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usha (安德吕沙)
看板Yon
标题Re: [闲聊] 0115飞碟晚餐最後老大提出的问题
时间Wed Jan 16 15:34:21 2008
因为BBS很难编辑,如果觉得眼睛累,小弟在网志上
http://blog.yam.com/andrusha/article/13464060 也贴了本文.眼睛比较不受罪.
没错,在基督教文化里,就充满了林立的派别,彼此都搞不出一个清楚的结论。
正好我自己也对文化的研究有兴趣,在此提出一些看法。
在我们东亚文化圈里长大的人,其中绝大部分,大概都会对洋人的「神性或人性」争论感
到不解,这个争论在严重的时候,甚至可以成为政客鼓动群众对另一群无辜者施暴的好计
策,非常好用,问题也非常无解。
对我们来说,这有什麽好争的呢?耶稣是一个叫马利亚的女人所生,他是个人,後来因为
修造自己而提昇至神,事实上在 (不包含基本教义派的) 犹太教里,就是将耶稣视为这样
一个,和以利亚 (1) 差不多地位的「先知」(2)。这有什麽难以接受的呢?没办法,对他
们来说就是不能接受。
这要分两方面来说。
其一,是「约」这个概念。有没有注意到基督教的经典被称为旧约和新约?约者,契约也
。旧约和新约的原意,是神与祂的选民所立下的契约。
亚伯拉罕诸教的发源地──西亚地区,种族复杂,邦国林立,所以它同时也是人类文明里
最早发明契约的地区。将国与国,城与城,家族与家族之间的协议,立下明文的契约,便
有法律约束之效力。契约这个东西的重点,在於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不能模棱两可的。
这种价值观,由深受西亚影响的希腊文明直接继承,因而产生了希腊学者最重视的辩证工
具──「逻辑」。
那麽神和选民立下的约是什麽呢?用逻辑命题的形式来说就是:若遵循不违犯我的训诫,
则可以重回乐园 (3)。
对一路传承的西方文明来说,我们东方人所擅长的模棱两可,正是他们最极力避免,极力
反对的。
看看东方人和西方人被指责「说谎」时的反应,东方人可能不服气,但不会有太激烈的反
应,而西方人则会视为奇耻大辱,结局只有道歉、打架、或者以「诽谤」闹上法院。由此
可以看出,说一不二已经根深柢固成为西方文明的道德价值,而违反了这种道德价值,则
是不能忍受的。
这就是「非神即人,非人即神」、「非信即不信,非不信即信」、「非救赎即堕落,非堕
落即救赎」、「非异端即正教,非正教即异端」的,不容模棱两可的「约」。
其二,就是犹太教对耶稣的定位问题。由於逻辑性极强的契约,真神只有一个,那就是耶
和华。
若以文化史的角度来看,这是4000年前的以色列民族分辨「我与他」的手段 (4)。凡皈依
耶和华信仰的,就要遵守耶和华的戒命,持守唯一真神,心中 (至少口中) 不能再容下其
他的神。
对2000年前的以色列人来说,这是表示「再怎麽样了不得的人也不能自称为神」(因为那
样就有两个神了)。所以他们不能接受耶稣所提出「天父」的说法。以色列人的一支「法
利赛人」,甚至默默和罗马总督彼拉多合演了一场戏 (5),鼓动犹太民众将这位本族本教
的拉比 (6) 判了钉十字架之刑。这一方面再度为我们证明了,「唯一真神」是不容模棱
两可的想法,可以让本来没有定见的「中间」民众对耶稣产生反感;另一方面,使得犹太
人成了「杀耶稣的凶手」,2000年来,自凡敌视犹太人的政客 (有钱招人妒,招人觊觎)
,都可以拿出来炒作。连希特勒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都这样为耶稣「出过一口气」。
所以对基督徒来说,犹太人是凶手,至少犹太教徒是凶手,如果耶稣不是神,只是人,那
你的信念岂不和「毒蛇的种类」(7) 一样?毒蛇就是撒旦呀!若「主张耶稣是人」,则「
你信撒旦」。多麽严重的罪行。你能犯吗?
因此对我们来说,如此简单的问题,在洋人心里就是无法解决。我们没这种问题,即使是
基督徒,也不会为了这个问题与你发生多严重的冲突。
(1) 旧约中的大先知之一,除耶稣外唯一被记载最後昇天者。
(2) 先知是古以色列带领民族方向的人,和今天所说的圣人差不多。
(3) 乐园和天国不太一样,乐园是伊甸园,人类可以完全被神所照顾的完全地方,天国是
耶稣时代才发明的,只知道是「天父的国度」,但是到底位在天上抑或世上,并无明确定
义。
(4) 那时的以色列人正在从西亚林立的民族中「打」下他们的「应许之地」,敌我分明是
很重要的。
(5) 见新约福音书。
(6) 希伯来语「教师」、「夫子」之意,犹太教教士的称呼。
(7) 耶稣骂法利赛人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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