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yVoe (Cherry Voe)
看板Wen-Shan
标题[新闻] 地主:猫缆逼我让地
时间Mon May 24 12:43:39 2010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619316.shtml
地主:猫缆逼我让地
【联合报╱记者陈志豪/台北报导】 2010.05.24 03:27 am
台北市猫空缆车塔柱问题层出不穷,列为A类需加强水保的T23塔柱,复驶前市府大兴土木
却未徵收土地,一条排水沟硬是将私有土地画成两半,先斩後奏,地主事後才发现,结果
协调租用赔偿,市府又百般刁难,地主气得跳脚。
北市公运处指出,该案目前正与地主协调中,地主愿意接受付费使用原则,但因地主认定
的土地大小有落差,远大於使用的面积,双方还需要沟通。
据了解,当初猫缆总体检,技师公会要求25根塔柱中T23、T21、T7等3根列为A类塔柱,因
地势较陡峭需加强水土保持,去年底工程逐一发包施作,T23塔柱下方施作一条宽约2公尺
,长约50公尺的排水沟以及施工道路,但施作却未经私地主同意,擅自施工。
世居猫空的地主张先生说,他的住家离T23塔柱还有段距离,当时他也不知道土地被施作
排水沟,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因为邻近亲友告知附近环境施工脏乱,他到现场一看才惊觉
原本种植果树的土地,已经被开挖的面目全非。
张先生,因为土地被灌上水泥,将来也无施作可能,他希望政府整块地徵收,但市府不肯
,一拖再拖,後来双方协调用租用方式,原讲好租用800平方公尺,每年约31万元租金,
结果又变卦说只能租用500平方公尺,租约两年。张先生质疑,难道塔柱的水保只作两年
?土地遭到政府擅用,却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张先生气得说,当初猫缆路线经过已被徵收过一次,土地被画成两半,现在又来一条排水
沟,一块完整的土地被画成4块,这还不打紧,想说配合市府的政策不追究,结果市府派
员来谈租用却极不合理,硬是要地主让地,天理何在?
【2010/05/24 联合报】
(这块地应该是算在文山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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