
4.
加码谈一下叙事和音乐。
叙事和音乐本来就会彼此呼应,轻与重,明与暗,冷与暖,这里面有比例问题,也往往涉
及美学和写作者个人情性。举例来说,刘梓洁〈父後七日〉寓重(死亡)於轻,藉以拉出
张力和凸显荒谬感。中间要怎麽操作,始终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可能。
但还有没有A+B+C的作品呢?哈代《黛丝姑娘》也算吧。(虽然我基於个人因素相当不喜
欢这本书……)
5.
S大可以自由陈述她的主观感受,但个人主观感受要成为对另一人的公开指控,除了提出
证据,这证据也需受社会通念(可能还有其他条件?)检视和衡量。
受指控者当然也可以为自己辩护。在我国,跟骚属於刑事犯罪,我前文既提到多年前我造
访过S大个版一两次,自然也做好了交付检警调查的最坏打算。倘若我确无stalker情事,
S大这一方就构成妨碍名誉之嫌。
再次强调,请勿有罪推定。
白话地说,大家都有工作都要生活,我和S大既无私交又分属不同场域,我真的没有时间
心力当她的stalker。
(不算岔题的岔题)
昨日读到张亦绚的话:「如果举发是随便、造假或是含有其他勒索与妨害名誉的恶意企图
,只会使确实并基於权益保障的受害人的争取之路更颠簸难走。」我内心实在很受震动与
安慰。
6.
再说一次,我没有试图说服任何人。
我不得不选择自清,自暴身分,乃因为剽窃在文学社群内部是极其严重的罪名,而
stalker这指控对我个人来说不能忍。
我仍然非常珍惜本版版友曾给予过的书单、书评以及这次事件中的理性讨论,也感谢私下
传讯息写信安慰我的人。(还有被我麻烦到的第三方们,当然)我也仍然敬重那些认真写
书评的版友,文笔和观点是一回事,有没有热忱是另一回事。
我同时也对S大自觉遭遇到的一切感到相当遗憾,其实,您大可以一开始就私下来问我的
。我或许未必有能力详细解释到让您满意,甚至改变您的想法,但我可以跟您一起寻求专
业第三方讨论此事。
最後,我已经很努力克制自己,不去过分揣测S大或任何人是否怀抱着恶意,但我的耐心
到这里也差不多用完了。此事诚然可受公评,但如果还要继续以人身攻击或污蔑的方式进
行沟通,或持续散播不实言论以诋毁我的名誉、损及我和出版社(现在和未来)的商业利
益,请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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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3.74.13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YuanChuang/M.1668222441.A.F95.html
※ 编辑: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台湾), 11/12/2022 11:12:55
1F:推 bllove: 原原po的诉求是以後不要再有他控诉的那些情况发生在你的文11/12 12:11
2F:→ bllove: 章上,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不再看他相关文就好了吧,这样11/12 12:11
3F:→ bllove: 也可以避免你们用词或是心得要点重叠的问题,因为你说你看 11/12 12:11
4F:→ bllove: 过他的文,难免瓜田李下,在此不评论你们文章观点是否存在11/12 12:11
5F:→ bllove: 剽窃问题,读者自有公断11/12 12:11
6F:推 feather926: 前面E大请S大查IP都被拒绝了,简单一句我没看过我是11/12 12:14
7F:→ feather926: 不觉得会被采信啦。 11/12 12:14
8F:→ mosocu: 越解释越糟诶,因为对方无法证明A+B+C是她发明的,所以我11/12 12:20
9F:→ mosocu: 接在她後面也写A+B+C又如何?被「巧合」的人还要先证明自11/12 12:20
10F:→ mosocu: 己?这也太粗暴了,我本来在S大的文还在质疑她,但我现在11/12 12:20
11F:→ mosocu: 看你的文觉得很不ok,不要说你失去耐心,旁观人也失去耐11/12 12:20
12F:→ mosocu: 心了11/12 12:20
