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mernldw (你有看到我的旅行箱吗?)
看板Wine
标题[讨论] 网拍千元陈绍 11万罚单来
时间Fri Jan 25 15:12:00 2008
赖姓烘焙师傅上奇摩网站拍卖一瓶十二年陈年绍兴酒,生意没做成,十一万元罚单却找上
门,因他在网路广告上卖酒,且未标示「饮酒过量,有害健康」等警语。
前年三月十八日,赖姓师傅在奇摩拍卖网站拍卖一瓶「八十三年制的陈年绍兴酒」。经人
检举,彰化县政府以赖先生违反标示警语的积极义务罚款十万,及违反不得於网路贩卖(
因无法辨识购买者是否成年)的消极义务,再罚款一万元。
虽然两项罚款都是菸酒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最低额度,但赖先生无法接受。
他认为,菸酒管理法应是规范经营菸酒批发或零售的业者,他只是个烘焙师傅,偶然在家
中发现一瓶老酒,基於历史意义而上网标售,而就算交易成功,也赚不到一千元,如今酒
没卖出去,还要被罚十一万元,实在不合理。
赖先生诉愿不成,再提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他败诉;赖上诉後被驳回。
法官认为,赖在网路贩卖特定酒类,是个事实,已违反菸酒管理法规定,至於赖刊登此酒
类广告的主观的目的为何,并不重要。
【2008/01/25 联合报】
资料来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4195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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