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WriteService
标题[申请] JinYong 申请发文门槛设定
时间Tue Feb 1 03:38:37 2011
群组长(代理小组长)您好,
本小组之 JinYong 板,根据使用者需求,修订新板规,
并依据民意申请建立「发文门槛」限制,请群组长(代理小组长)予以惠查通过。
新修板规第9.条订定如下:
9. 为避免闹版滋事,本板对使用者资格进行限制。
9.1 本板禁止劣文纪录有二篇以上(含)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9.2 本板禁止於网站新设帐号未满一个月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9.3 本板禁止受本板水桶处分且期间未满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故敬请群组长(代理小组长)通过,并协助设定:
发文限制──劣文篇数 1 篇以下
帐号通过满 1 个月以上
其中本板民意舆情之反应,
敬请参考 JinYong 板「
#1DA_zicA」、「
#1DDNt07Z」两篇文章。
【兹转录於本文之後,以便群组长(代理小组长)查核。】
JinYong板板主 F00L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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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1.19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