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bart (凯巴特)
看板WomenTalk
标题[讨论] 这边有人有告过人吗?
时间Sun May 24 11:21:59 2020
PTT最常见的是公然侮辱和诽谤罪吧
因为最近自己也有这方面的需求
但证据都备妥了还差一位律师
网路上的资讯讲蛮模糊的
这边想请教
告过妨害名誉的乡民们有在找律师吗?
如果要委任打妨害名誉相关案件的律师
通常行情会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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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BSI43nd
ダーツ:漆黒の闇より生まれしカードよ、我が手に天命の力を!
漆黒より生まれし、第二の力!オレイカルコス・デウテロ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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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9.98.21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Talk/M.1590290523.A.267.html
1F:推 noah23: 我有被告过请了律师 05/24 11:23
2F:推 beatssola: 我告过人 直接警局报案就可以了 05/24 11:40
3F:→ kkb512sk: 你可以去警察局寄存证信函先不然都只是说说 05/24 11:46
直接去警局就可以了吗?
我还想说直接去地方法院 :p
4F:推 YOLULIN1985: 警察局 不用钱 05/24 11:49
另外,有效追溯期怎麽算?
是从案发当天到我找警察局为止?还是到警察局把资料送到地院为止?
5F:推 forevernew: 警察局只受理,你还是要出庭阿?从头到尾都不用钱? 05/24 11:52
6F:→ celtics1997: 问讼棍漳和王 05/24 11:57
7F:推 YOLULIN1985: 半年 如果是网路被人骂之类就自己印证据去警察局报案 05/24 11:59
8F:→ YOLULIN1985: 做笔录即可 05/24 11:59
9F:→ YOLULIN1985: 之後就是等法院通知开侦查庭 05/24 12:00
不是,因为我这个案子从警局到法院期间有可能会超过追溯期
(因为本来不想告,是对方的後续行为让我忍无可忍)
所以追溯时效是从我送资料到警局为有效?还是要算到警局送入法院?
10F:推 YOLULIN1985: 你到警察局做笔录那天,做笔录就是正式成立提出告诉 05/24 12:08
11F:→ YOLULIN1985: 手续了 05/24 12:08
非常感谢^^
那就不急着今天报案了,这几天再把证据笔录整理好 b
※ 编辑: Kbart (114.39.98.218 台湾), 05/24/2020 12:10:22
12F:嘘 eva19452002: 去法律板问很难吗? 05/24 12:59
13F:→ eva19452002: 这里是用来洒花及舒发情绪闲聊用的,不是用来问专业 05/24 13:01
14F:→ Kbart: 我想顺便讨拍不行吗(任性)XD 05/24 13:43
15F:推 johanzhou: 好 可以 拍拍 要和漳和王看齐喔 05/24 14:37
16F:推 sarutobi: 这种小案子,你请律师一定亏 05/24 17:45
17F:推 sakuhamai: 六个月内直接寄到地检署啦 05/25 16:57
18F:推 albert101010: 要找律师去律师版问1比较快 05/27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