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wind (无心就只剩别离)
看板WorkinChina
标题[讨论] 关於税务问题...
时间Thu Aug 13 13:29:15 2009
爬了些文但发现自己理解并不具体....
跟公司谈完的薪水是一个数字 (税後),但公司现在跟我说
给我的税後数字会给齐,但名目薪资准备写少一点 (尤其是合同上)
也就是想藉此避点税吧....
先扣掉公司翻脸不发那麽多薪水的可能
我比较想知道若公司後面直接把税後薪资汇进我户头後,
我会不会被查出实际薪资要比名目薪资高呢,然後叫我补税呢?
对我来讲名目薪资少一点无所谓,重点是税後薪资有给齐
(台湾照样一狗票企业把劳保薪资搞到最低,藉以减免投保费用)
有人可提示一下这样可能的衍生风险吗?
(除了公司以合同为藉口少发薪资外)
p.s: 我想跟公司谈把名目薪资汇给我,其余发现金,这样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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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过水穿栖触处明
. . . . . ● . 藏人带树远含清
. . . . . 初生欲缺虚愁怅
. . . . . 未必圆时即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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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36.143.92
※ 编辑: forwind 来自: 125.36.143.92 (08/13 13:30)
1F:→ sagarain:发哪种货币?? 大陆逃漏税严重会死刑的 220.136.64.36 08/13 13:37
2F:→ forwind:RMB 125.36.143.92 08/13 13:38
3F:→ forwind:所以我才想用发现金的方式..不知如何 125.36.143.92 08/13 13:40
4F:→ qibusini:不要乱说,只有虚开增值税发票,逃增值税 59.60.2.33 08/13 15:56
5F:→ qibusini:才是严重会死刑的,还有走私罪也有死刑。 59.60.2.33 08/13 15:57
6F:→ qibusini:一般的偷税罪最高是7年有期徒刑。 59.60.2.33 08/13 15:58
7F:→ qibusini:同时,今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7》规定 59.60.2.33 08/13 16:05
8F:→ qibusini:了逃税後已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受到税 59.60.2.33 08/13 16:06
9F:→ qibusini:务行政处罚的,第一次就不予课刑。 59.60.2.33 08/13 16:06
10F:→ howtz:可能会要你每月拿发票给公司报帐领差额吧 203.70.27.237 08/13 16:50
11F:→ forwind:=_= 125.36.145.130 08/13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