13F:→ bllove: 这个就需要自己避免了,如果同样状况持续发生,也太奇怪11/12 12:22
14F:推 ciel89: 我觉得可以看看原文 e大说的音乐明暗快慢 与s大主张被剽窃 11/12 12:27
15F:→ ciel89: 的明暗比较赏析方式 在我看来完全不是同一件事... 11/12 12:27
16F:推 clairewind: 我也觉得单凭相似(有时甚至不是相同)用字,和内涵11/12 13:47
17F:→ clairewind: 全然不同的对比骨架,就说别人抄袭,这个罪名成立也11/12 13:47
18F:→ clairewind: 太轻易了吧11/12 13:47
19F:推 bobee: 我是觉得「方法」、「观点」上的相似顶多说是模仿、学习、11/12 14:26
20F:→ bobee: 借用......用到「剽窃」二字好像有点过了,但看s大描述的经11/12 14:26
21F:→ bobee: 历过程,是可以理解s大为何觉得不舒服。 11/12 14:27
22F:推 sinomin: 我的猜想是:你们上过一样的课or听过一样的演讲or看过同11/12 15:35
23F:→ sinomin: 一篇叙事分析的文章,回家後各自内化後诞生了类似架构的11/12 15:35
24F:→ sinomin: 分析手法,以及在文本中使用了相同的词汇。11/12 15:35
25F:→ sinomin: 一切仅是猜想 11/12 15:36
26F:推 ht1231: 不知为何这篇回文给我跳脚的感觉,对e大没有恶意也可能我11/12 16:01
27F:→ ht1231: 理解不佳吧,後续这些回应我想还是没办法回答到s大的点上11/12 16:01
28F:→ ht1231: ,只是上升至e大不得不要向我们介绍现实的本职工作,不幸11/12 16:01
29F:→ ht1231: 没有点亮笔战技能、损及商誉自行负责什麽的,作为旁观者我 11/12 16:01
30F:→ ht1231: 想还是继续旁观不要再讨论好了11/12 16:01
31F:推 oopshug: 今天看了系列文,觉得除了「世情/言情」、「世情/奇情」11/12 16:45
32F:→ oopshug: 的部分有些巧合外,其他用词如:爱无能、悲悯、道,都不11/12 16:45
33F:→ oopshug: 是新鲜说法了,要以此说剽窃各人觉得有些过头;另同意上11/12 16:45
34F:→ oopshug: 面c大所言,两人说的「明暗」指得不是同一件事。至於Stal11/12 16:45
35F:→ oopshug: ker这个指责涉及刑事就更匪夷所思了,到地检署根本连侦查11/12 16:46
36F:→ oopshug: 都不会有吧。 11/12 16:46
37F:推 lucias: 所以楼上是想看到什麽呢? 11/12 16:56
38F:→ lucias: 逐句逐条的以S大给的"证据"解释哪里没抄吗11/12 16:56
39F:→ lucias: 看一件事要综观来看吧,何况是跨越四年这麽长时间的指控11/12 16:56
40F:→ lucias: E大解释了自己无动机也没时间去做S大指称的stalker行为,11/12 16:56
41F:→ lucias: 一切不是因为S大觉得有人跟随她进而觉得模仿她开始的吗?11/12 16:57
42F:→ lucias: 甚至花时间找了第三方证明,努力阐述自己的思路,我不知道11/12 16:57
43F:→ lucias: 要做到什麽地步才能满意 11/12 16:57
44F:→ lucias: 已经站边的别说自己旁观吧11/12 16:57
45F:推 ht1231: lucias 大你好,不知道你有没有从头看过所有文章及s大新回11/12 17:43
46F:→ ht1231: 覆的留言更新,这一切的指控并不是你说的从跟随进而开始模11/12 17:43
47F:→ ht1231: 仿,我并不是想看到什麽逐条说明文,我想表达的是从第一篇 11/12 17:43
48F:→ ht1231: 文看到现在我的感受是s大在说A,e大回的是B,所以在e大上11/12 17:43
S大要的东西听起来蛮多,而且变来变去的。
49F:→ ht1231: 一篇文我回覆说出了这个感受说明为什麽e大的回覆、举例难11/12 17:43
50F:→ ht1231: 以服人,因为看下来我觉得他们两位谈的是不一样的东西,并 11/12 17:43
51F:→ ht1231: 且站在e大立场我与其他提出不一样声音的版友应该也是有跟11/12 17:43
