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ese228 (台大维基研究社冲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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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百度的抄袭
时间Wed May 17 09:22:26 2006
※ 引述《mafa (^@@^)》之铭言:
: 我前面更正了﹐百度协议有些矛盾﹐确实是想不劳而获。
: 但是对於转贴﹐百度的协议是继承文章原来声明﹐没有问题。
哪儿有这样的协议 请指出来
: 你说的是针对原创﹐这两点都一个意思﹐就是百度在这份协议里﹐
: 承认作者可以选择版权﹐但同时又认定文章应该对百度完全开放版权﹐
我没看到有可以选择版权的字样 请告诉我在哪里
: 其中征求百科同意的条款甚至表明百度想独吞版权。
: 如果百科用户同意这份协议会怎样呢﹖
我没注册过 所以不 知道注册的协议是什麽
烦请阁下拿出例证来 对在此诸多"百度"外行人进行说明
: 那麽版权所有由版权法保护﹐承认开放版权则由合同法解释﹐
我想百度不是傻子 敢开放垃圾桶让大家丢
必定会要求使用者签订协议 让使用者放弃对原有垃圾的拥有权
这从前篇我贴的条款就有些端倪了
不过我这外行人来是要求阁下提请证据
: 这里估计是版权法优先﹐所以还是原作者的声明权利最大。
是吗??我没看版权说明到有这样说
: 而且如果按照合同法﹐碰到这种有矛盾的条例﹐
: 会对占便宜的一方不利﹐当然具体细节还是可以辩论的。
: 基本上很多大陆网站都是这麽声明的﹐就是作者和网站同时拥有版权﹐
是吗??老话一句:请给证据
: 按照以往的一些官司﹐
: 如果作者声明了非商业﹐那百度商用就需要作者授权﹐
上面都写说百度可以任意进行商业用途了 哪来的"作者授权"?
: 如果作者无任何声明﹐就不能在百度商用之後再索要高额报酬。
我想我的简体字阅读还没差到读不到"作者声明"这四个大字
: 如果作者﹐网站﹐其他转贴者都不涉及商用﹐或者商用没挣大钱﹐
: 那目前大陆法律只会有原则上的认定﹐不会有实际上的判罚。
: 如果涉及商用﹐挣了大钱﹐那大陆法律会考虑和气生财﹐
: 然後双方律师开始就分成比例展开唇枪舌战。
说来说去 还是老话一句:口说无凭 请拿出证据
我看了百度要求的总时间好歹也有半小时
怎麽看不到阁下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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