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WomenTalk
标题Re: [心情] 请不要用假装讨论来包装你的歧视
时间Thu Jul 18 15:18:10 2013
※ 引述《ElleryKid (艾儿)》之铭言:
: 标题: Re: [心情] 请不要用假装讨论来包装你的歧视
: 时间: Thu Jul 18 11:08:24 2013
:
:
: 为免又发展成先前洪下士事件讨论串的乱象,
:
: 先在这里帮FinalAce做个厘清好了:
感谢E大的好意,不过好意造成反效果了= =
为什麽呢?因为您的解释跟我原本说法有出入。
:
:
: 在F板友的文中,所有的「正常」「不正常」
:
: 皆为统计上多数少数之意涵,不带任何贬抑性
我对正常的意涵,使用的是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解释。
并非您所说的统计上的意涵。
→ sky2001:统计数据有"正常"跟"不正常"的分类? 某人没知识不意外 07/18 12:0
您文中底下推文大大也提出了,统计上并无正常不正常的分类说法。
统计是拿来区辨「特殊」用的,而非直接区辨正常。
而教育部国语辞典的对正常一词的解释中,「不特殊」是对於正常的一种解释。
那相对的,特殊就可以解释成不正常。
PS:正常=不特殊、无缺陷,合於一般常规。
这就是为什麽我会说,
您的好意造成反效果。
===
: 我想最关键的一点是,既然不正常一词含有多重可能的解释,在你没有跟原作者确认前
?
:
: 最好不要擅自猜测他使用这词不带有「缺陷」的意涵。至於统计上怎样,根本不是这串
我相信这整件事的起因,都是因为A大说了句:
我认为同性恋不正常(原文好像被删除,大概是这样有错请指证。)
然後就被不知道哪位指控为
歧视
才引起本串首PO为了讨论同性恋不正常是否歧视而发了文。
所以大家的立足点都在於,对「同性恋不正常」,这句话的解读。
指控他歧视的人也是
擅自猜测他使用这词带有歧视的意思。
所以其实大家在做的事情都一样的,很公平对吧?
如果你认为我用我自己解读「同性恋不正常」这句话不客观。
那麽把这句话解读成歧视的人同样不客观。
:
: 文的重点。一篇文章写出来表达主张,本来就要考虑阅读者会如何理解,今天「不正常
:
: 在一般使用方式下,本来就具有「缺陷」的意涵。
「一般」何来一般?教育部国语辞典都不一般了...
真的这麽一般的东西怎麽没人出书节录?不如您找找有何证据支持您所谓的「一般」
就是这样的用法好了?
:
: 因此,将作者的意思作此解读,并没有脱离经验法则。反倒是你将统计上的多数少数
统计这部分您直接误解我的说法,前面解释过了。
:
: 套用进这词汇,宣称原作者有这样的意思,不是语言习惯的使用法。
所以我是依据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解释套用进词汇,判断原作者没有歧视的证据。
:
:
: 重申一次,语言就是一种多数人的习惯,它虽然有模糊空间,但文字使用者必须要为自
?
:
: 用字所造成的他人理解或误解负责。
这我认为无绝对,一个表达能力没问题的使用者,碰到阅读能力有问题的阅读者。
导致阅读者的理解或误解。
请问谁该负责?
记得拉丁文的举例吗?改成英文好不好?
一篇英文,被不太懂英文的的台湾人理解或误解错误,这是那篇英文作者的错吗?
人家Mayday!Mayday!表示的是求救。
结果台湾人给人家当作五月天在读。
这竟然是英文作者的错?
所以您
文字使用者必须要为自己用字所造成的他人理解或误解负责。
这说法是否根本「不一定」成立?
并无绝对的阿~哪有「一定」阅读者还是写作者负责的呢?
:
: 原主题要讨论的是一般使用的「不正常」是否
那请问,教育部国语辞典定义的用法难道不符合所谓的「一般使用」吗?
