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aarr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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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李家同 页面
时间Mon Apr 25 18:26:27 2011
抱歉我这麽晚才回,因为版权的问题不是很确定,我只能说一下我目前的认知。
※ 引述《chenhung (小胡子)》之铭言:
: 大家好阿
: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
: 可能有重复问到 可是我真的就是不清楚 请见谅 = =
: 1.如果有一个影片是拍摄李家同,可是此影片非李家同拍摄
: 这样有没有侵权李家同?
: 我是认为如果李家同同意,就可以拍摄
: 拍摄後的影片的权利是李家同肖像权或 XX权 和拍摄者着作权
: 这样解释对吗?
就我的认知
肖象权有分公众人物公众场合的差异。
如果公众人物在公众场合拍的照片,就没有肖像权的问题。
(就像报纸拍了一张马英九在参加选举活动时的照片,就不需要再去问马英九可
不可以刊登)
因此这种照片的话,就只有拍摄者着作权的问题。
但如果是私下场合的话,肖像权就需要被拍摄者的同意。
但如果不只是照片,而是演讲影片我就不是很确定了。(这应该不只是
肖像权问题)
这可能要牵涉到演讲主办单位,而不只是李家同本人。
(也就是说这个演讲是否允许拍摄,而一般来说,演讲单位
都会先把演讲影像的版权是否公开,或是归属於主办单位之类的
先与主讲人讲好)
: 2.拍摄者将此影片放在 YOUTUBE ,这样有没有侵权李家同?
: 这应该是要李家同同意和拍摄者同意就可以放在 YOUTUBE 上
: 这样解释对吗?
: 可是要如何知道李家同同意呢?
: 我想不出来除了用侵权两字还有甚麽形容词 = =
接续上,如果是非公开场合的照片,需要李家同的同意,
否则放上youtube就是侵权。
如果是整段演讲的话,要看那个演讲本身是否有禁止拍摄之类的。
p.s.我刚又看到讨论中认为截录一部分可以是「合理使用」。
那个影片长度以合理使用来说是ok,但合理使用一般是用在说明内容本文,
而问题出在youtube本身是影片网站。一旦上传,「影片」就变成「主体」,
这样即使在其他场合(如文章、评论、报导)下是合理使用,
但「上传youtube」这个动作,是否能算合理使用就有争议了。
: 3.新闻内容出现""有网友说"",这样的新闻可以当作注脚吗?可以当作外部连结吗?
: 我是认为这样的新闻根本甚麽都不行用
我觉得是要看这注脚或外部连结的目的是什麽。如果目的就是要说明「有网友说…」
的话是可以,虽然不是很好的来源,但还算可供查证的二手资料。
不过从另个角度来看,「有网友说…」这样的含糊叙述,我是觉得放在百科内容里不是很
适当也不是很有意义,所以重点不是可当注脚与否,而是这样的叙述是否有意义,但还
是要看实际的例子就是。
: 请教大家了,我以上的见解如果有不对的,可以告诉我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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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94.98
※ 编辑: ffaarr 来自: 203.70.94.98 (04/25 18:33)
※ 编辑: ffaarr 来自: 203.70.94.98 (04/25 18:34)
※ 编辑: ffaarr 来自: 203.70.94.98 (04/25 18:45)
1F:推 chenhung:谢谢回应 我再讨论讨论 XD 04/25 21:00
2F:推 chenhung:其实该新闻写的是真实,偏偏加入有网友说,看了就不习惯 04/26 10:04
3F:→ chenhung:这个说,那个说,囧 = = 04/26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