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19682000 (笨学堂二轮冠军)
看板YoungDotx3
标题Re: [耶~] DeeNow 大哥的问题
时间Thu Mar 5 23:43:37 2009
※ 引述《horse790 (STEWART)》之铭言:
: ※ 引述《she19682000 (笨学堂二轮冠军)》之铭言:
: : 听了补课中心的录音档之後
: : DeeNow大哥的问题
: : 我就去问了一下民事专家
: : 他说
: : 若有签契约
: : 契约上若无其余条件
: : 那契约成立
: : 且神经病患为其之子
: : 因此有血缘关系
: : 故无法强制取消契约
: : 必须等到契约时间到了以後才能解除契约
: : 所以
: : DeeNow大哥就搬走或忍耐点吧
: 其实租赁契约的效力 不一定只能待租约到期才消灭
: 私法上的契约只要当事人间意思合致 「随时」都可以解除
: 也就是说 在这里如果订约当事人
: 〈出租人〉房东太太跟〈承租人〉殭屍先生的妈妈 都有意思解除契约的话
: 就算昨天才签订契约 今天就要解除 也没人管得着
: 所以deenow哥等住户如果跟房东太太反应的话 也许还用不着搬家
: : 大家若有法律上的问题
: : 可以问我喔
: : 我有专业法律顾问可提供给大家
: : 民事 高院法官
: : 刑事 最高法院法官
: : XD
谢谢再补充
毕竟才刚刚接触法律- -
对了
今天早上又听到了
听说有个法叫做
精神卫生法
还是
卫生精神法
若那病患有危害人生安全的话
可以用此法请警察带他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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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37.217
1F:推 DeeNow:这一点就是难做的地方,他还没危害人,但有恶臭和噪音 03/06 00:33
2F:→ DeeNow:这很难去界定是不是危害别人,但确实是非常非常不稳定的状态 03/06 00:35
3F:→ DeeNow:目前只能自己多注意,最要紧的是我先写好遗书,才不会来不及 03/06 00:37
4F:→ DeeNow:这不是负面的想法,而是非常积极正面的想法,其实人应该 03/06 00:38
5F:→ DeeNow:先想好各种意外,去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法. 03/06 00:39
6F:→ DeeNow:非常谢谢你的建议,真的是对我非常有用,谢谢 03/0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