大大,这是教育部的国语辞典耶...
您从小接受义务教育所上的国语国文课,都是教育部负责的耶...
不只您,全台两千三百万人都是这样(好吧,没受过义务教育的例外)。
这样您还认为不一般,那我也没辙= =
:
: 在公开以言论指涉特定族群时形成歧视。
:
:
: F要讨论的是统计上的「正常」「不正常」不算歧视。
看一下上面SKY大的那句...
他因为您这种解释方法,所以跳出来讲话了@@"
以下恕删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123.192.180.111
: 推 FinalAce:E大,我有使用辞典上对正常的定义,统计是为了证明特殊。 07/18 11:09
: → ElleryKid:但问题是辞典并没有办法完全反应现实,这点你要注意。 07/18 11:10
摁,那请问E大怎样才能「完全」反应现实呢?
要我说,要求到「完全」,不管哪本书我想都是很难的吧?
没有可以万用於任何人、事、物、理,的书阿@@"
: → ElleryKid:教育部词典早闹过不少笑话了,别太相信它。 07/18 11:10
先别说辞典了,你听过教育部长吗?
教育部长都会把三只小猪当成语用了。
可是即便这样,你我所受的义务教育就是由这样的教育部负责的。
: 推 neova:基德,干嘛跟只会翻辞典的人认真 07/18 11:17
: 推 FinalAce:那哪本字辞典的定义才能解释何谓通俗用法? 07/18 11:18
: → ElleryKid:总是要给人学习common sense的机会。 07/18 11:18
: → FinalAce:倘若辞典本身正确,乱用词汇的能怎麽办呢? 07/18 11:18
: → ElleryKid:个人建议,去观察大多数人怎麽用,会比翻辞典好。 07/18 11:19
这边有一个严重的谬误,
当有人指控A大歧视的时候。
已经在给人贴标签了!!!
贴标签的行为有多不道德多伤人不用我说您也清楚。
因此在看待如此严肃的话题时,
我所依据的基础会尽我所能能的严谨,看证据说话。
举不出有力说词,只有所谓「大多数人」这种毫无根据的论述基础给人定罪。
那我想或许有些武断。
至於通俗用法...e04这词谁不知道通俗用法可以骂人,意旨性交。
都有把e04当成语助词无罪的案例了= =
给人贴标签、定罪的时候,判断过程、方法,不可不严谨。
因为一个失误,就是在伤人。
: → ElleryKid:语言是活的。 07/18 11:19
: → ElleryKid:语言的正确,就是由现在使用的族群所定义。 07/18 11:20
避开几个中国议题
繁体中文使用的族群,中华民国的人。
中华民国行政院教育部编的字典你都能否定这不是使用族群所定义?
还是哪位大大能跳出来自诩比编译这些辞典的专家更懂中文?
麻烦出来让大家掌声尖叫一下。
: → FinalAce:E大我并非猜测,而是如同指控他歧视的人一般。 07/18 12:31
: → FinalAce:站在非当事人的角度,用自己的方式来解读他说的话。 07/18 12:31
: → FinalAce:同性恋不正常<====解读这句话 07/18 12:32
: → FinalAce:会认为他歧视的人,也是用自己的方式来解读同样的话。 07/18 12:32
: → FinalAce:我们只是做同样的事情而已,得到不同结论。 07/18 12:32
:
: 不同点在於,其他人的解释符合语言使用习惯,你的不符合,所以你的解释无法被接受,
好一个「语言习惯」,这样说吧!我来总结一下。
我有一套我认为的语言习惯,而我的根据是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解释。
您的根据是...「一般」、「多数人」、的使用方式。
目前您无法证明我根据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解释是错的。
甚至您也提不出为何自己的用法才是「一般」、才是「多数人」的佐证。
你只能说1;31[m你自己「一般」是这样用。
即便您在版上发现几位版友也这样用。
他们也仅是这
讨论串中的「多数人」,相较於整个女版?整个PTT?
