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ngrj (呷班童鞋)
看板Wen-Shan
标题Re: [新闻] 逾期报户口 成区公所麻烦事。
时间Fri Dec 10 15:20:50 2010
※ 引述《yang14592 (SUPER)》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私自为新生儿取名 户政所遭批
: 时间: Fri Dec 10 00:01:53 2010
:
: 家中的新生儿成员报到,取名字是件重要大事,
: 不过现在台北市却有新手爸妈发生,户政事务
: 所直接帮忙儿子取名,再发文告知的罕见状况。
: 原来这个小朋友,因为取名的命理老师出国,
: 拖了5个多月,还没登记户口,户政事务所主任
: ,就依据法条60天内没登记,代为取名再告知父
: 母,但法条另外也有备注,因为取名担搁登记户
: 口,可以延长6个月,因此这样的热心取名,不
: 但爸妈不领情还气炸了,直说一定要再改名。
:
:
: 傅妈妈:「一定会改的,这个名字不是很满意,
: 而且也不是我们想要的啊。」
:
: 抱在怀中10公斤的胖娃娃,是傅妈妈5个多月的
: 心肝宝贝,乳名小九,取名傅文忠,爸妈却都不
: 爱,因为灵感是来自这个人。台北市文山区户政
: 所主任陈呈祥:「算过他的总格、天格、地格、
: 人格,小孩子虽然是在有点辛苦环境的际遇,但
: 是他智谋超群。」
:
:
: 讲得头头是道,还引经据典,他不是测字的算命
: 师父,而是小九出生登记的户政所主管,代替父
: 母决定取名的大事,再发公文通知,就连从父姓
: 还是从母姓,都是户政所抽签决定。陈呈祥:
: 「刚好从父姓。」
:
: 傅妈妈:「好家在是抽到(从)父姓,如果是抽
: 到(从)母姓的话,我要怎麽跟我夫家的人交代?」
:
: 原来,小九6月中出生後,因为命名师傅出国,
: 拖了5个多月都还没登记,户政所根据法令,认
: 定超过60天没登记,就由户政所主任代取。最
: 近3年,在台北市由户政所主任代取名的案例,
: 共有20件。台北市议员庄瑞雄:「民政局自己
: 也发文给户政事务所,这本来姓名的出生登记
: ,本来就可以延长到6个月。」
:
: 台北市文山区户政所主任陈呈祥:「命理老师
: 出国还没回来,这个是比较,难符合超过6个月
: 的(延长期)。」
:
: 尽管主任认定,理由不足,还要追加罚款,不过
: 根据民政局公文,新生儿取名,的确在登记期延
: 长的范围里,好在将来再更改,不受每人可改名
: 2次的限制,只是户政所这样的「热心」,恐怕已
: 经把新手爸妈搞得怒火攻心。
陈主任的认定,个人虽然予以尊重却有不同看法!
因为,不论 ~ 数个命名选项难以抉择 / 命理老
师出国无法完成名命动作;应该都合乎民政局函
释中 [取名担搁] 的范畴,从而适用 "登记户口
期限可以延长" 之规定。
[ 个人甚至认为,户政所倘若对登记义务人做出
罚锾的行政处分;在义务人依循途径进行救济之後,
该处分应该会被民政局撤销]。
:
: =====================================
: 看了TVBS的报导这位小姐住在木栅早安再兴,新闻中
:
: 是说因为命理老师在国外,所以才迟迟没有去报户口。
:
:
: 我个人是觉得户政事务所没有错,总不能因为这点小
: ^^^^^^^^^^^^^^^^
: 理由就造成公务员办公的麻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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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文山户政所的顶头上司)台北市民政局,早已针对
是类业务作出统一的函释规定,户政所自应依据相关规
定办理当无疑义。( 这样..才是 "依法行政" 吧!? )
此外,民政局之所以做出该函释规定,想必是因为类似
情事迭有发生,为了避免 [ 民众因为匆促办理出生登记
,日後再行改名;致户政人员业务量加剧 ] 吧!?
是依据民政局函释,让新生儿父母在六个月的延长期限内
完成出生登记(一次搞定) or 违反相关函释规定,让登记
义务人多跑一趟(承办人也要多弄一次),哪一种比较麻烦
???
: 命理老师难道不能电话联络吗?不能换一个人命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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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论点,就跟孕妇选择医生 / 某些人坚持在今(2010)年
10月10日去户政所办理结婚登记一样,每个人都有他/她
(不)选择这样做的理由跟自由;其他人只能尊重当事人
[ 话说双十节当天还是假日呢,民政局还是提前发布新闻稿
告知民众,如何预约双十节当天的结婚登记;户政人员为了
"圆民众一个梦" 还不是本着 "同理心",而牺牲了宝贵的假
期。]
: 名子只不过是个称呼,想当个成功的人 还是要靠自己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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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深深认同此一观点,只是 ~ 对(其他)很多人来说
[ 命名 / 出生时辰 / 出生地(多少人跑去美国生小孩) ]
却是重要到不行的事!!!
这种事..个人还是认为 [只能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
毕竟,这是 [ 只有选择,没有对错的事 ]。
(就好像上班族解决午餐,有人只要吃饱即可,有的人
..今天这一餐..就是非得吃某种食物不可)
: 对於这种造成别人麻烦的人,应该要重罚给点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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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个人上述各项观/论点,个人实在不认同您的这个看法!
(但是..个人绝对尊重您的想法)
此外,相关罚锾有其 [ 法定金额 ],自无重/轻罚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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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28.132
1F:→ gagachi:紫红色的字好难读.... 12/10 15:25
2F:推 Ruthcat: 难读 + 1 看的很辛苦.... 12/10 15:27
已改正,请见谅!
※ 编辑: cherngrj 来自: 210.69.28.132 (12/10 15:46)
3F:推 Attui:无聊 12/10 16:53
4F:推 CherryVoe:我不觉得"命理老师"是可不开罚的要件 12/11 08:29
5F:→ CherryVoe:那要是某人说他信神,要等神显神蹟後再帮小孩命名 12/11 08:29
6F:→ CherryVoe:苦等1个月、1年、10年都等不到,那要等这信神的父母吗? 12/11 08:30
只要登记义务人(原则上 = 新生儿父母)依据相关规定 ( 一般状况=2个月 / 命名耽搁 =
6 个月 )完成出生登记即可;至於原因..没看到民政局有授权户政所进行审查。
(就好像 [ 迟到要请假 ],只规定完成请假手续,没听说要审查迟到原因。)
如果户政所有权审查,义务人遇有对审查结果不服时,亦可依法提起救济!!!
法治社会见解不同是一种常态,(依法..行政/救济)几次以後,户政所/民众..双方都会很
清楚这个游戏该怎麽玩,自然不再有争议..也不再会是一则 "新闻"。
(少见多怪,多件不怪..嘛)
7F:→ SuperModel:去当美国人,取的名字不就是英文的! 12/11 10:10
不一定!!!
举例来说:艺人佩甄 "怀孕两次" 都在美国生产,回果以後..还是可以拿着出生证明去户
政所办理出生登记。更遑论取的是英/中文名!
http://ppt.cc/ee__
(台湾出生可以有英文名,美国出生也可以有中文名ㄚ..ex: 爱力克斯 = 钮诗贻)
http://ppt.cc/r,DS
※ 编辑: cherngrj 来自: 114.36.246.99 (12/12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