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TisGirl (殚题思//打卡殚)
看板Women_Picket
标题[陪审] 第02期陪审讨论平台
时间Sun Jul 22 11:00:19 2018
此为自由心证案 观点、意见搜集平台
於本篇推文「参加」即可报名担任陪审员
发言请注意不要违反板规以及〈陪审讨论过程规则〉
〈陪审讨论过程规则〉:
#1Q6lqvXz (Women_Picket)
第 02 期陪审员上任文件:
#1RJKWLQn (Women_Picket)
旧的第 02 期陪审讨论文: (暂无)
本文内容: (1) 第 02 期陪审员名单。
(2) 第 02 期案件讨论进度与结论[简易版]。
(3) 陪审讨论平台违规处分名单
(4) 最新版陪审「报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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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 陪审员之ID:
① xz35s8pq ② B05504021 ③ vicious666
④ talk5566 ⑤ arbo7777
[简易版] 案件讨论进度与结论: (注) 案件编号延续01期陪审讨论。
|审案|案件| 案件资料 &
|有效意见认定 | DenTisGirl |
|数量|编号| 审案通知寄发时间
|(无违规:违规) | 决议 |
1. [案11]: 板规14A / 被检举人 wmh1109 / 0 : 1 / 个人裁定达标。
推 wmh1109: 加油,她经过调教之後,再多塞你一根也不成问题。
引述检举案代码:#1RJNQcM5
审案通告於[Sun Jul 22 14:03:42 2018]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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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案12]: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3. [案13]: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4. [案14]: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5. [案15]: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6. [案16]: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7. [案17]: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8. [案18]: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9. [案19]: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10. [案20]: 板规 / 被检举人 / : /
引述检举案代码:
审案通告於[]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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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陪审「报名」名单】 暗字为已/曾上任或放弃上任资格者。
Ⓐ someLetters Ⓑ lturtsamuel Ⓒ sodas500i Ⓓ success0409 Ⓔ claymath
Ⓕ a000000000 Ⓖ ilikeroc Ⓗ loona Ⓘ talk5566 Ⓙ xz35s8pq
Ⓚ vicious666 Ⓛ B05504021 Ⓜ momoispig Ⓝ arbo7777 Ⓞ vvvccc1d
Ⓟ DongWooNeKo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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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93.11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_Picket/M.1532228422.A.427.html
寄发[案11]审案通知。
※ 编辑: DenTisGirl (223.137.93.110), 07/22/2018 14:09:20
1F:推 xz35s8pq: [案11] 被检举人虽然没有讲明那一根是什麽,但结合调 07/23 01:56
2F:→ xz35s8pq: 教这个关键字不难看出有猥亵的意图 07/23 01:56
3F:→ vicious666: 我先问「SnowAmy: 修正 wmh1109 Benado 倾向未达」你 07/23 05:54
4F:→ vicious666: 这到底是要说未达还是打错字? 07/23 05:54
针对案件资料提问,各问题前方请加[案11]。
5F:推 SnowAmy: 一般认定处於违规线边缘的案件 常常是判与不判都说的通 07/23 07:08
6F:→ SnowAmy: 如果一定要选择其中一边的话 则大多会加上"倾向"字词 07/23 07:09
7F:→ SnowAmy: 在案件结案时 如果仍然没有改变的话 07/23 07:09
8F:→ SnowAmy: 倾向违规可视为违规 倾向未达可视为未达结案 07/23 07:09
回应特定人,各回应前方请加 @
(填入ID)
9F:推 xz35s8pq: 我自己觉得是违规了啦,不过想看一下别人的看法 07/23 11:48
虽然是对同件案件的提出看法,推文前後有隔其他讨论的话,前方还是记得加[案11]喔!
※ 编辑: DenTisGirl (223.137.93.110), 07/23/2018 12:16:20
10F:推 arbo7777: [案11]往前翻Benado案,wmh1109虽然没明讲,但是他的话 07/23 12:28
11F:→ arbo7777: 穿杂在其他违规者之中,文中前後有关联性,内容易对他人 07/23 12:28
12F:→ arbo7777: 造成不舒服,所以我认为是违规。 07/23 12:28
13F:→ vicious666: [案11]先回答案件部分:原文症结点应在後段「可以多 07/24 05:46
