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ingkong (Shrek)
看板YTHT
标题行政起诉状-zt(作者未知)
时间Sun Jan 2 11:20:08 2005
行政起诉状
原告:北京大学一塌糊涂bbs网友()等共计()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撤销被告关闭一塌糊涂bbs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04年9月13日下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突然下令关闭北京大学一塌糊涂bbs。我们作
为一塌糊涂注册的网友,作为一塌糊涂网站财产的共有人,因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
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财产受损,私人信件等物品丢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认为,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违法,理由如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9条明确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
,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从这条规定中可以明
确看出,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只有在两种可能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关闭网站:第一,未
备案,已责令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第二,超出备案许可服务项目,已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两种情况下关闭网站都有一个前置必经程序:责令限期改正。
一塌糊涂bbs未备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应该“责令限期改正”。未经此法律程序不
得直接关闭网站。但事实上A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从未通知一塌糊涂去备案(改正),
而是突然之间关闭了它,违背了行政执法程序,是明显的非法行政行为。
作为一塌糊涂网友,作为这个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我们的共同财产以及我们的私
人信件受到损害),我们特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关闭一坯糊涂bbs的具体
行政行为违法,依法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签名)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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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205.8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