52F:→ ht1231: 我同样的感受,并非我在站边,我认同这篇文e大所说其实s大11/12 17:43
53F:→ ht1231: 直接找他或是两位在对方文下回覆「直接对话」比我们这些旁11/12 17:43
54F:→ ht1231: 观的人讨论效果会好很多,毕竟旁观者总是有词不达意的地方11/12 17:43
55F:→ ht1231: ,可能让你误会我是在抨击e大,但在这篇文我的感受如上述11/12 17:43
56F:→ ht1231: ,虽然底下讨论的热火朝天,但两位的谈论始终不在一条线上11/12 17:43
57F:→ ht1231: ,并且现在又加入了e大的本职工作、第三方等等,我以为众 11/12 17:43
58F:→ ht1231: 版友先前所回覆是在促进对话、讨论,但在这篇文看到e大说 11/12 17:43
59F:→ ht1231: 反省自己没有点亮笔战点数,我确实是有点为s大跟其他版友11/12 17:43
60F:→ ht1231: 感到可惜11/12 17:43
也许是笔战这个词让您感受不佳,不过,我所指的是(短时间内)论证与反驳对方论点的
能力。我反省自己可能缺乏这技能。但我并未否定众人付出的心力时间,只要是秉持良好
理性态度参与讨论都行。
而我也能理解,普通人乍听有人「站出来揭发另一人的恶行」之类的事,先天上会倾向给
予前者同情(起码第一时间是这样)。
61F:推 idrilann: 版上相关的文章都仔细看过了 也觉得以原原po的诉求11/12 17:57
62F:→ idrilann: 也觉得两造谈的不同事情 好像也不会争论出一个令双方 11/12 17:59
63F:→ idrilann: 都满意的结果 作为旁观希望之後不要再有类似情况就好了11/12 18:00
64F:→ idrilann: 也很谢谢、希望每一位愿意分享书单或心得的板友继续分享11/12 18:02
(以下补充和上述推文版友无关)
我前文说过了,一旦越界,社群内部和读者对你的信任关系都会被打碎。举例来说,就像
一间卖大福的店,豆大福出现重大瑕疵,顾客也绝不可能购买同一间店卖的草莓大福。
我不敢说我有什麽能力、这能力到哪,但,起码我的创作和评论成果已通过文学社群内部
和市场的检验。
我没有出版原创小说评论的计画,并无利益动机。我所谘询的专业第三方也不是出版社,
谘询时我检附的是原始资料。为避免版友受误导,特此澄清。
※ 编辑: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台湾), 11/12/2022 20:57:54
65F:→ POPBOBO: 觉得抽换概念。然後用「点亮笔战」这词有点过火。从头到 11/12 20:55
66F:→ POPBOBO: 尾都是双方合理的叙述。11/12 20:55
67F:→ mottled: 除非这个帐号有跟您提到的任何文学一类的身份有关系,不11/13 01:13
68F:→ mottled: 然您在文章开头与结尾提到的社群与出版社,其实都容易让 11/13 01:13
69F:→ mottled: 人观感不佳,尤其在开头还说了「不愿显得以势压人」而您11/13 01:13
70F:→ mottled: 目前却已提及……11/13 01:13
其实有关联喔。可以理解您的说法,也对此很无奈,但适时提醒人要为自身言行负责,我
认为也有必要。
71F:→ mosocu: 你理解普通人第一时间会同情控诉他人恶行的人??你回应就11/13 02:05
72F:→ mosocu: 回应,还酸一下版友干嘛呢11/13 02:05
普通人只是相对於具有相关背景知识者的概念,今天假若议题换成风力发电,那我也是普
通人。不确知这说法哪里冒犯您。
※ 编辑: excubitorium (210.242.76.227 台湾), 11/13/2022 05:24:50
73F:推 MLEEAN: 关於同情控诉他人恶行的人,我不知道别人,至少我没有。 11/13 07:55
74F:→ MLEEAN: 我反而一开始还觉得是S大太敏感、太自以为是;直到无意间11/13 07:55
75F:→ MLEEAN: 看了两位过往的发表心得,我才理解她说的是什麽,转而同 11/13 07:55
76F:→ MLEEAN: 情她。11/13 07:55
77F:→ MLEEAN: 电脑跟手机都是原本就有的东西,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变成智慧11/13 07:55