甚至整个台湾来说,这些人只不过是
少数中的少数,何来多数可钱?
:
: 你这问题我之前也提过,就不多讲了。
您惯性以多数决当作判断事情的绝对标准,我也反驳过了,就不多讲了。
: → lezhwa:我相信F大使用这些字词的时候,心中应该是中性、无恶意的 07/18 12:33
: → lezhwa:但不可否认,这两种类比多麽相似,赋予某些残酷行为多麽 07/18 12:34
: → lezhwa:合理的立论基础。这才是我愤怒的原因啊! 07/18 12:34
L大我能理解您愤怒的原因,是出自於正义感。
但此时我们不是法官,无法断定A版友内心是否歧视同性恋。
您却已经
当成他在歧视在产生愤怒、在批判了。
倘若您心目中的正义是一套标准
原本无辜清白的A版友,莫名被贴上歧视的黑色标签。
请问此时您的正义感何在?怎麽没有发挥一下正义感替A版友说话呢?
对同性恋者带有正义感而愤怒为其发声
对尚未证实他歧视,也许是被误解,的A版友冷眼旁观。
这是不是两套标准?
: → lezhwa:有人认为自己是非常科学、中立、不带偏见的提出理论, 07/18 12:36
: → lezhwa:但这些话语是同样被科学、中立的理解吗? 07/18 12:39
这部分是挺无奈地,毕竟正所谓: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明明尚
无法有人能证实A版友歧视同性恋,甚至他自己都澄清过。
的情况下,无关的乡民(非同性恋者),只因为受某些说法影响,
而忽略了自己也有过滤谣言的责任,依然戴着有色眼镜在看待A版友。
那麽试问,
A版友的澄清有被科学、中立的理解吗?
我们都是人,难免犯下同样的错误,
当在指责别人犯什麽错时,自己往往在做同样的事情而浑然不觉。
: 推 AGODFATHER:怎麽会说少数就不正常 是在预期之外才不正常吧 07/18 12:55
: → ElleryKid:他的意思:「多数」>「不特殊」>「正常」 07/18 12:58
: 推 FinalAce:E大、LEZ大,我同意不同的词语用法容易造成误会。 07/18 12:58
: → FinalAce:这也是澄清的功能,如果今天A大因为说:同性恋不正常 07/18 12:58
: → FinalAce:而被误解成「他是个歧视同性恋的人」 07/18 12:58
: → ElleryKid:「少数」>「特殊」>「不正常」 07/18 12:58
: → FinalAce:即便他澄清了,原本误解他的人仍然不相信,这就不是他的 07/18 12:59
: → FinalAce:错了,误解对方又不相信对方的澄清。只相信自己选择相信 07/18 12:59
: → FinalAce:的,而忽略了没歧视的事实就是存在,有人能比A大更清楚他 07/18 12:59
: → FinalAce:自己说这句话背後代表的意思吗? 07/18 12:59
: → FinalAce:当事人澄清後,连公道都不还给对方,这也是一种不正义。 07/18 13:00
: → FinalAce:在这样的心态下替同性恋的人权发声,是否有点两套标准? 07/18 13:00
: → ElleryKid:即使是这样,你可以说「他可能有这个意思」 07/18 13:00
: → ElleryKid:却不能说「他就是没有歧视的意思」 07/18 13:01
E大,我相信您是好意,但诚心希望,您还是别替我解释好了。
毕竟
您的理解都有可能跟我原意不符...
: → chiens:有没有被歧视取决於被歧视的人,和性骚扰一样... 07/18 13:01
: → chiens:突然想到的,E大你觉得我这样说有对吗@@? 07/18 13:01
: → FinalAce:C大说的没错,所以不是同性恋的乡民意见算什麽? 07/18 13:02
: → ElleryKid:因为第一,这词一般就是这麽理解,别再让我再说一次== 07/18 13:02
好个「一般」,多说几次「一般」也只是口头上的一般...
