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ijn (oh yes)
看板WomenTalk
标题[公告] ♥ WomenTalk 板规 ♥
时间Sun Oct 4 13:21:37 2015
♥ WomenTalk 板规 ♥ (2015/10/04 生效)
1. 发表仇视、刻意贬抑讽刺/嘲笑/猥亵,以及明显使女性感到骚扰或被冒犯污
辱言论。视情况给予删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
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2. 发表人身攻击。(群体攻击所有板友都可检举,个人则由当事者检举。)禁言
30日及删文;情节严重加重处分。
3. 未经同意转出或转入他人文章包含网址连结、截图等呈现内文。(采当事者
检举)处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分180日。
4. 任何转入文章(不含自己文章),新闻及发表新闻等需附60字心得(文章内推
文需全数删除)。违者处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
分180日。
5. 无分男女,请勿在本板张贴"徵友性"文章,此点非常重要请大家注意。处
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重处分。
6. 禁止发表一行文、字数未满60字之文章、注音文、商业广告(买卖)文、未经
板主同意之个人作业问卷、各种需见面徵求。但经板主审核通过学术研究面
访不在此限。单ID每日限发5篇文章。违者处删文、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
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7. 禁止发表任何与本板明显无关、闹板、讨嘘文章、以新开方式延续已删文话
题但没头没尾让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发表易生争议,意图引发不同族群
或群体间纷争。视情况给予删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
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8. 未经同意请勿公布他人未公开的使用者资料(采当事者检举) 。视情况给予
删文、警告、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
分。
9. 请勿以[公告]形式发文或是回复[公告]文。站规保障开放板务讨论,讨论板
务时请用[板务]标题。违者处删文或禁言30日。上述情况,恶意、累犯者加
重处分。误回板主公告或非恶意者,给予删文、警告。恶意、累犯者加重处
分。
10. 使用者於禁言期间,请勿分身帐号於板上发言。经帐号部判定同使用者从判
定日期开始两帐号重新计算禁言日期并删文,禁言中使用者续以其他帐号违
反板规者,经帐号部判定同使用者两帐号连坐处分并删文。
11. 干扰条例
I. 不可於不同文章屡次表达相同个人观点或无关文章推文,影响板面讨论
。(所有版友都可检举)
II.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内针对其他板友引起无关文章争论、偏离文章本意
争论,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讨论功能。经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显提醒
仍不改善者,视为违规。(当事者检举)
依情节轻重处视情况给予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
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是否偏离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讨论范围由
板主认定。)
12. 关於女生权益免费或公益活动宣传,需经板主审核。才可发表。(非属特定
厂商谋利性质之女性相关活动文章)每项活动只可发表一次宣传文。视情况
给予删文、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
13. 禁止刻意宣传个人部落格、相簿或与本板事务无关网址,(疑似程度由板主
裁定)。视情况给予删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
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14. 禁止挑动看板间纷争以及他板事务带入本板、发言针对特定板友意图利用看
板进行公审。且勿发文攻击特定板友,以回覆方式但内容无关主题讨论进行
上述行为。不可於推文处引用他板文章代码、网址连结,用以攻击板友。视
情况给予删文、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
处分。
15. 禁止删除/修改他人推文,经推文者同意或推文者要求不在此限。视情况给
予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16. 发表文章请使用系统设定之分类,或自订分类(但需二字表示)。无分类之文
章一律删除,转录文章请大T修改标题,否则视同违规。视情况给予删文、
