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5566 ( )
看板Women_Picket
标题[板务] Women_Picket 板规 (2017/09/03) 检举6
时间Sun Sep 3 14:02:20 2017
懒人包:板规6有问题。
Hello 各位板主,刚刚拜读了一下新版板规:
Women_Picket 板规 (2017/09/03)
其中关於板规6
6. 经过三十日未处理之检举案,可再次提出检举。
引用罚则:
1. 违反同一条板规三次以上或恶意发文者直接水桶二年并退文,推文则水桶二年。
我有一个疑问如下,
目前组务板的组规:
第13条 本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过30日之处分案(以处分时计)。
二、超过30日违规案件(以发生时计)。
三、跳板IP案件。
已经有提到 超过30日的违规案件是不受理的。
加上组务似乎不接受匿名检举者的检举(因非关特定个人权益违规行为的检举人)
因此可能出现以下状况;
作法 後果
 ̄ ̄ ̄  ̄ ̄ ̄
┌ 实名检举 板规6(多次退文+水桶,删检举文?)
│
匿名检举 ──┼ 直接组务检举 不受理
│
├ 申诉後实名检举 板规6(多次退文+水桶,删检举文?)
│
└ 三十日後重新实名检举 超过30日违规案件 不受理
实名检举────申诉 失去匿名检举的意义。
我印象中没记错的话,
┌ 版主处置
我就是跑过几次次匿名检举-板主不处理-重新实名检举─┤ 的流程,
└ 组务申诉
这次所改版的板规等同於
禁止看板使用者监督板主?
或者是为板主"放过"特定使用者开一个方便之门?
※目前组务规定是72小时内未处理 + 沟通信件 72小时未回覆成案。
============落落长的一堆话完毕=============
因此我是建议,板规6增加例外条款:
由匿名转为实名检举者不再此限。
===========================================
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2.89.10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_Picket/M.1504418543.A.52C.html
修正部分内文
※ 编辑: mono5566 (36.232.89.101), 09/03/2017 14:04:20
1F:推 cpblgu: 好的,经板主群讨论後,决定将新检举板规6,改回原本的7天 09/03 14:45
2F:→ cpblgu: 感谢您提出的疑问,帮助板主群修正新检举板规的疑虑。 09/03 14:47
3F:推 claymath: 这群板主跟之前那个不看站规的根本同水准 09/03 15:46
4F:→ claymath: 小组组规 站规先看仔细再发新板规好吗? 09/03 15:46
5F:推 SnowAmy: 超过72小时未处理上诉就好 再次提出检举 多此一举呢 09/03 18:26
6F:推 makinoyui: 蛋塔姊:哼哼!管他规矩怎麽变,检举大业永无眠! 力 09/03 19:01
7F:→ makinoyui: 斩无辜千百魂,重返洒花桃花源! 09/03 19:01
8F:推 SnowAmy: 你一定很喜欢他...Orz 09/03 19:05
9F:推 makinoyui: 雪姐姐~~~~ 09/03 19:05
10F:推 thenorth: 菇菇菇菇 支持菇菇 09/03 21:26
11F:推 Birthday5566: 粗乃丸 09/03 22:08
12F:推 osuv: 贡丸 09/03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