实际上您无法证实,但我却能证实教育部负责全台人民的义务教育。
甚至高等教育也在其业务范围内。
教育部的辞典有说服力还是口头上的「一般」有说服力呢?
: → ElleryKid:第二,你反正也不是他本人。 07/18 13:02
您也不是他本人,却能用您的解释来判定其歧视...
: → FinalAce:不如现在大家举手一下,是同性恋的站出来。 07/18 13:02
: → FinalAce:他们才有立场指控A大如何? 07/18 13:02
: → FinalAce:E大,你多次强调一般,但并未证实一般是什麽情况。 07/18 13:03
: → FinalAce:如果我回应你,这词一般就是这麽用法,你怎麽说? 07/18 13:04
: → ElleryKid:C这个说法我听过,可我觉得这定义很容易起纷争== 07/18 13:04
: → FinalAce:我有辞典解释,你却没有,你却能说你才是所谓的「一般」 07/18 13:04
: → FinalAce:你才是一般的根据呢? 07/18 13:04
: → ElleryKid:F这里的一般,已经由多数人对它的理解证明了不是? 07/18 13:04
哪里的多数人?本讨论串?女版?PTT?还是全台湾?
抑或全世界中文使用者?
几位版友相较於中文使用者只是少数中的少数...
: → FinalAce:你说「其他人」、「一般」,这两者的根据何在? 07/18 13:05
: → ElleryKid:反而根本没人在管你那词典的解释。 07/18 13:05
: → FinalAce:只要除了我之外就算其他人吗?那A大可没这样想啊! 07/18 13:05
: → FinalAce:只要除了我之外就是「一般」吗?除非你先证明我的用法非 07/18 13:05
: → FinalAce:一般。 07/18 13:05
: → FinalAce:又来多数人,多数人是那些人= = 07/18 13:06
: 好,解释一下。
:
: 不是除了你之外就叫一般(虽然你的确不太「一般」)。
那您还是没有正面回应怎样叫做「一般」啊!
不如您先给一般下个定义好了= =
:
: 这个多数人的理解并不需要我去给他根据呀,板上
您在给A版友贴上歧视标签的审判过程,
连根据都不需要?
有没有这麽没证据又没根据的?
:
: 对这个词汇的反应,就已经证明了多数人会将「不正常」
好你个「多数人」,要我再问一次到底有多麽的「多」吗?
不过就是全台湾N个社团中其中一个PTT里面其中一个版的几位版友...
根据这几位「多数」的版友用法,可以给一个原本清白无辜的人贴上「歧视的标签」。
这是对对方人格的抹黑耶= =,而且连根据都没有,根本不实指控= =
:
: 解释为具有负面意涵,并且对此感到不快,不是吗?
您的立论基础「多数」、「一般」尚未证实。
衍伸论述自然不成立,对吧?
:
:
: 然後我真的不懂你干嘛一直把A拖下水,他根本还没有出
:
: 来「澄清」他用「不正常」这词的意思不是如何如何。
这...什麽叫做我把A版友拖下水?
这个讨论串就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导致首PO发文的耶...
A与同性恋版友才是事主,你我都叫做公亲。
这叫做睁眼说瞎话...
: ※ 编辑: ElleryKid 来自: 123.192.180.111 (07/18 13:09)
: → chiens:E大,因为我後来好像不知道在哪个讨论串看到这个讲法 07/18 13:07
: → chiens:我个人也觉得有点微妙...不过我後来是把他解读为对方不喜欢 07/18 13:08
: → chiens:这样的用词、行为,做了一次就不要再做了,人家就是不喜欢 07/18 13:09
: 你开始有点语无伦次了,F,慢慢讲,讲清楚。
看一下您回在谁推文底下...