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
重处分。
17. 发表问卷文遵守问卷文规范。规范如下。
I. 仅提供学术研究,因此商业资讯收集等一律禁止。
II. 需经一位板主审核,来信及发文时请提供以下资讯:
*就读学校科系、指导教授名称、研究生姓名、研究主题。
III. 一文仅能发一次。每天板内限定一篇问卷文,发表前请自行查阅当天板
上文章。
IV. 未避免广告宣传之嫌,研究主题不得为特定店家、品牌。
i.例1:FB使用习惯调查 (不通过)
ii.例2:网路社群使用习惯调查,包括FB、G+、噗浪等 (通过)
V. 若需面访等学术研究,来信时请提供在学学生证正反面照片/图档。
违反以上规定板主视情况给予删文及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节重大
、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
18. 有特殊举办活动及特殊公告者之相关文章,以另行之公告为主。此项目需所
有板主追认同意。
所有板规内文章包含推文与签名档。
水桶以3日,7日,30日,180日,永桶为限。
於本板同一条板规累积警告2次者将水桶7日以上。
警告保留半年。警告产生水桶後警告点数消除。
判决尽量采判例制。以最近判决为主。未来判决,及检举未成案会收入。
未来判决会尽力以过去板主判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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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自律条例
1. 版主可对板上违规行为提出检举,但同一案件检举、判决不可同一位版主。
2. 若遇特别事件,板主需紧急处理避免危害板友,板主可暂时在板内对违规板
友处以禁言3日以下,锁文,或是公告某系列文禁止回文。之後违规案件需
交由另一位板主给予判决。禁止回文公告,其他板主上线时需追认同意。
3. 单一板主判决最高权限只有警告,删文,水桶以3日,7日,30日。同一违规
人判决180(含)以上,需取得全部板主同意。
4. 任何与板主本身相关之检举、争议应回避不得私自处理。
5. 为避免争议,板主在任期间,禁止使用他人或分身帐号在版面PO文或推文。
6. 板主对板友水桶或警告公告,需尊重受处置板友禁止贬抑讽刺或嘲笑之。
7. 经合法程序罢免提案之板主应避免处理与罢免提案相关的後续争议性文章,
改由其他板主代为处理。
8. 任期最长一年,可以连选得连任。选举以补充版主到三名为主。
9. 板主辞职或是任期结束前需提早二周通知并举办板主选举,以利板务交接。
违反此项条款者板主禁止再度参选。
10. 若徵选版主期无人参选,任期超过一年之板主可自动留任,但必须持续於
徵选板主。若有人报名,报名日起一周後截止报名,进行版主票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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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21.17.24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Talk/M.1443936101.A.0D7.html
1F:→ kiggiboy: #1M2avnGH 为啥这篇不是当事人检举ㄉ也可以? 10/04 13:41
那时板规 不需要当事者检举
2F:嘘 isera621: 散播劈腿合理 恐吓要告板友 以上都合法喔^.< 10/04 13:47
讨嘘文 以後可以检举
3F:→ zyxwv0417: 所以现在三只 四只 五只警告的罚则各是? 10/04 14:04
4F:→ zyxwv0417: 所以现在三只 四只 五只警告的罚则各是? 10/04 14:04
5F:→ Sioli: 本板累积警告2次以上者将水桶7日以上 >>>请问什麽意思? 10/04 14:05
6F:→ Sioli: 另外请问警告集满後 换完水桶,警告点数消除吗? 10/04 14:06
对 警告点数消除
7F:→ Sioli: 那请你补上,因为你争议超大改动又多,都不补上 - - 10/04 14:07
8F:→ Sioli: 谁有控去推文一一找你改了什麽东西 10/04 14:08
9F:→ Sioli: 另外警告累积3次 4次 5次各是什麽处罚,七日以上是何解? 10/04 14:09
两次就消警告了 没累计了
看严重程度决定
10F:→ Sioli: 不同条的警告是不是依然一起算? 10/04 14:10
不一起算
11F:推 Sioli: 我记得你说警告是最低的...?所以两只警告可以超过七日? 10/04 14:12
其实应该说如果第二次犯规严重 直接判水桶 可能超过七日 一起消警告
12F:→ Sioli: 那又要重问一次了,你的警告到底是严重还是不严重的处罚? 10/04 14:12
警告就是缓刑 缓刑後再犯 看後续犯罪 犯罪程度高 加重
13F:推 Sioli: 请把这些都写在公告。谢谢。 10/04 14:14
14F:→ Sioli: 那就不是两次警告超过七日,而是单次水桶过七日。 10/04 14:15
我思考一下看怎麽写比较清楚
15F:推 KKALI: 加油吧话说绿色编辑的可不可以ctrl+y掉 好多好碍眼XD 10/04 14:24
16F:→ Sioli: 那如果一警一三日桶,消警告吗? 10/04 14:27
警告後的水桶7日起跳
17F:→ mapxu664: 板规二会有问题喔 10/04 14:28
???
