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WABONGGA (硬梆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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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欸欸该推动大法官直接民主化运动了吧
时间Fri Jun 2 16:59:29 2023
小弟在公司厕所里偷懒啦!!!
是说一直以来大法官都是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采间接民主的方式,但4,都没有人质疑民
主正当性吗???
立法委员依据宪法委托於立法形成空间内制定法律,也94说,立法委员所立的法仍然不能逸
脱宪法范围,立法委员都需要直接民主了,辣麽,以释宪方式掌握社会价值观流动的大法官
难道不用咪?
或许有人会质疑解释宪法跟立法工作可以等量齐观吗?确实,毕竟依照这逻辑连法官都需要
直接民主了,但4,没错,又是但4,宪法与一般法律规定因为修法程序的不同再加上宪法於
法律规范领域具有权威性,因而具有固定性,也94说,他不能像法律一样说改就改,门槛he
n高,毕竟如果可以说改就改会动摇人民对宪法的信赖,基本上透过解释阐明宪法条文内涵
,简言之94透过一般法律解释方法或是「法律漏洞填补的方式」反映当前社会价值观(大法
官立场),差别在於前者需止於文义范围,後者超越文义范围。而且也是基於宪法条文的抽
象性、开放性始准许大法官以解释「补充」宪法条文内涵,与一般法律显有差别。
更无庸说明总统提名大法官这动作本身就具有政治意涵了,毕竟谁希望自己的政策一直被「
违宪呢」,当然选听话的啊
辣麽,综上,从大法官提名致解释工作都具有相当的政治意涵,更不用说解释宪法某程度也
有法官造法的空间,更遑论他可以仅凭几人就推翻人民选举的法案,以间接民主推翻直接民
主,难道没有人质疑凭什麽大法官不用直接民主咪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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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VizZ: 可以民选但也要改成终身制220.130.142.210 06/02 16:59
2F:→ VVizZ: 毕竟一个国家每8年得生一堆司法巨擘出来220.130.142.210 06/02 17:00
3F:→ VVizZ: 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哪来那麽多巨擘220.130.142.210 06/02 17:00
4F:→ VVizZ: 难怪最巨的那个要当两次 当仁不让220.130.142.210 06/02 17:01
5F:→ kko5566: 其实还是要有行动力 没行动力键盘嘴炮没 122.121.230.32 06/02 17:11
6F:→ kko5566: 啥用 122.121.230.32 06/02 17:11
7F:→ songzhen: 因为司法独立啊 司法独立是来自於教会 183.80.36.232 06/02 17:18
8F:→ songzhen: 独立於皇室(行政) 国会(立法) 本来就是 183.80.36.232 06/02 17:18
9F:→ songzhen: 抗衡王权和民意用的 只是後来教会废了 183.80.36.232 06/02 17:18
10F:→ songzhen: 才改成任期错开 不同任总统提名 国会同 183.80.36.232 06/02 17:18
11F:→ songzhen: 意这种一人一半的模式 从来源来看 如果183.80.36.232 06/02 17:18
12F:→ songzhen: 大法官要民选 你还不如直接废掉大法官 183.80.36.232 06/02 17:18
13F:→ songzhen: 算了 183.80.36.232 06/02 17:18
14F:→ songzhen: 本来现行模式就已经不太算司法独立了 183.80.36.232 06/02 17:20
15F:→ songzhen: 直接民选就直接不独立了 183.80.36.232 06/02 17:21
16F:→ songzhen: 除非你是那种以为司法只要符合人民期待 183.80.36.232 06/02 17:21
17F:→ songzhen: 就是司法独立的奇葩概念 183.80.36.232 06/02 17:21
其实我本篇不是想讨论司法权的本质,他具有抗多数决的本质我知道,主要是想讨论如果是
并非依据一般法律解释所得出结论的释宪案,换言之是透过补充解释获得结论的话,你认为
他的正当性为何?
因为正如我上本文讲的,如果是在一般得以透过一般法律解释下围绕在宪法文义范围内作出
的解释,我无话可说,毕竟你的工作就是在保障宪法正常运作。
但如果是以类似於「法官造法的方式」的话,因为宪法条文具有开放性(本文所提),你仍
须透过补充解释去扩张会限缩,再来大法官本身又具有政治立场(否则无法与时俱进),那
如果是碰到此等类型然後该议题已凝聚相当的社会共识的话,你认为一个「不具宪法上强而
有力的立场」再加上无厚实的民意基础所为的解释,何以推翻人民基於宪法上国民主权原则
及直接民主展现的决定?毕竟你是以少数政治立场去对抗多数政治立场,当然再次强调这是
於补充解释下又该争议已凝聚相当社会共识(你可以韦德案或同婚法案为背景,我是以这几
个案例作为前提)
然後我并非质疑大法官於此情形所作出解释结果的正确性,只是我找不太到他的正当性为何
?
18F:嘘 cloudcuckoo: 你宪法是不是被当?36.239.159.45 06/02 17:47
我非法律本科系,只修习过通识课程,但我希望你认知到我想讨论的并非单纯的宪法问题,
而是涉及政治上及社会价值的问题
19F:→ iLeyaSin365: 宪法规定总统任命 难道不能改其他方111.82.191.210 06/02 18:11
20F:→ iLeyaSin365: 式吗?111.82.191.210 06/02 18:11
21F:推 sdamel: 你手中的那张票可以跳过这一切42.75.148.218 06/02 19:15
※ 编辑: KAWABONGGA (114.136.170.186 台湾), 06/02/2023 19:15:32
22F:推 james1201: 过不了修宪门槛都是白搭 219.68.110.25 06/0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