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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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百度的抄袭
时间Wed May 17 04:31:22 2006
我前面更正了﹐百度协议有些矛盾﹐确实是想不劳而获。
但是对於转贴﹐百度的协议是继承文章原来声明﹐没有问题。
你说的是针对原创﹐这两点都一个意思﹐就是百度在这份协议里﹐
承认作者可以选择版权﹐但同时又认定文章应该对百度完全开放版权﹐
其中征求百科同意的条款甚至表明百度想独吞版权。
如果百科用户同意这份协议会怎样呢﹖
那麽版权所有由版权法保护﹐承认开放版权则由合同法解释﹐
这里估计是版权法优先﹐所以还是原作者的声明权利最大。
而且如果按照合同法﹐碰到这种有矛盾的条例﹐
会对占便宜的一方不利﹐当然具体细节还是可以辩论的。
基本上很多大陆网站都是这麽声明的﹐就是作者和网站同时拥有版权﹐
按照以往的一些官司﹐
如果作者声明了非商业﹐那百度商用就需要作者授权﹐
如果作者无任何声明﹐就不能在百度商用之後再索要高额报酬。
如果作者﹐网站﹐其他转贴者都不涉及商用﹐或者商用没挣大钱﹐
那目前大陆法律只会有原则上的认定﹐不会有实际上的判罚。
如果涉及商用﹐挣了大钱﹐那大陆法律会考虑和气生财﹐
然後双方律师开始就分成比例展开唇枪舌战。
※ 引述《chinese228 (台大维基研究社冲冲冲!!!)》之铭言:
: 说了一堆 阁下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
: 也没举出半点例证证明阁下的观点
: 因此 百度依旧没被"漂白"
: 因为光是这两段话 就足以证明百度"不劳而获"的心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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