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ion (火星上的人类学家)
看板Wikipedia
标题Re: 百度的抄袭
时间Tue May 16 10:15:27 2006
简单回应一下我的疑问,
我对大陆现状不懂,
希望对大陆版权比较了解的这位网友可以解释给我听。
※ 引述《mafa (^@@^)》之铭言:
: 看了你的回复﹐我还真以为百度在协议里坑人了。
: 但是我刚才去看了一下﹐很明显百度和一般
: 大陆网站一样﹐写得很清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现在问题在於百度同时使用CC和GFDL协议,
这两个协议是部分冲突的。
姑且不论这两个协议间的冲突,
绝大部分的被转贴网站(例如新华网、中国大百科),版权都是版权所有的,
把版权所有的东西转贴上GFDL的网站,当然是违法。
「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所有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的版权
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权声明的或发表内容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
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在用於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 需徵得文章原作者同意」
这个跟CC或GFDL也互相冲突。
所以百度上面的条目版权到底是什麽?我搞不懂,好像在打迷糊仗。
: 只是如果原作者首发百科﹐你转贴文章
: 除了要写明作者﹐还需要写明转自百科。
: 这就是大陆的习惯了﹐而且没有违法法律。
: 当然如果你直接联系到作者授权﹐就可以不理百科﹐按作者要求做。
: 我觉得百度的声明写得非常清楚﹐符合法律﹐也没有任何欺骗。
: 如果百度要收费或者出版﹐都要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支付稿费。
好像不是这样喔。
「对於用户发表到百度百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原创内容,用户同意百度在全世
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
百度不需要支付稿费吧。
: 所以百科在这点上的问题是你强加上的﹐
: 他现在只有一个问题﹐就是管理不好。
: 如果硬要说的话﹐就是大陆的版权法有一点松﹐
: 侵权行为需要原作者举证﹐而不是转贴者证明没有侵权。
就举证这一点,现在百度只开放用「普通邮件」举证,而非「电子邮件」,
这会让人怀疑他的诚意。
刚刚看到了百度贴吧的版权协议,看起来好像百度百科是把贴吧的版权协议前面加上
GFDL和CC形成的产物。可是这两者本来就是互相抵触的,硬加在一起不成了四不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36.126
※ 编辑: orion 来自: 59.112.236.126 (05/16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