18F:→ mapxu664: 你说你的定义来自八卦, 10/04 14:30
我的定义早就不用了 依过去判例为主
那是以女板过去板规基础为主
19F:→ mapxu664: 但八卦板那条写的是 〔挑衅、谩骂〕 10/04 14:30
20F:→ Linzoma: 用I II III排版超丑的.... 10/04 14:31
21F:→ mapxu664: 对个人和群体体的"侮辱、挑衅、威胁、谩骂、 10/04 14:32
22F:→ mapxu664: 歧视、引战",什麽时候人身攻击包含挑衅威胁惹?而引战& 10/04 14:32
23F:→ mapxu664: 群体攻击又和板规七重复 10/04 14:32
我好像没提过八卦板的
八卦板参考的事板主自律条文
24F:→ mapxu664: 哇咧 你什麽时候又不用了?你上次不是说你的人身攻击定 10/04 14:33
25F:→ mapxu664: 义改成八卦板的吗? 10/04 14:33
定义依女板过去判例
26F:→ mapxu664: 一开始是你教FA那个定义,後来说改成八卦板的,现在又是 10/04 14:34
27F:→ mapxu664: 什麽时候改的? 10/04 14:34
恩 应该说改好久了 有次公告有说
28F:推 Sioli: -.- 就说改什麽最好写上,改来改去很乱.... 10/04 14:34
29F:→ Sioli: 最惨的是还不知道什麽时候更新.... 10/04 14:34
这件事 修改过程写下去 会超混乱的
30F:→ mapxu664: 上次一直跟你讲要写在板规里有木有? 10/04 14:35
有哪里不清楚的 我尽量想想看怎麽写会比较清楚
31F:→ mapxu664: 如果版规这麽多条,建议参考一下八卦及政黑格式 10/04 14:44
恩 了解 我会去看的
33F:→ name2name2: 警告可以有一个追溯期, 10/04 14:46
34F:→ name2name2: 八卦第十八条写的就很清楚 10/04 14:46
35F:→ Sioli: 你去看八卦板判罚人身攻击的标准 我目前依他为主..... 10/04 14:46
这件事跟大家道歉 因为後来板规编写以过去女板板规为主
假设跟八卦板人身攻击标准 完全无法运作
所以就以女板板规来运作 没有说明这件事跟大家道歉
36F:→ name2name2: 可以参考那种写法 10/04 14:47
37F:→ Sioli: 警告的追溯是半年,上次推文里有写到的样子- - 干 又推文 10/04 14:47
已修正 忘了补
38F:→ name2name2: 那请补入板规... 10/04 14:48
39F:→ name2name2: 我上次的提问 如果在一篇文章里连嘘七次 10/04 14:48
有犯其他罚责才会
40F:→ name2name2: 或是在一篇文章里推不明意义符号七行或更多 10/04 14:49
41F:→ name2name2: 请问是合於板规的吗,可否请板主回覆 10/04 14:49
板规7有规范
42F:→ name2name2: 这个问题我问第三次了,需要我下次再问 10/04 14:50
43F:→ name2name2: 我会发一篇板务问 10/04 14:50
44F:→ mapxu664: name2能否建议你板务文不要写太长,我看大家好像直接end 10/04 14:52
45F:→ mapxu664: 有点可惜了你的文 10/04 14:52
46F:推 Sioli: 同664 name你要写那麽长那麽完整,不如直接发一篇 10/04 14:54
47F:→ Sioli: 我是没意见,不过代表改到你自己都忘了.../ \ 10/04 15:39
48F:推 danchen1120: 要不要乾脆把人身攻击的定义在板规里讲清楚 10/04 16:18
49F:→ danchen1120: 不然好多地方用人身攻击处理都觉得莫名其妙 10/04 16:19
50F:→ KKALI: 连续嘘文有犯版规?不是无相关推文才算吗 10/04 17:06
51F:→ mapxu664: 同一篇连嘘 没有违反板规啊 10/04 17:07
52F:→ mapxu664: 推不明意义符号七行或更多 也跟板规七无关捏 10/04 17:08
对 不明意义才可以
53F:推 ott: 同意 10/04 17:54
54F:推 Sioli: 好了,推完就退下吧。 10/04 18:04
55F:→ Sioli: 你都回了,不把要改的放板规上吗? 10/04 18:13
56F:嘘 KKALI: 红色比较明显,话说徵选版主咧 o.o 10/04 18:35
57F:→ mapxu664: ...我们讲的不同东西欸 板主 10/04 18:41
58F:→ mapxu664: 板规七写的是发文 不是推文 10/04 18:41
59F:→ hoij79627: 请问这些板规的更动以及定义是两位板主的共识吗? 10/04 18:56
对
60F:推 Sioli: 当然啦,机器人不是给你推同意同意吗? 10/04 18:57
61F:→ Sioli: 你问他细一点的,他可能就答不上来了。 10/04 18:57