14F:→ vicious666: 塞你那一根(略」。照之前14A水桶成立条件多为描述实 07/24 05:46
15F:→ vicious666: 际性行为而达猥亵,然此推文所欲目标应为嘲讽「调教 07/24 05:46
16F:→ vicious666: 後阴部松垮」而非叙述进行3p之性行为有插入之动作; 07/24 05:46
17F:→ vicious666: 语意粗俗,但同案中另则「松了」的推文却没有板主给 07/24 05:46
19F:→ vicious666: 达,为求标准不致浮动,处删除不水桶为妥适。 07/24 05:46
陪审员非板主附属,可自由表达意见,不必受到板主群标准限制。
20F:→ vicious666: @DenTisGirl 本案照之前snowamy所述,若未表达标视为 07/24 05:51
21F:→ vicious666: 未达,则票数应已达多数决标准,何故要将此案放陪审 07/24 05:51
22F:→ vicious666: ? 07/24 05:51
SnowAmy已回应。
23F:推 SnowAmy: @vicious666 未表达即视为未表达 非属违规/未达的任何一 07/24 07:02
24F:推 SnowAmy: 种 板主的判定没有默认或预设这种事情 07/24 07:02
25F:→ SnowAmy: 因此该案目前应为 {0:1} (mother未表达 殚题思撤掉票数 07/24 07:08
26F:→ vicious666: [案11]既是如此,陪审团或顾问团其成立应是本於替整 07/24 07:12
27F:→ vicious666: 个板服务为出发点,原意在板主群票数持平、板主群充 07/24 07:12
28F:→ vicious666: 分讨论後无法做出结论、有申请再议之情况下才应启用 07/24 07:12
29F:→ vicious666: 陪审或参考机制为妥当。板主多数决互相协同确定板规 07/24 07:12
30F:→ vicious666: 标准为份内应为之事,陪审团亦非参与某社会实验之受 07/24 07:12
31F:→ vicious666: 试者;板主群自身尚未表达完整体意见前就放至陪审团 07/24 07:12
32F:→ vicious666: ,不利判断之外亦有将未完之责任转嫁之嫌。陪审团完 07/24 07:12
33F:→ vicious666: 全是义务性质却同样需负名声风险,应更审慎启用。 07/24 07:12
34F:→ vicious666: 另本人坚决不接受案件在完全没判决就丢至陪审团这种 07/24 07:13
35F:→ vicious666: 事。 07/24 07:13
1. 陪审团/顾问团非板主下属,不必倚靠板主群现行标准,提出个人想法即可,
话权定位上视同板主,在刚开始讨论时可自由提出意见,後期则一起做出协调。
2. 最终判定仍由板主做出,推翻陪审团看法等亦属板主个人承担之决定与压力。
3. 执行面问题应於上任、同意相关规定前讨论,既已同意相关执行办法,请配合执行。
4. 目前排入陪审之案件会先询问板主群同意。
5. 在拥有一定话权的同时,自然是会承担一部分的压力,这部分感谢大家的协助与参与,
但如实际参与後发现无法承担说出个人意见将承担之舆论压力,或是执行与个人想法
不同,可自行申请解职。
37F:推 SnowAmy: @vicious666 虽说是陪审团标题 但目前本质上这是属於DenT 07/24 12:30
38F:推 SnowAmy: isGirl板主的顾问团 最终是提供意见给DenTisGirl 由她来 07/24 12:30
39F:推 SnowAmy: 下定属於她1/3效力的判决 与第一届的并没有不同 07/24 12:30
40F:→ SnowAmy: 当然陪审团提供的意见 同时也能够让其他板主作为参考使 07/24 12:35
41F:→ SnowAmy: 用 在结案前都还有更改的可能 因此还是希望各位能不吝分 07/24 12:35
42F:→ SnowAmy: 享 感谢之至 07/24 12:35
43F:→ SnowAmy: 陪审团於隐板讨论时 我曾提出希望能用在票数持平 1:1 or 07/24 12:46
44F:→ SnowAmy: 2:2 板主意见争执不下没有一个结果的时候 作为关键的第3 07/24 12:46
45F:→ SnowAmy: 票或第5票来使用 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然而主办人DenTisGirl 07/24 12:46
46F:→ SnowAmy: 认为应先行观察施行成效 因此暂不会采用最後方案 但仍是 07/24 12:46
47F:→ SnowAmy: 最终目标 希望有一天能够成功 07/24 12:46
这部分我和 SnowAmy 板主想法稍有差异,相关规定会需要再协调修正。
本篇还是请大家专注在提供审案观点。
在拥有一定的话权的同时,自然是会承担一部分的压力,
仍希望大家从「个人」角度出发提供对案件的看法。
※ 编辑: DenTisGirl (223.137.93.110), 07/24/2018 14:16:45
48F:→ vicious666: @DenTisGirl 依照判例标准就是我判断案件的基础考量 07/24 16:56
49F:→ vicious666: ,所以没有要其他陪审员同样动作或必要与否,只是我 07/24 16:56
50F:→ vicious666: 个人习惯这麽做。 案件连判决都没有就要丢陪审这省略 07/24 16:56
51F:→ vicious666: 太多板主责任了,同意规定可没说连这都同意。 07/24 16:56
如果需要板主群观点辅助思考可以提出要求,包括欲检视文章编辑历史等皆属之。
然既然已同意〈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中的选案方式:(1) 板主向陪审
员发布审案通知,同意前亦未提出相关质疑,请就现在可行的方式(例如提出检视相关资
料之要求)进行陪审相关程序。
本文为收集审案观点,为避免资料紊乱,如果有针对执行面的延伸想法,
请於陪审员个人资料夹撰写想法,供往後陪审团更新之用。
本文请就[案11]提出审案看法。如果因个人因素不欲提出亦属个人选择,
然暂时不再受理关於陪审团/顾问团执行办法之相关讨论。
※ 编辑: DenTisGirl (223.137.93.110), 07/24/2018 20:00:38
52F:推 xz35s8pq: [案11][违规]可从前後文推断被检举者暗示的调教为性行爲 07/26 14:56
53F:→ xz35s8pq: 方面,且多塞一根有猥亵的语气所以违反版规14A 07/26 14:56
视为有效意见。
※ 编辑: DenTisGirl (223.136.227.51), 08/23/2018 1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