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0730 (alice)
看板Wen-Shan
标题[新闻] 又是他 台大生虐杀大橘子後再下毒手
时间Thu Aug 11 11:03:24 2016
Yahoo奇摩(即时新闻) – 2016年8月11日 上午10:22
又是他 台大生虐杀大橘子後再下毒手
又见大橘子翻版,台北市文山区的蔬食餐厅「动物志」脸书专页日前PO文,店猫「斑斑」
疑被1名男子掳走,且男子还刻意戴手套。经报警处理後,该名嫌犯6日投案,警方发现就
是先前杀死大橘子的台大生陈皓扬,讯後已依法将他函送法办。
警方7日约谈陈皓扬到案说明,他坦承犯案并表示,因为「大橘子」案被起诉,心情不佳
,才锁定「斑斑」报复,他先掳走斑斑後,殴打致死,并把屍体丢弃至新店溪,警方依违
法动保法等罪嫌将人移送法办。
「动物志」在日前脸书专页贴文,8月2日凌晨,1名20几岁、身高约175公分、穿蓝色长袖
外套载着手套的男子骑着YouBike在景隆街巷弄徘徊且,没多久骑到店家附近,就下手抓
「斑斑」,还疑把猫放进单车置物篮子内,再用外套盖住篮子才骑车离开;近凌晨1时,
男子又返回店内抓另1只街猫,失败後,骑车离去,并顺着兴隆路一段16巷巷口,往罗斯
福路方向骑去。
澳门籍台大生陈皓扬去年12月28日曾涉嫌在台北市青田街徒手掐死米克斯猫「大橘子」,
陈皓扬坦承犯案,台北地检署5月17日依违反动保法将他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出处:
https://tw.news.yahoo.com/%E5%8F%88%E6%98%AF%E4%BB%96-%E5%8F%B0%E5%A4%A7%E7%94%9F%E8%99%90%E6%AE%BA%E5%A4%A7%E6%A9%98%E5%AD%90%E5%BE%8C%E5%8F%88%E4%B8%8B%E6%AF%92%E6%89%8B-022315922.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9.51.12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en-Shan/M.1470884607.A.F10.html
1F:推 erindomoto : 到底怎样台大才能把他退学送回澳门 08/11 11:20
2F:推 sarah946422 : 斑斑不见时 直觉是这位oo还真的又是…台大不退学 法 08/11 11:24
3F:→ sarah946422 : 院不遣返那附近的猫甚至小孩就一天不安全… 08/11 11:24
4F:→ HolyBugTw : 台湾学校难考但是好待啊~ 08/11 11:51
5F:推 kerina1107 : 万隆站7-11後面有个车库空地,以前那里有4、5只猫, 08/11 12:04
6F:→ kerina1107 : 每天经过都会看到,最近有好一阵子都没见到了... 08/11 12:04
7F:→ kerina1107 : 希望没事才好 08/11 12:04
8F:→ akagawa : 这个垃圾,还说得像是猫攻击他一样!! 08/11 12:37
9F:→ tsukimiyu : 自行投案有教化可能,没事儿 08/11 14:58
10F:推 CherryVoe : 把港澳特别条例废止 教育部没母法就比照其他外籍生 08/11 15:05
11F:→ geosys : 漂亮的猫咪RIP 08/11 15:07
12F:推 pivd157 : 真的很过分,恶心至极。 08/11 15:57
13F:推 NaTaO3 : 可以揪团去揍他吗? 08/11 16:43
14F:推 nanakolin : 揪团揍牠+1 08/11 16:52
15F:→ nanakolin : 畜生 08/11 16:52
16F:推 gaudi : 第二次犯台大应该要把他退学吧~这有点精神问题了 08/11 17:35
17F:推 Mozai : 真的很想哭…… 08/11 17:50
18F:推 uku : 驱逐出境 08/11 19:13
19F:推 liptonbin : 应该把他生活所得 充公 救济流浪猫 08/11 19:24
20F:→ liptonbin : 人不怕关最怕罚钱 08/11 19:24
21F:→ BlueClover : 可以缩个址吗? 08/11 19:29
22F:推 rabbitalien : 好过份......为什麽这种人不能将他退学 08/11 21:11
23F:→ yulijih : 为什麽这种人还在.... 08/11 21:56
24F:→ zaw : 台大这次"可能"会退学了 08/11 22:17
25F:推 zaw : 其实我比较不懂的是,为什麽现在动物志要被攻击? 08/11 22:30
26F:→ zaw : (事件从一开始就有在关注) 08/11 22:30
27F:推 mstar : 就爱护人士认为不照他们的方式照顾就是在害猫啊, 08/12 09:21
28F:→ mstar : 典型的「检讨被害人」。 08/12 09:21
29F:推 erindomoto : 看了猫版留言後,认为类似讲两性关系的作者,最後却 08/12 11:59
30F:→ erindomoto : 自己外遇一样,於是信任作者的人反而有被背叛的感 08/12 11:59
31F:→ erindomoto : 觉,转而开始攻击这个背叛自己的人 08/12 11:59
32F:推 NaTaO3 : 今天听广播说 这混蛋 花钱请了律师 有备而来..... 08/12 12:53
34F:→ ithinksoiam : 这虐猫人是渣无庸置疑 但志工早就提醒过动物志 08/12 15:47
35F:→ ithinksoiam : 但动物志仍一直用斑斑打广告 08/12 15:49
36F:推 sarah946422 : 为什麽生气?因为动物志长期以斑斑为招牌 却在出事後 08/12 16:54