这为大大ID名为:chiens
我的ID是:FinalAce
别急着攻击我的状态好吗= =
: ※ 编辑: ElleryKid 来自: 123.192.180.111 (07/18 13:10)
: → FinalAce:就算您说女版的多数人,可是即便PTT相较於全世界使用中 07/18 13:10
: → FinalAce:文人口来说都是少数,您这里的多数依据也是不实际。 07/18 13:10
: → FinalAce:女版的多数就能代表现实的多数吗?我想可能没办法。 07/18 13:11
: 要这麽说的话,我手上的确是没有数据可以证明呀,
没有证明还能如此大言不惭您所说的是「一般」、「多数人」用法??!!
:
: 毕竟可没有人会做个问卷去抽样调查中文社群中认为「不正常」有没有贬义不是吗XD
这我不确定有没有人研究过词语的一般用法,所以我不敢武断地说:「可没有人」。
:
: 那麽我只能说,就我观察到的现象,多数的中文人士并不认同你的解释呀。
好!这里我们确定了一件事情。
您口中的「多数」
是「你观察到的人」里面的多数。
:
: 如果你能找到哪个地方会大力赞同你的说法,就可以推翻我的经验,证明你不是少数罗。
台湾人口何其多?
你观察到的只是台湾人口中的「少数」
那现在
你口中的「多数」变成少数了,
所以你不就要反过来承认你的判断是错的?
PS:这世界并非非黑即白的二分法,不正常的用法不会只有一种。
即便我们互相无法说服对方,只要你无法证明A大对不正常的用法与你相同,
所以带有歧视意味。
根据无罪推论原则,A大还是清白的。
--
1.反驳对方的重点:确实指出对方论点的错误性。 (优质论文)
该
2.驳 斥:引述权威的说法指出对方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辩论社、优质论文)
如
3.相 反 的 论 点:列出相反的论点,并以错误或事实当作证据。 (辩论社)
何
4.矛 盾:列出相反的论点但不加以证实。 (匿名版、论坛)
笔
5.攻击态度、胡扯:质疑对方的态度口气、不合逻辑的回应。 (小朋友、匿名版、论坛)
战
6.人 身 攻 击:攻击、批评对方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 (小朋友)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4.16.165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5:20)
1F:嘘 youdeserveit:烦ㄟ~~个板吗?? 一定要争个输赢吗? 07/18 15:19
攻击动机
2F:→ jingl:所谓怀疑论者的无限後退的谬误一直出现在讨论中...看了好累 07/18 15:24
请问这是啥?请大大指教>"<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5:27)
3F:→ ElleryKid:你回头看一下,从头到尾我说的都不是「你错」 07/18 15:28
被指控歧视的A版友,等同於被说错。
重点不再於你说我的对错吧?
而是A版友的对错(歧视成立与否)
4F:→ ElleryKid:我是说你的定义不会被其他人接受,因为不符使用习惯。 07/18 15:28
如果只是一个论坛一个版里面的一小撮不接受...
那无伤大雅阿@@"
就是因为跟现实中受教育部教育的「多数」用法相同,所以我才觉得你的说法没说服力。
5F:→ ElleryKid:至於你要怀疑难道世界上其他人的使用习惯都跟你不同吗? 07/18 15:29
6F:→ ElleryKid:这就不是我能解答的问题了。 07/18 15:29
E大别急着当传教者,我需要请教的问题我会请教,如果我只希望你能对自己的
论点提出合理的解释,您自比为传教者试图解答我的疑惑,那就不必了。
7F:→ ElleryKid:至於你不肯接受你的定义不被接受,这件事,我就更帮不上 07/18 15:30
8F:→ ElleryKid:忙了。 07/18 15:30
E大别急着当传教者,我需要请教的问题我会请教,如果我只希望你能对自己的
论点提出合理的解释,您自比为传教者试图解答我的疑惑,那就不必了。
9F:→ ElleryKid:然後,重说一次,你用的是中文,不是拉丁或英文, 07/18 15:31
只是比喻而已,需要拘泥於哪种语言吗?