78F:→ MLEEAN: 型手机就是创意,可是在智慧型手机面世前就是没人想到要 11/13 07:55
79F:→ MLEEAN: 做这件事,S大就是把她产出[智慧型手机]的过程掰碎了细11/13 07:56
80F:→ MLEEAN: 细的写出来,我也想看E大您分享产出[智慧型手机]的过程。11/13 07:56
81F:→ anils: 楼上讲的我顿时懂了!这样e大开厂出智慧型手机算嫖窃吗?11/13 11:38
82F:推 okiayu: 这样我也懂了,原来现在的智慧型手机厂牌大部分都是剽窃狗 11/13 12:58
83F:→ feather926: 举例为何越来越偏题,iPhone、Android、google 手机11/13 13:04
84F:→ feather926: 全都算智慧型手机,所以要说这几家里除了第一间以外11/13 13:04
85F:→ feather926: 其他牌都是剽窃吗? 11/13 13:04
86F:→ feather926: 啊被楼上抢先了QQ11/13 13:04
87F:→ sinomin: 不同意智慧型手机的产生是创意喔...很多产品无法问世的原11/13 14:45
88F:→ sinomin: 因不只是创意,而是技术...简单来讲就是晶片。晶片也不是 11/13 14:45
89F:→ sinomin: 创意就能产生的东西,与之相关的是科学元素以及制造精密11/13 14:45
90F:→ sinomin: 产物的机器...扯太远了11/13 14:45
91F:→ sinomin: 不过你这个举例反而很好的护航了E大,在这些词汇及ABC早11/13 14:48
92F:→ sinomin: 就存在的情形下,你如何证明A+B+C就一定是她剽窃S大? 11/13 14:48
93F:推 beneficiary: 姑且不论其他,但8楼所言,被巧合的人本来就该证明清11/13 15:07
94F:→ beneficiary: 楚她的原创性才能主张权利吧,不然拿什麽立场来说别11/13 15:07
95F:→ beneficiary: 人stalker 11/13 15:07
96F:推 MLEEAN: 你们可以去搜寻一下智慧型手机的先驱,就算是把智慧型手11/13 16:03
97F:→ MLEEAN: 机发扬光大的苹果公司也不会去宣称智慧型手机这个创意是他 11/13 16:03
98F:→ MLEEAN: 们的喔。11/13 16:03
99F:推 SARAH12349: 问题不就是无论现在的s大e大也都不是什麽先驱或独创吧11/13 16:16
100F:→ SARAH12349: ?这又是什麽奇怪的比喻 11/13 16:16
101F:推 MLEEAN: [创意]可以被使用,被发扬光大,可是还是要尊重原创者11/13 16:23
102F:→ MLEEAN: 不是吗?11/13 16:23
103F:推 Anthyacc: 但e大也没主张这个写法的创意是自己的? 从头到尾都是11/13 16:37
104F:→ Anthyacc: 说是既有常见用法吧,这样是不是反而又帮e大护航了 11/13 16:37
105F:推 MLEEAN: 不是 楼上你要不要看一下文章的标题11/13 16:40
106F:推 MLEEAN: 还是其实你们觉得S大的心得不是什麽创新独特的观点见解,11/13 16:45
107F:→ MLEEAN: 所以就算写出相似的观点也不算剽窃喔这样 11/13 16:45
108F:→ sinomin: 在我眼中,ABC都是非常常见拿来评论文章的手法,她自己也11/13 18:05
109F:→ sinomin: 说各种混搭都很常见,但坚持A+B+C就是自己独创...?11/13 18:05
110F:→ sinomin: 至少,说服不了我 11/13 18:12
111F:→ sinomin: 在这之前我两造都不认识,纯粹自己看完之後的感觉罢了11/13 18:23
112F:推 sinomin: 甚至我讲难听一点,传统文学本来就是跟音乐挂勾,拿音乐11/13 18:37
113F:→ sinomin: 来评论文章不是老生长谈,而是只要深入评论几乎都会拿音11/13 18:37
114F:→ sinomin: 乐来相比。拿快板慢板来说别人是剽窃她的...别闹了 11/13 18:37
115F:推 Anthyacc: 推s大的说法,我的想法也是这样,更遑论是否真的为A+B+C11/13 18:56