37F:→ sarah946422 : 不但不协助究责 一边撇清斑斑是浪猫一边和嫌犯和解 08/12 16:54
38F:→ sarah946422 : 如果照动物志的说词算什麽被害人… 08/12 16:56
39F:推 zaw :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与嫌犯和解与不究责 08/12 18:11
40F:推 stanleychao : 揪团 08/12 20:51
41F:推 meg6 : 觉得愤怒 08/12 22:50
42F:推 NaTaO3 : 动物志是怎样 认真检讨受害者 啊 加害者呢 骂过就 08/13 00:00
43F:→ NaTaO3 : 算了吗? 08/13 00:00
44F:推 zaw : 嗯到底是从哪得知店家不想究责和要和解,真的看无? 08/13 00:51
45F:→ zaw : 有智者来解惑吗? 08/13 00:51
46F:推 zaw : su反应无效,铁粉和su互攻击,然後被删文,然後侦查 08/13 00:55
47F:→ zaw : 要低调处理不再公开讯息。所以,和解是从哪得知的? 08/13 00:55
48F:推 zaw : 现在FB讯息太多,我找不到有关店家和陈同学和解的 08/13 00:57
49F:→ zaw : 相关讯息。 08/13 00:57
50F:推 zaw : 是因为店猫/浪猫的差异吗?有人说店家改说"浪猫", 08/13 01:07
51F:→ zaw : 才让凶手无法被惩罚。法律真的是这样? 08/13 01:07
52F:推 sniper0710 : 店猫就是窃盗罪, 浪猫就没有窃盗 08/13 02:50
53F:推 erindomoto : 猫在法律上是物,是店猫等於有主物,要拿要经过主人 08/13 05:54
54F:→ erindomoto : 同意,未经同意是窃盗,死伤等於毁损,主人可以告, 08/13 05:54
55F:→ erindomoto : 而店家不承认是店猫,会让斑斑变成无主物,陈就不 08/13 05:54
56F:→ erindomoto : 算窃盗,而死亡就会像大橘子一样,就要看检察官、法 08/13 05:54
57F:→ erindomoto : 官要不要帮忙 08/13 05:54
58F:推 minabeauty : 揪团揍他 看了一肚子火 08/13 08:27
59F:推 ithinksoiam : 不只是法律上的原因 08/13 08:55
60F:→ ithinksoiam : 志工早就提醒过斑斑过度信任人类 也可能过度曝光 08/13 08:55
61F:→ ithinksoiam : 造成频繁宣传这里有只亲人的猫 08/13 08:56
62F:→ ithinksoiam : 建议动物志让猫进店里 或不要频繁广告曝光所在地 08/13 08:56
63F:→ ithinksoiam : 但是动物志没有让猫进店里 却仍频繁利用斑斑广告 08/13 08:56
64F:→ ithinksoiam : 例如:斑斑今天上早班 这样的广告词 08/13 08:57
65F:→ ithinksoiam : 出了事情之後却说 斑斑本来就是流浪猫 08/13 08:57
66F:推 ithinksoiam : 但是动物志昨天的po文 说斑斑是店猫了 08/13 09:00
67F:推 ithinksoiam : 不过怎麽样斑斑都回不来了 08/13 09:03
68F:→ ithinksoiam : 不知道能不能影响大橘子的判决 08/13 09:03
69F:推 mstar : 不能「宣传猫亲人」,因为会引人来杀猫? 08/13 10:06
70F:→ mstar : 这种质疑跟「为什麽穿那麽火辣」有何两样? 08/13 10:07
71F:→ mstar : 既然不是店猫,那他们有何权利「和解」? 08/13 10:08
72F:→ mstar : 这两点不是互相矛盾吗? 质疑人前都不先想想。 08/13 10:09
73F:推 ithinksoiam : 我从来没说过和解的事 但店家说是以店猫跟警方报案 08/13 10:20
74F:→ ithinksoiam : 的 08/13 10:20
75F:→ ithinksoiam : 另外是店家说辞反覆 到底是店猫还是流浪猫 08/13 10:21
76F:推 ithinksoiam : 穿着火辣的人会把自家地址公开吗 08/13 10:29
77F:推 zaw : 又来了,不断循环,逻辑不通,不问了。 08/13 10:49
78F:推 zaw : 不过当天是一定要去现场 08/13 10:52
79F:→ mstar : 嘿,Show Girl 经纪公司贴出旗下正妹火辣照, 08/13 11:26
80F:→ mstar : 引来恶人去犯罪,也要质疑「为何公开上班地方」罗? 08/13 11:27
81F:→ mstar : 还是在检讨被害人嘛 08/13 11:27
83F:→ ithinksoiam : 关於驯养的问题 为何不能让浪猫亲人 为何不能宣传 08/14 09:21
84F:→ ithinksoiam : 一直以来以店猫方式驯养 以店猫方式广告 08/14 09:22
85F:→ ithinksoiam : 事发时还是以店猫在协寻 (有人说那店猫图不是他做的 08/14 09:22
86F:→ ithinksoiam : 但事发後有人问起店猫为何不养店里 马上改口流浪猫 08/14 09:23
87F:→ ithinksoiam : show girl公司在上班地方会请保全 不会公开他家地址 08/14 09:24
88F:→ ithinksoiam : 不会让他夜深人静一个人在家时的地址被公开 08/14 09:25
89F:→ mstar : 所以还是检讨被害人 08/14 10:21
90F:推 ppoll2 : 用点脑 这不是检讨受害人 08/14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