10F:→ ElleryKid:用其他人能接受的中文写法,对你自己比较好。 07/18 15:31
写法的话我想没有争议的,不是谁写错字罚写十遍这种问题。
我们谈的是「用法」,希望您能先厘清这点在参与讨论,对你自己比较好
11F:→ ElleryKid:然後在我那篇文底下,有人补充了A板友的原意了 07/18 15:33
12F:→ ElleryKid:所以你也别再坚持维护他了。 07/18 15:34
也不能说算维护啦,我跟他非亲非故。
我只想尽可能地用中立的观点来看待事件,但是可悲的二分法原因。
因为与我意见相左,我就变成「维护」A,好像要分两派,一派维护,一派反对。
版上有必要分这种党派团体?
13F:→ ElleryKid:我之所以说你把它拖下水,这部分我在上篇文补充了, 07/18 15:36
14F:→ ElleryKid:看一下吧,你那部分前後矛盾了。 07/18 15:36
您可曾看过公亲拖事主下水的?
即便认为A有歧视嫌疑,有嫌疑的也不是我...
我脱他下水的逻辑是?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5:48)
15F:→ SlimeCat:推2F 07/18 15:45
16F:嘘 yethours:你看不出来同志性向本身就一点都不特殊吗? 07/18 15:47
17F:→ ElleryKid:我是说你把他的定义跟你绑在一起这点XDDD 07/18 15:53
18F:→ ElleryKid:在不正常的定义这件事情上,你才是事主, 07/18 15:53
19F:→ ElleryKid:有人在我那篇底下回啦,快去看,A的意思就是大家想的 07/18 15:54
20F:→ ElleryKid:那样没错哟。 07/18 15:54
推 shounyuh:在他原本长到快盖过我本文的推文里,这位A版友已经说明了 07/18 15:22
→ shounyuh:他并不是因为认为同性恋非常态所以称为不正常,他认为同 07/18 15:22
→ shounyuh:性恋是有缺陷的、是非自然的、是病态的.....谢谢 07/18 15:22
您想说的是这个吗?别急~一步一步来。
虽然原始文章删除了,没有推文可以佐证。
但基於诚信原则,我愿意相信S版友所说属实为前提下来判断。
套用歧视的解释:轻视、以不公平的态度相待。
(如果不满意国语辞典的解释您可以说明您认为怎样解释洽当)
分成两部分:
1.轻视:瞧不起
A版友有轻视同性恋吗?
即便他认为同恋是有缺陷的、是非自然的、是病态的。
从这段叙述看不出来有何轻视。
举个例子:张国荣先生
张国荣先生公开坦承自己是同性恋,但依然可以受到敬重而不轻视。
A版友只描述了对同性恋者的看法,但并未透露出轻视(瞧不起)的想法。
所以从轻视的解释来看,A版友并未歧视同性恋。
2.以不公平的态度相待。
我想任何一位版友都无法举例出他用不公平的态度对待
某位同性恋者吧?
依据无罪推论原则,清者自清。
所以从用不公平的态度对待来解释,A版友并未歧视同性恋。
「虽然我尊重同性恋,但觉得不正常」<==这是A版友自称的原句
基於诚信原则,我也如同相信S大一样以这句属实前提下来判断,
A版友提到其尊重同性恋,但觉得不正常。
倘若有人要问:A版友所谓的不正常是什麽意思?
那我想答案或许如S大所说,意思是:缺陷的、是非自然的、是病态的
但即便是这样,就代表A版友有歧视同性恋吗?
就目前证据来看,依然是无法说A版友歧视同性恋的。
因为
根本不符合歧视的定义。
21F:嘘 cvoa1026:还来.. 07/18 16:01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6:36)
22F:→ sharon0627:你去开个字典词典板吧 07/18 16:39
23F:→ sharon0627:只会玩文字游戏真的不要来占板面 07/18 16:40
玩文字游戏的不是我吧?