116F:→ Anthyacc: 都还有待商榷……毕竟以「明暗」这个要素来看,一个是在11/13 18:56
117F:→ Anthyacc: 讲文章内的两条故事线,一个却是音乐的调性,至少对我 11/13 18:56
118F:→ Anthyacc: 来说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被硬是扯在一起11/13 18:56
119F:推 abby2007: 觉得被讲stalker真的是会觉得被泼脏水 11/13 19:03
120F:推 MLEEAN: 所以根据以上的看法,从音乐与文学节奏+明暗这个A+B+C的联11/13 21:36
121F:→ MLEEAN: 合技,还有一些观察到作者以不同文体的传达概念的赏析观点11/13 21:36
122F:→ MLEEAN: 等等这些你们看来出现在E大的文章也是很合理罗? 11/13 21:36
123F:推 ciel89: 在我看来是C根本就不存在 谈何ABC联合技...意义根本不同啊11/13 21:39
124F:推 okiayu: 推楼上c大11/13 22:12
125F:→ sinomin: 但是他们分析的是小说欸,小说背後还有一个作者在写文,11/13 22:55
126F:→ sinomin: 作者有那样的笔法,还不准人去分析了? 11/13 22:55
127F:→ sinomin: 小说前後对照、配角的选择衬托主角、明面上的情节及暗地11/13 23:01
128F:→ sinomin: 的阴谋,这也是很常见的小说架构,还是要回去说小说作者11/13 23:01
129F:→ sinomin: 剽窃他的心得写作模式了啊? 11/13 23:01
以下是我个人观点,供参。
我以为S大此说可能也部分解释了何以书评历来较少遇到抄袭争议,因为小说家∕作者已
经预先设置好了主题∕内核∕价值观,读者循着小说家布下的线索看到,那也是很自然的
事
。(遑论类型小说(原创、言情等)中多半有所谓套路)(注:我并无否定评论文章的创
造性之意)
130F:→ sinomin: 我就问一句,修辞法的「映衬」你们是还给国中老师了吗?11/13 23:04
131F:→ sinomin: 整篇指控看来就是「我觉得你有问题,所以你所有行为都有 11/13 23:26
132F:→ sinomin: 问题」,连看起来丰富的证据都只是那几句话翻来覆去拼命11/13 23:26
133F:→ sinomin: 的嚼去贴她自己的文。11/13 23:26
※ 编辑: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台湾), 11/14/2022 00:19:49
134F:→ POPBOBO: 就好奇一件事,来这边「挺」E大坦坦荡荡的ID,我怎麽都没 11/14 00:21
135F:→ POPBOBO: 印象在原创版出现过。 11/14 00:21
136F:→ GP1028: 反正现在就是各持己见陷入胶着嘛,场外的人也不要太激动 11/14 00:24
137F:→ GP1028: 。不过楼上,哈~我也有这感觉。 11/14 00:24
139F:→ sinomin: 我自己po我的留言纪录,这样有资格发表意见了? 11/14 00:26
140F:→ GP1028: …s大也不用这麽急,查ID很容易,应该不会有人误解你吧 11/14 00:30
141F:→ sinomin: 我自己动手比较快 11/14 00:31
142F:推 feather926: 接在s大下回那句话要说没有在暗示谁我觉得有点明显啦 11/14 00:43
143F:→ feather926: 。只要回的内容有理,有何关系?不少人也是长期潜水 11/14 00:43
144F:→ feather926: 不回文的要怎麽证明?11/14 00:43
145F:→ feather926: 而且有几位明明就是原创长期版友,不要自己不记得所11/14 00:44
146F:→ feather926: 有人就在那质疑。 11/14 00:44
147F:推 GP1028: ?说什麽都不对,现在是只要不是同一看法就被打成敌人吗11/14 00:47
148F:→ GP1028: ?闲聊文才看到S大发言,没那麽蠢的暗指他什麽吧,而且我11/14 00:47
149F:→ GP1028: 本就无意说他什麽。 11/14 00:47
