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awenc (我要吃菜脯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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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该不该去大陆工作? 这决定会影响以後的人生
时间Sun Aug 1 01:00:51 2010
※ 引述《ddifan (怀念淡水的天空)》之铭言:
: 小弟退伍满2个月, 在台湾投的履历表, 半导体产业, 都是面试完隔周收到感谢函
: 同学鼓励我, 好友说这是正常的, 平均都要找上2~3个月(快的话), 而且运气成分很多
: 以一个刚出社会, 只有大学学历的新鲜人来说, 没工作经验, 很难找到专科以上
: 工程师缺~~~现在技术员也投了, 只求有工作, 慢慢累积工作经验, 迟早有机会
: 电子业5穷6绝, 朋友要我等到九月在投就会有了~实际上是如何? 小弟就不得而知了
: 现在是极需要一份收入, 不能造成家人的负担
: 这家公司, 我没投, 公司只是看到我在履历上面写道可接受大陆工作
: 两次面试上了, 下周日要我飞过去, 长这麽大没出过台湾, 护照跟呆胞证周一是否赶办
: 这份工作是由大陆公司直接聘任, 不是在台湾的公司出差外派的
如果确定不属於外派,
那就应该是与大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记得申请就业证。
: 登陆日 2010/08/08
: 地点 广东省(下面写的就爆公司了)
: 薪水 USD(换算约是在呆湾传产的硕士起薪/合约一式3年,合约明定不能无故离职)
中国国内的劳动合同却约定给付美元?
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
券替代货币支付。”
2. 《外汇管理条例》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
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
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
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 福利 薪水没有所得证明, 免缴税, 无劳健保无退休金, 仅意外险
: 厂区包吃/住, 附近什麽都没有
: 返台 3个月可申请返台1周(机票公司包)
: 目前放心不下台湾的家人(我单身无女友), 若是这一去, 我这一生大概只有高中以前
: 是呆在家乡了(我的家乡指的是所在县市)
: 各位大大, 可否给小弟一些建议......目前对我来说, 现在就像人生的十字路口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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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侬好!工号三零两,亲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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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1.77.162.108
1F:推 ZacLin:到大陆会不适应用词以及残体字 08/01 07:48
2F:→ ZacLin:还会有人问我当兵时有没有常打枪和打炮? ~"~ 08/01 07:48
3F:→ ZacLin:原来打枪 = 射击训练 打炮 = 炮击训练 08/01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