正常/异常(不正常)
常态/非常态
明明只是用词的差别,换一个用词就好棒棒推推~
也不看看其实用法有没有不同= =
这才是文字游戏啊@@"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6:47)
24F:推 sharon0627:那不就是了吗= =不过反正你有你的道理,别回我了没关系 07/18 16:50
25F:嘘 shounyuh:莫名奇妙跳出来评论一个正常、没有缺陷也不是病态的族群 07/18 16:50
26F:→ shounyuh:是病态有问题有缺陷的...这样如果不叫做轻视和恶意,请问 07/18 16:51
27F:→ shounyuh:怎麽样才叫做公平的对待和不歧视?请不要再玩文字游戏 07/18 16:52
这我不清楚A大的动机,但我从歧视的定义上来判断这件事的。
28F:嘘 youdeserveit:我就不信有谁比他闲~~~ 07/18 16:53
总会有的,人外有人您说是吧?
29F:推 cynthia1207:文字就是有政治正确与否的问题啊 不然黑人黑鬼非裔都 07/18 17:01
30F:→ cynthia1207:是叫那一群人 他们干嘛这麽计较这种文字游戏? 07/18 17:01
31F:→ cynthia1207:反正知道我在叫他而且绝对没有贬意就好啦小黑鬼~~~~ 07/18 17:02
32F:→ cynthia1207:我尊重他们啊而且我还觉得叫黑鬼比甚麽非裔美人亲切呢 07/18 17:02
其实我不懂政治耶,所以没办法与您讨论相关话题,只能说谢谢指教罗。
33F:嘘 ringo750358:你一定很有钱,不然怎麽不用上班整天挂网zzz 07/18 17:03
没有啊我超穷,我就在上班,只是上班时间可以上网啦~
34F:→ sopher1990:後面推文就有一个双性恋跟他说他的言论冒犯到他了 07/18 17:32
35F:→ sopher1990:但ander仍继续重申他任何同性恋不正常 07/18 17:33
36F:→ sopher1990:接着又提到罪犯 从上下文看很难认为他没有歧视的意思 07/18 17:34
WTF??!!这我还真的不知道,因为某些原因。
这两天都我都关注特定的讨论串= =
37F:嘘 monologue:我也觉得你挺病态的,你没有证据说我歧视你喔!;) 07/18 18:00
好喔~白目、跳针、脑补、逻辑不好、恶心、自恋、自以为是...都有人说过了,
多一个病态我不会介意啦^_^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8:12)
38F:嘘 sharon0627:"政治正确"也可以这样凹……厉害 07/18 18:21
就说不懂了阿@@",不懂要嘘那就请便吧~2
39F:嘘 retsuya001:UCCU 07/18 18:23
40F:嘘 monologue:噗,他根本不懂政治正确的意思吧,难道教育部辞典没收录 07/18 18:23
就说不懂了阿@@",不懂要嘘那就请便吧~2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36.224.16.165 (07/18 18:36)
41F:嘘 Sioli: 不解释 07/18 18:43
BJ4
42F:嘘 sharon0627:不懂自己查,抓着自己不懂拿来大放厥词很可笑 07/18 18:47
43F:→ sharon0627:你敢这样跟老师或老板讲话吗? 07/18 18:48
超敢XD
你不敢吗?
44F:嘘 monologue:不懂就闭嘴,不要装懂 07/18 18:49
我又没谈政治正确,哪里装懂?