150F:→ feather926: 提出那句疑问的又不是G大,不用自己那麽快拉椅子坐。11/14 00:49
151F:→ GP1028: 那同样的这句话也送给S大。 11/14 00:49
152F:→ feather926: 而且认真说说出那句话的P大才是在暗示挺E大的都是非 11/14 00:50
153F:→ feather926: 版友吧,到底谁才在把反对意见打成敌人? 11/14 00:50
154F:推 okiayu: 笑死人现在要资格论了是不是?你也不用在那边好奇,你就 11/14 00:51
155F:→ okiayu: 板上或直接全站搜寻一下大家的ID就可以啦11/14 00:51
156F:推 okiayu: 我好心帮你这个伸手牌找我自己,本人在本板第一篇文章是2 11/14 00:54
157F:→ okiayu: 008年10月8日,这样有没有资格可以说话了呀? 11/14 00:54
158F:推 okiayu: 酸溜溜的放地图炮质疑质疑别人都是不常见的ID,好嘛人家 11/14 00:59
159F:→ okiayu: 自己证据贴上後才假惺惺的说“我没有暗指你啦”,话都给 11/14 00:59
160F:→ okiayu: 你说就好了嘛 11/14 00:59
抱歉,容我出个声委婉提醒,我很感谢诸位的参与,但此事既然可受公评(也占用版面讨
论),应该就没有所谓的资格问题。这无助於讨论,也容易引发不必要的龃龉。
※ 编辑: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台湾), 11/14/2022 01:10:36
161F:→ okiayu: 查ID很容易那你查完再放炮啊,查都不查就放炮,啊不就还 11/14 01:01
162F:→ okiayu: 好我们都有发过文,不然长一百张也证明不了自己 11/14 01:01
163F:→ GP1028: 楼上现在是要战我?我刚就说搜ID很容易,我不会也没必要 11/14 01:03
164F:→ GP1028: 去暗指谁,就算是很久没出没的人,搜一下都看得到,我没 11/14 01:03
165F:→ GP1028: 那麽蠢吧。你气势汹汹的直接给我戴上地图炮的帽子,我真 11/14 01:03
166F:→ GP1028: 是无言以对,ok啦你说的都对,错的是开口发言的我~ 11/14 01:03
167F:→ feather926: 诚心建议,虽然提出疑问的不是GP大,但您的「哈~我11/14 01:07
168F:→ feather926: 也有这种感觉」在旁人看来就是同意P大说法。下次或许 11/14 01:07
169F:→ feather926: 可以换个委婉点的用词。 11/14 01:07
170F:→ GP1028: 我是同意他说法没错啊,但我哪知道他说谁?你们也不知道 11/14 01:09
171F:→ GP1028: 我说谁,就直接给我戴帽子?就刚好在留言底下回了就是说 11/14 01:09
172F:→ GP1028: 你?到底是谁搬椅子 11/14 01:09
173F:→ GP1028: 那我在此说一下,对所有觉得我在暗指你非原创版版友的人 11/14 01:10
174F:→ GP1028: 说声道歉,我没有也无意说你,那如果你觉得我在说你,那 11/14 01:10
175F:→ GP1028: 就是我错,都是我误解,非常抱歉。 11/14 01:10
176F:→ lucias: 应该在说我吧,我2012就在了,只是偶尔上来找文。唯一有留 11/14 02:21
177F:→ lucias: 下纪录的只有寻文解答,以後还是不要发言好了... 11/14 02:21
179F:推 okiayu: 你是不是不知道地图炮的意思?我才想说随便啦你说什麽都 11/14 07:40
180F:→ okiayu: 对咧,要嘛就直接把那些id说出来,不然你用“有些人”的 11/14 07:40
181F:→ okiayu: 地图炮当起手式,那不是那些人的人当然会不高兴啊,这不 11/14 07:40
182F:→ okiayu: 是事後用“我不知道哪些人”可以解释的,你都不知道是哪11/14 07:40
183F:→ okiayu: 些人,那你怎麽知道有id很少出现在板上以致於去附和这句 11/14 07:40
184F:→ okiayu: 话?要不要看一下你说了什麽啊? 11/14 07:40
185F:→ okiayu: 而且与其说战你,我主要就是想反驳资格论而已 11/14 07:41
