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TisGirl (殚题思//打杂殚)
看板Women_Picket
标题Re: [板务] 请撤销修改板规
时间Mon Jun 5 22:55:59 2017
1. 关於
「用行政法的来说的话,这是违法的...是从体系上看,(板规27.)他跟
24、25、26条放在一起,而且也是规定板主的权力,因此应该视27条
没有规定在27条里,为立法上的疏失,解释为修改27条也在27条的规
定内。」
=> 由於将板规27.纳入所指涉的板规27.规定内属缩限板主修改板规之权力,
往後经全体板主同意即可更正,近期将研拟更新此板规。
2. 关於
「限缩板主权力可不经板友同意,扩张板主权力则需有相关依据或举办投票。
而这次修改27条实际上扩张了板主的权力...」
=> 将板规27.「修改任一板规需超过半数板主同意」改为「修改任一板规需全
体板主同意」系属
限缩板主(自行更动板规之)权力。
3. 关於
「女板在5/30号刚选出的新板主,代表新的民意,但是这样的修改对新的板主、
新的民意丝毫没有尊重...」
=> 此项板规之修正并非禁止板主修改板规提案,而是缩限板主修改板规权利,
要求往後更动板规必须先取得全体共识後再做修改。
此系板规更改讨论时,多数板主群认为应当规范而予以修正,
相信这是曾经考量到看板利益,推翻火星文投票结果的新板主 cpblgu 所能
理解并体察的苦心。
DenTisGirl/idlechild 联名回覆
※ 引述《macaron5566 (PTT优文界头号王牌)》之铭言:
: 如题,这次修改板规有明显、重大的瑕疵,
: 用行政法的来说的话,这是违法的,
: 不需要经过板规27的程序,就可以撤销这个违法的行为。
: [更动六]
: 原板规
: 27. 修改板规要件。
: 修改任一板规需超过半数板主同意,
: 如欲更动板规24.、25.、26.内容,
: 限缩板主权力可不经板友同意,
: 扩张板主权力(例如任期增加)则需有相关依据或举办投票,
: 修改後
: 27. 修改板规要件
: 修改任一板规需全体板主同意;
: 如欲更动板规24.、25.、26.内容
: 限缩板主权力可不经板友同意,
: 扩张板主权力(例如任期增加)则需有相关依据或举办投票。
: 板规27的内容虽然没有规定到修改27条需要27条的程序,
: 但是从体系上看,他跟24、25、26条放在一起,
: 而且也是规定板主的权力,因此应该视27条没有规定在27条里,
: 为立法上的疏失,解释为修改27条也在27条的规定内,
: 限缩板主权力可不经板友同意,扩张板主权力则需有相关依据或举办投票。
: 而这次修改27条实际上扩张了板主的权力,
: 板主有四人,在多数决修改板规这件事上互相制衡,
: 修改前,需要两位板主反对修改板规,修改板规才不通过,
: 修改後,每一位板主的否决权都被扩张,只需要一位板主反对修改,
: 就可以杯葛,变成三个板主的多数要服从一个板主的少数的乱象,
: 因此这次这样的修改,是扩张板主权力,应该经过公投的程序。
: 退一步言,就算那样还不算扩张权力,
: 女板在5/30号刚选出的新板主,代表新的民意,
: 但是这样的修改对新的板主、新的民意丝毫没有尊重,
: 如果每次旧的板主群都可以在卸任前对新板主设下重重限制,
: 板务也不用做了,都前任斗後任就好了啊。
: 所以实务上很多机关在换人前都有看守期的现象,
: 看守期是不做大事的。
: 这次旧板主群用这种露骨的手段,
: 限制所有女板板友的言论,甚至修改板规,
: 让这样的限制没办法回头,可说是把看板当自己玩具在玩,
: 板友不会姑息这样扩权、打压自由的行为。
: 称现在回头吧,
: 这次修改板规综上所述是违法的行为,
: 撤销这个违法的行为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7.174.15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_Picket/M.1496674562.A.858.html
1F:嘘 macaron5566: 等了几天就只有罐头回覆和跳针回覆? 06/05 23:04
2F:嘘 charles0939: 修正板规时,为何排除ILoveElsa? 06/05 23:06
3F:推 talesr: 最後一句是在酸cpblgu吧XD 推翻火星文投票也排除生鱼片啊 06/05 23:09
4F:推 genie529: 又排挤人了 06/05 23:11
5F:推 qsxesz: 推翻火星文时 我记得生鱼片事前知道吧? 06/05 23:22
6F:→ fuhu66: 我倒觉得是扩张了否决权呢,你怎麽看 06/06 00:27
7F:推 mono5566: 推翻火星文生鱼片可是知道的呢~ 只是比人数多输了 06/06 00:33
8F:→ mono5566: 哪像这次~ 偷偷来 太小人惹 06/06 00:33
9F:→ mono5566: 看不起这种小人行径 亨 06/06 00:33
10F:→ mono5566: 恶心至极 06/06 00:33
11F:→ makinoyui: 无法理解刻意忽略板主而修改板规之心态 06/06 00:34
12F:→ makinoyui: 某些人只顾着塔姊姊别人,而闭着眼选择性的瞎扯 06/06 00:35
13F:→ makinoyui: 良心都被狗啃惹 06/06 00:35
14F:嘘 thenorth: 新版主都选出来了 动什麽版规 06/06 00:37
15F:嘘 kuromu: . 06/06 02:27
16F:嘘 marsonele: 恶心 06/06 02:27
17F:嘘 vicious666: 体察你个头,根本连跟他讨论都没有过 06/06 06:06
18F:嘘 vicious666: 27条的改动你就是文字游戏一直玩,限缩的说法就只是量 06/06 06:15
19F:→ vicious666: 身订作的藉口。这不能说明为何挑这种时机而不是交接时 06/06 06:15
20F:→ vicious666: 共同讨论(这跟他是不是分身选板主是两回事),还有排除 06/06 06:15
21F:→ vicious666: 当时在任的同僚这两个问题。想动这些规定可以阿,不能 06/06 06:15
22F:→ vicious666: 学文明人正当的来? 06/06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