62F:→ zyxwv0417: 可以问一下私信检举的公平性 必要性 适当性吗? 10/04 19:57
63F:推 johnwu: 现在板主好像只有你一人一样 ott跑哪去了 10/04 20:04
64F:推 kaoru119: 楼上, 殴踢踢在上面 10/04 20:10
65F:→ name2name2: 了解 另外我记得之前好像q板主是说人身攻击采用的 10/04 20:15
66F:→ name2name2: 定义是维基百科吗,再跟板主确认一下.. 10/04 20:16
67F:→ name2name2: 不对更正好像是群体定义才是维基百科 10/04 20:17
68F:推 Sioli: 我下午确认的结果是板主说他人身攻击没有定义 10/04 20:17
69F:→ name2name2: 人身攻击刚刚有看到上面写是依照判例 10/04 20:18
70F:→ mapxu664: 以前的判例有些很... 10/04 20:18
71F:推 kaoru119: 名2大直接发一篇板务文啦,你的推文老是落落长又被插楼 10/04 20:18
72F:→ kaoru119: ,很难拜读捏XD 10/04 20:18
73F:→ name2name2: 那就上面提的就不用确认了 10/04 20:19
74F:→ name2name2: 这我觉得有需要才会发 10/04 20:19
75F:推 kaoru119: 如果你把所有板务意见分主题发文,应该就达成女板200篇 10/04 20:22
76F:→ kaoru119: 了 10/04 20:22
77F:→ kaoru119: 人身攻击没定义根本在开板规的倒车,板皇弄权之心又在 10/04 20:23
78F:→ kaoru119: 蠢蠢欲动了 10/04 20:23
79F:推 Sioli: 大哥你从两点跑到九点 都讨论出来的事还写不上去吗? 10/04 21:52
80F:→ zyxwv0417: 所以有检举区干嘛还要私信检举啦 10/04 22:27
81F:推 danchen1120: 人身攻击真的该定义啦 不然根本是板主在造法 10/04 22:30
82F:推 hoij79627: 反对私信检举啦 10/04 22:39
※ 编辑: qazijn (122.121.17.244), 10/04/2015 23:25:32
※ 编辑: qazijn (122.121.17.244), 10/04/2015 23:26:44
83F:嘘 sorrowheaven: ott呢? 10/04 23:44
84F:推 Sioli: OTT在推文推同意同意啦 这样表示他有参与了 董? 10/04 23:45
85F:→ Sioli: 不要一直问一直问一直问了啦,他固定会来推同意同意 10/04 23:46
86F:推 success0409: 同意同意 同意西欧来的梨 10/05 00:00
※ 编辑: qazijn (122.121.19.22), 10/07/2015 19:42:56
87F:→ kaoru119: 成这样还好意思学人写板规,脸皮之厚真的是满厉害的 10/11 21:38
※ 编辑: qazijn (122.121.23.34), 10/12/2015 10:59:43
88F:→ jameshcm: 永桶不符时宜,下个板主板规认定可能修改,之前桶的板规 10/16 14:06
89F:→ jameshcm: 可能已经不存在;建议水桶最长到板主任期或板规修订为止 10/16 14:06
90F:→ jameshcm: 参照法律"无罪推定原则"与"从旧从轻原则",板规不应该比 10/16 14:07
91F:→ jameshcm: 法律面更严格 10/16 14:07
※ 编辑: qazijn (210.64.243.73), 10/17/2015 16:39:54
※ 编辑: qazijn (118.171.250.117), 10/17/2015 19:46:34
(KKALI 删除 KKALI 的推文: -)
92F:推 iXXXXGAY5566: 删除自己的推文是哪招 10/21 21:23
93F:→ holishing: 好奇楼上上推文XD 10/22 17:11
94F:→ ela0314: 赚阿。而且个性好每个人定义都不一定吧 10/22 18:11
95F:→ futureSight: 建议公告与置底检举区打马赛克, 10/22 22:08
96F:→ futureSight: 免得特定性别遭到二次伤害。 10/22 22:08
97F:→ qazijn: 站规规定 推文不可修改 10/24 13:20
98F:→ kaoru119: 动在开头标准一事,这是你们板主群自己就该协调好的, 10/24 16:58
99F:→ kaoru119: 为什麽是我跟你建议完还要再自己去建议q板主....... 10/24 16:58
100F:→ kaoru119: 务无关 10/24 17:45
102F:→ naomipat3577: ID:garrickhsu 10/25 19:12
103F:→ naomipat3577: 违法版规一 10/25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