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yVoe (Cherry V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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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安养中心不安养 人瑞被迫搬迁
时间Sat Jul 10 05:23:11 2010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709/3469771.html
安养中心不安养 人瑞被迫搬迁
民视 (2010-07-09 15:55)
台北市文山区公立的老人自费安养中心竟然竟以没有人力和能力为理由,要求生活无法自
理的老人离开,有位住了15年的老兵激动的说,当年不惜拼命替国家效力,现在竟然无法
在政府的安养中心安享天年,实在没天理。高龄101岁的老兵气愤又失望,自费住了15年
的安养中心,现在竟然要赶他走,只因为他生活无法自理,想想当年他可为国家效命,现
在却落得这样的对待,真的很无奈;还有这位躺在床上的李老太太,当年曾是蒋宋美龄的
秘书,人老了疾病缠身,行动不便,现在也要被迫走人。
社会局解释,因为人力和能力不足,只能请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搬走,也会协助转介,只
是对这些以安养中心为家的老人来说,就等於就是剥夺他们温暖家园那样的残忍。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00709guisin001
无自理能力老人 社会局安养中心促迁离
【记者李桂馨台北报导】根据内政部统计,截至九十一年二月底止,台湾六十五岁以上老
人人口为一百九十八万四千余人,已达总人口百分之八点八五,从人口结构观之,我国已
达高龄化的社会,到一百二十一年台湾的老人人口将占总人口比率达百分之二十 ,即每
五位人口中,就有一位是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因此如何妥善规划「老者安之」的老人福
利,是政府的重要施政工作。
然而政策理想与实务却往往存在矛盾之处,在台北市文山区曾为台北市社会局老人自费安
养中心住友会主委的赵日新老先生举例,同样住在台北市社会局老人自费安养中心,高龄
101岁的李淑平老太太曾是蒋夫人秘书,如今苟延残喘,疾病缠身,自费顾工看护,却面
临终止契约要被迁离。
住友家属边作乐则表示同样情况还很多,他爸爸是同样高龄101岁的人瑞边钦良,因为请
了看护让中心不再与他续约,要他搬离住了近15年的「家」。边老先生的儿子气愤的控诉
中心不通人情,这阵子都在忙着集结同样遭遇的老人抗议。
根据社会局资料显示,目前台北市社会局老人自费安养中心核定床位数为378床,收住人
数353人,候缺人数538人,部分未住满原因为等待整修、进住会谈评估或办理签约对保等
事宜。目前入住最久的为唐老先生,从民国78年中心开始住到现在已经21年了。
协调会现场除了陈情的住友表达诉求外,也有另一群现任住户主委与代表聚集,表达既然
住进安养中心就该照着里头的规矩来走,外头还有更多老人等着进来,不要无端生事,据
此与陈情住友小有言语冲突。会有这种对立的矛盾,主要来自於政策理念与住友认知有一
段差距,使得沟通住友与家属转介过程常遭遇困难,加以社会观感与社会正义,如何平衡
情理法,让社会局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总是分外棘手。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周副局长丽华表示,目前内政部定义的照护体系有三种,包括:安养院
、养护中心和长期照护中心。其中
安养院提供健康老人照护服务,申请对象及资格为年满
65岁以上,身体健康行动自如,具生活自理能力者。养护中心提供居住服务、生活照顾
服务、护理及复健服务等,申请对象及资格为年满65岁以上,生活自理能力缺损且无技
术性护理服务需求者。而
长期照护中心以重症老人为服务对象,申请对象及资格为照顾罹
患长期慢性疾病且需要医护服务之老人,包括气切或全身瘫痪病人。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自费安养中心主任刘怀强强调,自费安养中心一定会积极协助生活无法
自理长者转长期照顾机构,
少数老人自行聘雇外籍看护24小时照顾,不但不符「生活能自
理」的入住条件,影响其他申请者权利,也因外劳多是以家庭看护名目申请,若待在中心
,雇主恐会因变更工作地点而违法。
刘怀强主任接着说明,老人福利机构设立标准96年修正後,已明确分为长期照顾机构、安
养机构以及其他福利机构,
北市老人安养中心属於安养机构,照顾对象为日常生活可自理
的老人,在护理人力配置及设施设备上,均非以照顾失能或失智长者为主。一旦住民生活
自理能力缺损需医疗服务或罹患失智症时,中心会与家属与住民沟通,协助辅导转介至其
他护理能力与资源更充沛的长期照顾机构,接受更符合其需求的照顾。
针对转介程序,刘怀强主任表示,为协助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住民转介,近一两年来,积极
持续和聘雇看护的长者、家属沟通;也邀请多个养护机构至中心举办说明会,并陪伴住民
前往机构参观;对於无家属、需养护照顾的住民,亦主动协助申请收容安置补助,若家属
转介有困难,亦会视个案状况予以缓冲期,尽力在法务之余顾及人性化并顾及长者离别情
绪。
记者会後厉耿桂芳议员协同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周副局长丽华、台北市老人自费安养中心刘
主任怀强、台北市文山区忠顺里曾里长宁旖,继续与住户代表沟通协调,协调会上多有言
语交锋,但大抵尚可取得共识,唯日後针对细节与特殊个案问题仍须多加了解与沟通。
厉耿桂芳议员则表示,人在一个地方住久了难免有情感依赖,加以实务、经济、社会观感
、法务等综合因素,希望藉由此次协调会加强沟通,既不让住友觉得自己像烫手山芋般被
丢弃,又要兼顾申请新住友的权益,市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应更加妥适圆融。
此外此案入住条件虽规定「仅限能生活自理的老人」,但未明订须「迁出」的条件,等长
者住久、年岁大了,都会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应依据「巴氏量表」(日常生活功能量表
ADL)与「工具性日常生活工具量表IADL」等订立明确退场机制,让进住者能先有个底,
并积极考量各类机构单独或综合办理等长期规划性政策,以扩大与日遽增的老人福利问题
,并减少政策执行上的困顿。2010/07/09
(((还需要另订"迁出"条件吗?
ex:单身宿舍就是给无偶者、未婚者居住,如果已婚、有偶不是当然就要迁出吗?
个人觉得老有所有养很好,但是不同安养机构是有区分的服务对象的
不合适的老人家们住在这,只会增加机构的负担,恐有资源分配不均、专业不足之虞
无法妥善照护老人..... 个人认为这个案件安养中心没甚麽错
除非已经没有亲人了,如果尚有亲人,非要把老人家塞在这,不是很奇怪吗?
还有违法请外劳看护来照顾,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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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innabardust:闹了一个多月了阿.... 07/10 08:28
2F:推 pio:问题是人都几岁了还要搬来搬去 心理体力社会支持都是负担 07/13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