186F:→ lucias: oki大,深呼吸消消气~吸气吐气(拍拍) 11/14 08:14
187F:→ sinomin: 没办法P大直接在我留言底下说挺的都是没看过的,只好先动 11/14 08:45
188F:→ sinomin: 手反驳一下~ 11/14 08:45
189F:→ sinomin: 刚用「作者对人物的悲悯」这句话去google,从曹雪芹到鲁11/14 09:01
190F:→ sinomin: 迅都有,所以...剽窃?抄袭? 11/14 09:01
191F:推 okiayu: 谢谢l大,大家都很理性,相较之下我真的比较激动 XD 11/14 09:03
192F:→ okiayu: 我去冷静 OwO 11/14 09:03
193F:推 anils: 引战的人很高招!点一炮人就消失,让其他人战成一团:D 11/14 09:37
194F:→ Leeling: 啊..不能发新文了,我截张图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 11/14 11:38
谢谢L大的分享。这其实也是我前文建议的,透过私信或其他管道问我,我可以解释(比
如我自认我的明暗根本和S大的解读不同)。如果我能力不足无法改变她的看法,起码她
不用继续单方面揣测或忍耐,我们也可以一起及时求教第三方。
在情绪长久堆叠累积前先着手处理,我以为,应该也比较有益於沟通本身。
196F:推 avycia: 推leeling 大的处理方式,不过如果私信对方直接给对方定罪 11/14 11:58
197F:→ avycia: 大概跟这次结果殊途同归 11/14 11:58
198F:推 feather926: 如果E大会愿意的话个人会很佩服,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不 11/14 11:58
199F:→ feather926: 会愿意。毕竟这几天看下来,一方先是被质疑文笔像大11/14 11:58
200F:→ feather926: 学生、没有现代文学训练、如Stalker、瓢窃甚至到留言 11/14 11:58
201F:→ feather926: 中人格都被质疑。老实说骂的还不够难听吗?而且会愿 11/14 11:58
202F:→ feather926: 意私下沟通一开始就不会有整串事件发生了吧。 11/14 11:58
这边容我稍稍帮S大讲句话,假若一开始(2021年夏)获得更妥善澄清,S大情绪应该不至
於长时间堆叠,用词大概也就不会像现在这麽强烈。
我可以理解她的不快,但公开做人身攻击这点不行,我有就此提出提醒。
203F:→ sinomin: 这件事给我的感觉是:把红茶绿茶乌龙茶加一起混搭,这样 11/14 12:18
204F:→ sinomin: 混搭非常少见,但有独创到其他人做不出来吗?这也不是什 11/14 12:18
205F:→ sinomin: 麽说破不值钱,他就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随手调出来。 11/14 12:18
206F:→ sinomin: S指控的素材原料(评论分析模式)就是这麽烂大街! 11/14 12:19
207F:推 avycia: leeling 大的意思应该是S大如果是私下先私信E大可能就不会 11/14 12:21
208F:→ avycia: 有这整件事了(不过看po文对S大来的她有在个网po文就已经 11/14 12:21
209F:→ avycia: 是告知对方了);我的意思是若私信给对方就已经定好罪要对 11/14 12:21
210F:→ avycia: 方承认,最後走向还是会跟这次一样 11/14 12:21
211F:→ feather926: 其实S大在前一篇丹麦发文中就有提出过质疑,当时E大11/14 12:28
212F:→ feather926: 也回了,可能对她而言就算解释了吧。但看起来回覆不11/14 12:28
213F:→ feather926: 够解答所以几小时後就发生了整件事的开头。11/14 12:28
这边我稍微补充说明,原本2021年8月《权宦》文中,有位N大留言质疑过论点与S大相似
,当时我有简短回覆,我的「我以为此事我已经解释过」,是说这个。
直到前几日,S大在丹文我的留言下忽然旧事重提,我读到以後极惊诧并留言否认,但S大
有说整件事她会另外发文,我只能静待她发文。(这时我才读到维权文)