45F:嘘 j2054493:不是很喜欢钻牛角尖似的讨论 07/18 18:53
这叫做严谨啦~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61.228.20.31 (07/18 19:22)
46F:嘘 sharon0627:我没这问题 有不懂的我会先自己做功课:) 07/18 19:38
47F:→ sharon0627:另物建议您 翻辞典的时候顺便看看那个词到底是什麽意思 07/18 19:39
48F:→ sharon0627:这样讨论才能言之有物阿 07/18 19:39
喔
49F:嘘 lovecfcm:拜托你跟A大在一起吧 07/18 20:23
求我XD
50F:嘘 milannakao: 07/18 20:43
51F:嘘 lovegu0317:阿哈 07/18 20:50
52F:→ photocap:喔 07/18 21:27
恩
53F:→ sakimo:女版又一个奇耙诞生了XDD 07/18 21:41
WOW?
54F:→ Estampes:诚心劝你 人要懂的藏拙 对不懂的领域就不要乱用专有名词 07/18 21:57
55F:→ Estampes:这世上的学科不是用一本辞典就能搞懂的 07/18 21:58
56F:→ Estampes:还是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踩到别人的专业领域了? 07/18 21:59
感谢建议,踩到专业领域无所谓,错误中也可以学习成长。
这只是讨论版而非现实,即便我没有藏拙,我在别人领域错了。
错了也是长知识而已,何况没踩到别人的专业领域下,
会不会有人拿出专业来帮长知识也是难说0.0
可以将错误视为学习的方法。
不藏拙视为抛砖引玉的具体行为。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61.228.20.31 (07/18 22:04)
57F:→ Estampes:你虽然这麽说 但看起来却不是这麽一回事 因为别人 07/18 22:06
58F:→ Estampes:在跟你解释的时候你只会搬辞典出来 07/18 22:07
59F:→ Estampes: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踩到别人的专业了 07/18 22:07
60F:嘘 a9465:还会乱引刑法理论+「无罪推论原则」 别人教他还要酸人家 07/18 22:12
喔?哪边误用了吗?
怎麽会说乱引用呢?没看到有哪个法律专业的大大说哪里误用阿@@"
61F:→ Estampes:真的想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不用使用那麽多专有名词 07/18 22:15
觉得适用就用啊!
不适用在让别人指正就好,又不是没办法面对错误,
有必要为了怕犯错不敢放手论述吗?
62F:→ Estampes:并不会让你看起来比较有道理或是有逻辑 07/18 22:16
是不会啊,这是为了严谨,毕竟在判断的是一个人的人格。
63F:→ Estampes:看来你似乎挺爱用法律专有名词的 不过很多理解都是错的 07/18 22:22
错是无所谓,怕的是明明没错硬被说错的情况。
会指控别人错误错误的人不少,但是真的说得出哪里错、为什麽错的就不多了@@"
64F:→ Estampes:别人跟你解释你也听不下去 还搬辞典出来 让人看了真的... 07/18 22:23
那您要不要示范接受「别人」(我),的解释呢?
您听得进去吗?
65F:→ Estampes:这世界上不是只有中文这个学科而已 07/18 22:23
我知道阿@@"
66F:→ Estampes:什麽东西都以为用辞典就能解释清楚 那还要大学干嘛 07/18 22:25
这不是什麽东西啊@@"
今天讨论的议题是歧视,本就该定义清楚歧视是什麽。
那定义就必须依赖语言,我讲中文当然就用中文阿。
用英文定义也接受,不过还是得翻译成中文来理解使用的。
那要定义一个词汇用辞典有问题吗?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61.228.20.31 (07/18 23:09)
67F:→ xerady:无罪推定好像是刑诉不是刑法吧? 我没记错的话... 07/19 01:05
摁,你对。
※ 编辑: FinalAce 来自: 61.228.20.31 (07/19 01:26)
68F:推 QBby:请问以上众板友 我每天都八点起床 昨天十二点起床 我爸说我 07/20 01:40
69F:→ QBby:不正常 这算不算歧视? 07/20 01:40
70F:→ ERAJIer:那要看是中午十二点还是午夜十二点 07/20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