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urJmeb (!SK2盃条目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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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两组织合并之後的条目也要合并否?
时间Sun Feb 19 00:07:02 2006
※ 引述《ImprezaWRX (继续收好人卡5000年)》之铭言:
: 两组织合并之後的条目也要合并否?
: 例如: [[富邦金融控股]]入主了[[台北银行]],
: 而台北银行从2005年元旦起正式与[[富邦银行]]合并成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银行为存续公司,
: 富邦银行为消灭公司.
: 请问, 是否应该把[[台北银行]]及[[富邦银行]]改为重定向到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呢?
个人倾向各自独立成条目
如果富邦银行写得完整,就以富邦银行的开始到合并前为一个条目
台北银行也是,
如果不完整,又觉得小条目不好看,
再并入更名後的公司名也可。
不能否认的,两者都是历史存在过的银行,
以学校为例,两个学校如果并校了,我也会赞成原校可以独立成一个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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