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box (吕雅筑)
看板Women_Picket
标题[公告] 检举板板规部分修改(2022.07.10)
时间Sun Jul 10 23:06:31 2022
(1)与(2)=>之後一篇文章只能检举一名使用者
(3)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可以再该检举文章推文、回文
(4)匿名发文,可用推文告知是本人检举
以上 开放讨论七天
没太大问题就会修改
(1)
1. 文章标题需附上被检举者ID、
违反之板规条次。
→ 例如:xxIDxx 板规14B
→ 板主得依「方便案件查询」为原则修正检举文标题。
修改为
1. 文章标题需附上被检举者ID(禁止一篇检举文检举多人)、
违反之板规条次。
→ 例如:xxIDxx 板规14B
→ 板主得依「方便案件查询」为原则修正检举文标题。
(2)
2. 检举文内文格式如下:
(一)文章代码(AID)。
格式范例:#________ (WomenTalk)、#________ (Women_Picket)
若同ID有多篇类似违规行为,可一并列出。
(二)被检举人ID。
前项若仅有单篇文章,文章内多人违规可一并列出。
修改为
2. 检举文内文格式如下:
(一)文章代码(AID)。
格式范例:#________ (WomenTalk)、#________ (Women_Picket)
若同ID有多篇类似违规行为,可一并列出。
(二)被检举人ID。
即日起一篇检举文只可检举一位使用者,故仅能放一位ID。
(3)
8. 未经板主要求提出说明,
请勿回文、推文。违者退文,推文者则禁言一个月。
修改为
8.
除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可以推文及回文外,未经板主要求提出说明,
请勿回文、推文
。违者退文,推文者则禁言一个月。若双方当事人回文过多导致洗板,板主可禁止
该串回文。
(4)
4. WonemTalk看板板规8.、板规11a、板规15.、板规19B.之检举,原则上限当事人於
本板实名提出检举始受理(例外见补充),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检举不予受理。
→ 於本板处於禁言状态之检举人,得将检举文以通告信件形式寄发给板主群全员,
由任一板主协助转录至本板,然通告信件标题与内文需依置底规范提出,且内
容不得有疑似违反板规之言论,否则板主得拒绝协助转录,视为不受理。
→ 板规11a的检举得在检举板匿名提出检举,且必须同时将检举文内文以通告信件
形式寄发给板主群全员,板主将在检举板受理。未达成以上条件则不予受理。
修改为
4. WonemTalk看板板规8.、板规11a、板规15.、板规19B.之检举,原则上限当事人於
本板实名提出检举始受理(例外见补充),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检举不予受理。
→ 於本板处於禁言状态之检举人,得将检举文以通告信件形式寄发给板主群全员,
由任一板主协助转录至本板,然通告信件标题与内文需依置底规范提出,且内
容不得有疑似违反板规之言论,否则板主得拒绝协助转录,视为不受理。
→ 板规11a的检举得在检举板匿名提出检举,且必须同时将检举文内文以通告信件
形式寄发给板主群全员,板主将在检举板受理。未达成以上条件则不予受理。
→ 因部分使用者不会使用实名发文或受於手机app限制无法实名发文者。在检举板
发文後,在板主尚未处理前,可以推文告知为本人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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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7.8.5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_Picket/M.1657465593.A.00D.html
1F:推 SnowAmy: (1)(2) 其实与现行制度各有利弊 因爲有时候同一篇文章会 07/11 06:27
2F:→ SnowAmy: 有一串粽子 这时候旧制审案与後续处理会比较方便 07/11 06:27
3F:→ SnowAmy: 如果一篇限一id 这种情况则必须检举n篇 板主处理n篇 07/11 06:27
4F:→ SnowAmy: ----- 07/11 06:27
5F:→ SnowAmy: (3) 一般来说 会变成检举人与被检举人换个地方吵架而已 07/11 06:27
6F:→ SnowAmy: 顺便不服判决也能跟板主吵 O.O 07/11 06:27
7F:→ SnowAmy: 建议最好是限制回文篇数 否则双方吵个没完变成洗板 07/11 06:27
8F:→ SnowAmy: ----- 07/11 06:27
9F:→ SnowAmy: (4) 推文告知以前是属於权宜 现在直接写进板主超赞赞~ 07/11 06:27
10F:→ SnowAmy: ----- 07/11 06:27
11F:→ SnowAmy: 其实整体没什麽问题 一点意见仅供参考 Orz 07/11 06:27
12F:推 SnowAmy: 写进板主(X) 写进板规(O) 07/11 06:30
13F:→ seabox: (3)应该很少人会吵好几篇吧 07/12 23:21
14F:→ seabox: (1)(2)一整串粽子 板主要合议也会头昏眼花 07/12 23:22
15F:→ seabox: 改成N篇跟一篇其实都一样啊 07/12 23:22
16F:→ seabox: 比较不好意思的点是麻烦到检举人 07/12 23:23
17F:推 SnowAmy: (1)(2)没关系 我理解的 07/13 10:12
18F:→ SnowAmy: 可能跟个人审案习惯有关 不过大致上没问题的 07/13 10:12
19F:→ SnowAmy: (3) 算是未雨绸缪吧 看看群组吵好几篇了 O.O 07/13 10:12
20F:→ SnowAmy: 以上 就仅供参考 07/13 10:12
21F:→ SnowAmy: 毕竟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现在是你们当家作主 \0.0/ 07/13 10:12
22F:→ seabox: 恩 (3)的意见其实不错 07/13 21:48
23F:→ mother: 我也觉得3可以改 07/14 17:44
※ 编辑: seabox (180.177.8.55 台湾), 07/16/2022 10:50:54
※ 编辑: seabox (180.177.8.55 台湾), 07/16/2022 10: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