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zuki (换新弦了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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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个人条目
时间Sat Dec 22 22:11:55 2012
※ 引述《ffaarr (远)》之铭言:
: 尊重KJ的想法,但也提供我的一些看法作为参考。
^^^^^^^^^^^^
远哥,你这麽说,好见外呀。
: ※ 引述《KaurJmeb (阳明射箭社欢迎你)》之铭言:
: : 其实已经一段时间,但现在才想提出来表达一下个人意见。有维基人在中文维基
: : 上建了一个我的个人条目。
: : 我对於这样的作法的感觉是:羞辱、背叛、愤怒、遗憾。
: : 我最原始想作的回应,是想用一种狠狠地把编辑者,赞成保留者羞辱回去和怒骂
: : 的方式,但沉淀过後,我想请大家用一种理性的眼光来分析一下这件事。
: : 第一,大家赞成维基人都来建自己的条目页吗?
: : 本人的立场一直是坚决反对维基人去建立个人条目,且一直跟大家建立起
: : 「可以建立个人页」的方式取代建立条目。建了一个个人条目,又内容完全是抄
: : 我的用户页,有必要建两个页吗?要看的人自己来我的用户页就好了。
: : 如果我还允许、容忍这个条目存在,那以後还有什麽立场反对个人页、小
: : 公司页的条目成立。请不要陷我於不义。谢谢。
: 我的个人看法是,重点不在是不是维基人,而是这个条目是否符合现今中文维基
: 的收录标准。
外人不一定会理睬所谓的「这条目是否符合现今中文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
他只是看到有你这个志愿者在自己参与的协作项目上有传记了。
历年来KJ姊面对各行各业许多单位询问KJ姊,
是否可以把自己(的单位)写入维基百科的立场,严重矛盾了。
也难怪KJ姊这麽不高兴了。
别怀疑,每受邀出去一趟就至少被问一次,至少至少。
相对而言,
现行的收录标准比过去宽很多了。
依造目前的通用关注度收录标准,
至少存在两个独立的专述文献就满足条件,以这个角度观之,的确是符合。
於是,
你会发现有时候维基百科的收录准则比我们想当然尔来得宽松许多,
有时候却又窄上许多。
(其实窄也不是真的窄,存废讨论有时候没考虑到「灰色文献」,
例如一间公立的国民小学,不可能不存在对其专门记述它的文献。)
: 维基百科的确不应因为 某人是维基人就特别去收录,但也不需要因为
: 一个人是维基人就特别不收录。一切以人物条目的一般标准为原则即可。
: 像对目前台湾社群非常有贡献的 reke之前也被建立条目,但因为条目中没有
: 他的相关报导,所以就没什麽争议地以关注度不足被删除了。(抱歉reke我不
: 是故意要提这个,但这个例子很适合用来说明)
: KJ的条目在上一次提删(理由是不知名,同样也就是关注度不足)
: 时会被保留,不是因为是维基人且大家熟知才保留,而是因为
: 你的新闻报导真的够多,以致於 如果真的用这个理由来删除了,
: 反而违背了中文维基的指引和一般判例原则。
: nivekin他是我看过目前花最多时间关心这些因关注度
: 问题而被提删条目的人,而且始终能依照方针有一固定的标准,
: 所以他按照这个原则投赞成保留票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 至於个人页、小公司的条目,都还是可以按关注度、广告宣传 这些理由标准来提删除。
: 这与KJ的条目大致符合关注度指引要求,也没有明显广告宣传,
: 还是有明显不同的。
KJ姊私下表明过不期望再以维基人的身份登上媒体版面。
所以当我看到A用户选择了KJ当立传题材,我心里就觉得有些不妙,
如果以关注度为由提删,可能删不掉。
之前就真的发生过一次
http://tinyurl.com/cxvws6m删不掉,这次是第二次提删。
而 nivekin 只是非常恪守关注度的标准。
顺带一提:
我认为他太僵了,缺少对作者的提点和交流,
若能时常伸出对作者友好的手帮助一下会更好:)
: : 第二,「对社群贡献」这件事有必要建个人条目页吗?
: : 如果是因为肯定本人过去的贡献,我亦感谢大家的认同。但相关贡献已在
: : 活动页面提及过,何必在写一次?本人已淡出社群数年,近年对社群不但毫无贡
: : 献,且对於用户询问请求协助皆置之不理,这种个人条目意义何在?
: : 在全球维基社群中,有不少人不但在编辑、社群上有贡献,也长期经营跨
: : 平台(软硬体)、跨领域(教育)结合,且有所成。尚且无个人条目,也无建个
: : 人条目之必要。既然如此,这个个人条目又有何理由存在?
KJ的意见应该让作者知道,这真的没那麽必要。
: 假如内容完全和用户页一样,的确是非常不妥当的,因为用户页的撰写方式和目的应该
: 是很不同的。
: 撰写的角度取材也应该不同。而社群贡献的记入也的确应该谨慎,不宜像用户
: 页那样的写法。用户页也的确不适合作为条目资料来源。
: 不过我认为一个传记条目的存在与否,和一个人现今是否已淡出贡献领域
: (大多数传记条目其实都是已过世人物)
: ,以及该领域更具贡献的人是否有条目没有直接关系。(很多更值得写的人
: 可能只是刚好还没人写而已)一切我觉得还是要回到条目是否
: 符合 关注度、生者传记、可供查证 这些一般性的规定。
有时候也不单是值不值得写,是否淡出的关系,也可能是因为已造成当事人的困扰。
: : 第三,有力有闲的话,多为那些为全人类族群发展有贡献的人建条目吧
: : 前阵子,美国有人建立当代女音乐家/女作曲家多个条目,这些对当代文化
: : 有重大发展的条目,最後也被讨论删除。看到一个对维基领域已没有什麽贡献的
: : 人被建立个人条目,也让我对某些维基人多年了还是跨不出小圈圈文化感到失望与
: : 遗憾。
: 我觉得一个人的贡献大小是很难有一统一的标准的,尤其不同的领域之间要比较时
: 更是如此,维基百科的编写者写条目大多是基於兴趣,这也会影响到对於
: 一个人贡献大小的看法,之前的香港声优争议,就是大家对声优的重要性、贡
: 献大小(以及声优的重要性是不是仅仅存在於小圈圈粉丝)的看法没有共识,而这恐
: 怕最终也很难有共识,後来暂时解决的方法就是订立一个比较客观(还是很难完
: 全客观)可操作的标准,然後两方照这个标准实行。
: : 其他,市侩的说,我现在在商界工作,我的客户们是乐见合作厂商的成员在维基
: : 上被成立个人页,大家如果不介意这样让我的口袋金钱多多(而且我也不会拿出来
: : 分给大家),那就如此吧。
: : 基於以上理由,故提删。
: : 提删申请:http://ppt.cc/S276
: 最後还是祝能顺利地 透过存废讨论的程序删除,
: 另提醒一下加上要在条目上加提删模板,这样才不致於因为程序问题而未能顺利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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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6.143.87
※ 编辑: fuzuki 来自: 140.126.143.87 (12/22 22:13)
1F:推 ffaarr:当事人困扰的问题以前也有遇过有人要求删自己的条目,这方 12/22 22:27
2F:→ ffaarr:我也赞同其他编者应该要尽量协助,最适合的条款是生者传记 12/22 22:29
3F:→ ffaarr:能依程序的情况下找到符合被撰写者要求的解决当然最理想。 12/22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