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le (马雷)
看板WomenTalk
标题[新闻] 偷拍儿少性影像判决分歧 大法庭已辩结裁
时间Thu Jan 15 22:44:39 2026
新闻标题:
偷拍儿少性影像判决分歧 大法庭已辩结裁定将出炉
新闻内容:
违反儿少本人意愿拍摄性影像,可处7年以上徒刑,但在「偷拍」部分面临困境,法院各
审级见解分歧,导致刑度不一,曾出现法院认为,偷拍儿少性影像不构成权力不对等的「
性剥削」,判被告无罪,引发议论,但也有被告遭重判9年徒刑。去年9月,最高法院刑事
第七庭审理王姓男子偷拍案时,再度面临意见不同窘境,裁定交由刑事大法庭统一见解。
据了解,全台有多起偷拍儿少性影像案件已辩论终结,但急踩煞车未宣判,改裁定等大法
庭公布结果後,再开辩论续行审理。知情人士指出,大法庭收案後,已於今年1月7日辩论
终结,裁定结果近日将出炉。
去年4月,台南一名施姓男子潜入小学,偷拍女童如厕,被判无罪,一审法院认定,男子
与女童间没有性互动,也没有藉权势胁迫,不构成性剥削,仅构成妨害性隐私,但无人提
告,施男纵使坦承犯行,仍获无罪,引发热议。法界进一步发现,各审级法院在认定「偷
拍」儿少性影像部分,见解分歧。
最高院刑事第七庭去年审理黄姓男子偷拍儿少裙底风光案,发现一审法院依《儿少性剥削
防制条例》第36条第1项拍摄儿少性影像罪,判2年徒刑、缓刑5年,但二审认为偷拍已「
违反本人意愿」,撤销原判,依同条第3项加重论罪,改判4年2月徒刑。
对此,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评议後,认为全案依第1项拍摄儿少性影像罪论处即可,并援
引妨害性隐私罪章进行对照,指成年人被偷拍性影像,仅成立未经同意拍摄罪,除非使用
强暴、胁迫等手段,才构成加重罪责,基於法秩序一致性,儿少案件应采相同解释逻辑,
认为不该加重论处,不认同二审判决。
另一方面,第七庭也徵询其他各庭意见,但内部见解不一,其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
、第六庭及第八庭均认为,偷拍剥夺儿少表达同意与否的选择自由,要以第3项「违反本
人意愿」加重论处;第九庭则仅限於公共场所偷拍情形表示同意。
在内部见解明显歧异下,第七庭认为,此题攸关儿少性影像犯罪的构成界线与量刑轻重,
在法律问题上具原则重要性,去年9月10日依《法院组织法》规定,裁定提案交由刑事大
法庭定夺,未来大法庭裁定的结果,将成为全国法院适用相关案件的重要指标,届时将能
统一见解。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10381
心得:
版上很多人有可爱的女儿、儿子,可以关心一下,
好好保护自己可爱的小孩,或是家人的小孩
连小学都会有人潜入偷拍,现在的小孩很辛苦QQ
难怪会少子化啊....
--
<( ̄︶ ̄)/ 每天在逛的PTT板板:
Maiden_Road 女性向ACG洽特板
WomenTalk 女板
RomanceGame 女性向恋爱游戏板 DragonQuest 勇者斗恶龙
AC_In 色色漫画
GirlComics 少女漫画
C_Chat 西洽 Japandrama 日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7.203.5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Talk/M.1768488283.A.989.html
※ 编辑: Marle (36.227.203.59 台湾), 01/15/2026 22:45:00
1F:推 sdamel : 爸爸每天都被偷拍 42.78.224.90 01/15 23:54
2F:推 VoV : 主要是「利用权势强迫」的歧异点, 98.98.9.27 01/16 07:42
3F:→ VoV : 偷拍很难相关联 98.98.9.27 01/16 07:42
4F:推 sdamel : 如果完全没有互动的状况下不能确认 42.78.224.90 01/16 08:55
5F:→ sdamel : 对方意愿,即使行为人坦承也只能当 42.78.224.90 01/16 08:55
6F:→ sdamel : 作在豪洨,这部分倒算是合理,就当 42.78.224.90 01/16 08:55
7F:→ sdamel : 做是网红在拍擦边视为不介意的状况 42.78.224.90 01/16 08:55
8F:→ wiork : 儿童偷拍可以无罪??223.140.244.219 01/16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