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elingQ (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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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武汉肺炎 增广东为二级流行区 湖北一级
时间Sun Feb 2 20:40:56 2020
不好意思打扰大家,
第一次发文若有错失还请大家不吝指教<(_ _)>
亲人於最近几日要从广州回来,
今天也是看到跟上一篇板友看到的新闻表示:
「我国国人入境时,若有广东旅游史者,
将於边境通报隔离至医院采检第一次,
呈现阴性者会开立居家检疫单。」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是,
入境之後就会被送去医院采检?
如果是阴性的话就是回家自主管理14天,
再等候通知去采检第二次的意思?
想请问有没有最近回来的板友,
可以说明一下实际的经验...?
※ 引述《suzhou (☂☁☁☁☂)》之铭言:
: 推 Magicjjoo: 没有回来14天,可以再出去吗? 02/01 22:14
: 中华民国 卫生福利部 传染病防治法
: 第 五 章 检疫措施
: 第 58 条
: 主管机关对入、出国(境)之人员,得施行下列检疫或措施,并得徵收费
: 用:
: 一、对前往疫区之人员提供检疫资讯、防疫药物、预防接种或提出警示等
: 措施。
: 二、命依中央主管机关规定详实申报传染病书表,并视需要提出健康证明
: 或其他有关证件。
: 三、施行健康评估或其他检疫措施。
: 四、对自感染区入境、接触或疑似接触之人员、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 ,采行居家检疫、集中检疫、隔离治疗或其他必要措施。
: 五、对未治癒且显有传染他人之虞之传染病病人,通知入出国管理机关,
: 限制其出国(境)。
: 六、商请相关机关停止发给特定国家或地区人员之入国(境)许可或提供
: 其他协助。
: 前项第五款人员,已无传染他人之虞,主管机关应立即通知入出国管理机
: 关废止其出国(境)之限制。
: 入、出国(境)之人员,对主管机关施行第一项检疫或措施,不得拒绝、
: 规避或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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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37.3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rkinChina/M.1580647258.A.D23.html
1F:→ kuosambition: 昨天晚上才公布的,我也很想知道具体作法,因为这个 02/02 20:43
2F:→ kuosambition: 影响层面满大的,很多台干都会来来回回,而且很少会 02/02 20:43
3F:→ kuosambition: 超过14天的XD 02/02 20:44
4F:→ brennen: 直接打1922洽询 02/02 21:05
6F:→ feelingQ: 这是今天第一批抵达台湾的广东旅客的情况~可参考一下~ 02/02 21:45
7F:推 bq99: 今天还有广东旅客来台搞屁啊 02/02 22:31
8F:→ suzhou: 不是广东人吧? 是去过广东省的台湾人 回台吵不是旅游 02/02 22:38
9F:→ feelingQ: B大,是台湾人从广东回来的~广东籍的人也禁止入境了喔~ 02/03 00:07
10F:→ feelingQ: 连结里面的那些人跟S大讲的一样是去过广东的台湾籍旅客~ 02/03 00:07
11F:推 nixon: 看报导只有直飞受影响,香港飞不知情况如何 02/03 09:08
12F:→ suzhou: 隐匿旅游史在这时间点会有法律问题 02/03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