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ikki (Neoikki)
站内WorkinChina
标题[公告] indigowaltz 水桶/禁止讨论组长相关事情
时间Wed May 6 20:00:50 2009
原因很简单:连续几篇用语太过攻击性。
也是一样,有问题请站内信讨论。
另外,从现在开始禁止在这边讨论组长相关问题。
1. 这不关WIC,虽然跟整组有关。
2. 审核权利在站方,就算我们全部的人都说要怎样怎样,也应该是要遵循站方规范。
3. 我们有案件在组务审核,这样子容易被人借题引申说我们要煽动群众或者打算做什麽
事情影响组务判决。
再发布讨论文章的话我就劣退了。
我要忙别的事情,但是现在大家这样子让我没法专心....
By Neoikki
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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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字流猫尾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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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2.232.144
※ 编辑: neoikki 来自: 218.32.232.144 (05/06 20:01)
1F:→ nixon:应该要发布期限吧?? 05/06 20:06
2F:推 leeabc:呦 楼上出来啦 快来接版主呀~ 干 05/06 20:28
3F:→ nixon:楼上没爬文吗? 05/06 20:34
4F:推 japandream:爬啥文?你不也都选择着爬文嘛? 05/06 23:30
5F:推 a4944202:推一楼出来做版主喔 05/07 00:03
6F:推 ddfgida:应该要注明一下水桶的期限吧! 05/07 00:23
7F:推 dreamingfly:楼上跟1楼的觉得要禁多久才好呢 给个意见可以嘛? 05/07 08:27
8F:推 sfishes:如果可以加个期限 我希望是 10000年 05/07 09:59
9F:推 yuken:RITA 你好机车喔XDDD 05/07 11:02
10F:推 capik:n d两位来当版主啦,现在又不是判你们两个水桶 05/07 11:17
11F:→ capik:你们两个无权过问,也无权申诉啦,了改吗。 (茶) 05/07 11:17
12F:推 ddfgida:拜托~注明水桶期限某种程度也是保护被水桶者!连这也要反 05/07 11:32
13F:推 dreamingfly:请问楼上的高见认为这样要浸多久呢? 05/07 16:31
14F:→ bobobian:以这几为高人经天纬地之才,我想很快就有结论了 05/07 18:12
15F:推 capik:不是反的问题,是程序问题,你是被告才有权利申诉,不懂吗? 05/07 18:24
16F:→ capik:如果是要建议组规、建议版主做事的方式,可以私下去信版主 05/07 18:24
17F:→ capik:不需要在公告文下,替别人申诉(你不是被告) 05/07 18:25
18F:→ capik: 硬朱哥大如果自己要申诉,他会去申诉,他才是当事人。 05/07 18:26
19F:→ capik: 不需要劳烦1楼、6楼两位费心。 05/07 18:27
20F:→ capik:讲白一点,不需要劳烦 nixon、ddfgida替他在公告文下申诉。 05/07 18:28
21F:→ capik:如果你觉得版务需要如何做,可以出来选版主,让你决定走向 05/07 18:28
22F:→ capik:不然不需要劳烦你两位非当事人来(指导、指示)版主做事。 05/07 18:29
23F:→ nixon:我并没有申诉, 提醒一下版主而以 05/07 20:10
24F:推 ddfgida:没写判例出来~~如果之後还有版友被水桶要以什麽为依据? 05/07 22:30
25F:→ ddfgida:硬凹得太明显了~可以判刑不公开刑期的喔! 05/07 22:31
26F:→ ddfgida:怎麽会是程序问题??公开版面的版务本来就该是公开的呀! 05/07 22:33
27F:推 winniemi:我真的不知道楼上版友到底拿什麽来讲这件事 05/07 22:41
28F:→ neoikki:七天,一开始标题有写,後来要补充文字删掉了 05/07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