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urJmeb (!SK2盃条目竞赛!)
看板Wikipedia
标题Re: 组社团
时间Thu Feb 16 00:06:25 2006
※ 引述《fuzuki (Jasonzhuocn@维基)》之铭言:
: (恕删)
: 全国性的 http://sowf.moi.gov.tw/11/07-9.htm
: 发起人户籍或工作地(以团体为发起人者,其代表之户籍或工作地)分布於七个直辖市、
: 县(市)以上者得向内政部申请筹组全国性团体。
: 发起人(以团体为发起人者,其代表)须年满二十岁,并应有三十人以上,且无人民团体
: 法第八条第二项所定消极资格者。
: 发起人应於发起人名册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具结无前项消极资格情事,自负法律责任。
: 看到後面好麻烦....
我觉得全国性比台北市的简单
据我所认识的维基人基本就有有七个县市以上
台北市、台北县、新竹市、彰化市、云林县、台东县、高雄县
30人应该也不成问题。
不过我也还没把这个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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