214F:推 avycia: 同样的创意不会只有一个人想到,但先提出者觉得是他的创意 11/14 12:29
215F:→ avycia: 被後来者偷了(姑且先假定这个先提出是真的先提出) 11/14 12:29
216F:推 feather926: 我只想说原创版不是全世界,这边版友虽然多,但不代 11/14 12:32
217F:→ feather926: 表原创版以外世界就没有人这样组合过。11/14 12:32
218F:→ sinomin: S是内化後有她的框架是没问题的,但是指控别人使用「文学11/14 12:34
219F:→ sinomin: 音乐节奏快板慢板明暗证道悲悯入坑」那些词就是剽窃...这11/14 12:34
220F:→ sinomin: 些词真的没有冷门到别人凑在一起用就一定是参考她的啊! 11/14 12:34
221F:推 avycia: 是的,而S大一开始就在公开的平台(不管是在个网还是在本 11/14 12:35
222F:→ avycia: 版)提出质疑,直接定罪对方,对方的解释听起来不过是狡辩 11/14 12:35
223F:→ avycia: 就是不承认罪名越演越烈 11/14 12:35
※ 编辑: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台湾), 11/14/2022 15:28:52
※ 编辑: excubitorium (118.163.74.135 台湾), 11/14/2022 15:45:16
224F:→ feather926: E大,因为那位N大就是E大朋友,她在自己的文内提到朋 11/14 15:54
225F:→ feather926: 友决定先代替她留言看看您反应如何。所以为何要这样 11/14 15:54
226F:→ feather926: 迂回来迂回去不要一开始就好好对话呢。11/14 15:54
227F:→ feather926: 修正:N大是S大朋友。11/14 15:54
实话说,我不确定N大和S大关系为何,也不愿多做揣测。但总之,不要未审先判,不要在
自己个网上发文(我看不到......)直接来问我是最有用的。
228F:推 cassie0304: 原来那位留言提到S大的是她自己的朋友…11/14 17:46
※ 编辑: excubitorium (223.140.242.248 台湾), 11/14/2022 18:00:12
229F:→ feather926: 为了证明我不是自己猜测的附上截图 11/14 18:43
232F:→ feather926: 以上纯粹为了证明我没有未审先判 11/14 18:47
233F:→ feather926: 看错了原来E大不是跟我说,但反正还是附上我这样说的 11/14 18:55
234F:→ feather926: 来源。 11/14 18:55
未审先判不是说您XDDDD(是说这整件事的处理)
我有记得看过这个(刚刚一时没找到),我印象中是「S友人建议看看我怎麽跟第三人讨
论」,但没有明确说S友人自己来当那个第三人。感谢支援截图。
补充说明,我当时(去年夏天)假若能更妥善处理,或许不至如此,但我也真的以为我处
理过了。
※ 编辑: excubitorium (223.140.242.248 台湾), 11/14/2022 19:13:26
※ 编辑: excubitorium (223.140.242.248 台湾), 11/14/2022 19:16:19
235F:推 cassie0304: 回去看S大一直提到的文学节奏、音乐、明暗、作者的悲 11/15 13:31
236F:→ cassie0304: 悯,但E大的赏析文根本没提到明暗,所谓的明暗是E大 11/15 13:31
237F:→ cassie0304: 回覆别人时提到写小说如同音乐一般需掌握明暗快慢, 11/15 13:31
238F:→ cassie0304: 作者的悲悯也是回覆版友的延伸讨论,更何况小说节奏 11/15 13:31
239F:→ cassie0304: 和作者悲悯这样的说法并不罕见。只能说辛苦E大了,闲 11/15 13:31
240F:→ cassie0304: 暇之余分享心得还被穷追猛打,希望E大不要受影响,以 11/15 13:31
241F:→ cassie0304: 後也继续分享您的心得 11/1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