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eontw (Xeon)
看板WebRadio
标题[问题] 着作权问题
时间Sun Feb 11 01:28:56 2007
当中也有讨论过这个,
不过好像是昨天吧,
某音乐着作权管理团体MUST在报纸上有很大幅度的报导
好像还宣称说抓了一个在部落格上以串流方式提供音乐的部落格的主人
结果今天在播音时就有人跑来说我这样会违法什麽什麽的
印象中网路电台在法条上没有明文规定是需要取得授权否则侵害公开传输权
法条上公开传输权的定义是模糊的
记得好像是说"日後另行订定"之类的吧?
不过查了一下发现MUST和ARCO都把网路广播纳入公开传输权的规范中
根据他们网站的写法:
"故凡於网路网站上主动或被动播放背景音乐、网路音乐试听下载、网路广播电台、
网路电视影片、网路卡拉OK、KTV、网路广告及其他通讯方法如电信业者之手机铃声
下载,如有公开传输音乐时,则需申请公开传输之概括或个别授权。"
而且列得很严格,还对"网路广播业者"订了很多规则
包括不可以在三小时内播同一张专辑的歌超过三首,不可以预告播什麽歌..等
然後再查了一下他的费率,这时在是太离谱
甲、营利性:
1.以前一年之全年营业总收入的9.75 % 计算,但最低不得低於新台币375,000元整。
2.网路广播之定义:指基於公众接收讯息为目的,藉网际网路(Internet)向公众同步
(时)传达或不同步(异时)地回应并传输予选定接收讯息之公众以广播之节目内容者
,称之。
乙、公益、非营利性:以每年新台币187,500元计算。
【注】IPO审议结果本项费率被保留
说明:审查意见:
请就技术面再区分为streaming(串流)、download(下载)、simulcast(同步)等情形
之使用报酬率,并检送相对应之国外参考费率资料後再审。
网路广播:(94.06.18总会通过修订之使用报酬,将送IPO审议)
a、Streaming(串流)之网路广播:
定义:指基於公众接收讯息为目的,藉网际网路(Internet)向公众不同步(异时)地
传输广播节目内容予选定接收讯息之公众听观赏,称之。
授权使用报酬:以前一年度全年之网路广播营业总收入的6%计算当年度之音乐着作使用
报酬,但每年之音乐着作使用报酬金额不得低於新台币150,000元。
b、Download(下载)之网路广播:
定义:指基於公众接收讯息为目的,藉网际网路(Internet)向公众不同步(异时)地
传输广播节目内容予选定接收讯息之公众听赏及下载到公众所拥有硬体储存物(如:硬
碟、光碟片等),称之。
授权使用报酬:以前一年度全年之网路广播营业总收入的10%计算当年度之音乐着作使
用报酬,但每年之音乐着作使用报酬金额不得低於新台币250,000元。
c、Simulcast(同步)之网路广播:
定义:指基於公众接收讯息为目的,藉网际网路(Internet)向公众同步(时)地传输
广播节目内容予选定接收讯息之公众听赏,称之。
授权使用报酬:以前一年度全年之网路广播营业总收入的2%计算当年度之音乐着作使用
报酬,但每年之音乐着作使用报酬金额不得低於新台币75,000元。
d、公益、非营利性之网路广播:
授权使用报酬:全年度节目制播预算的0.3%计算当年度音乐着作使用报酬。
e、所谓的营业收入应包含:广告业务之收入、入会费之收入及选听某一节目应付之费用
等。
好了,我们这种广播该算什麽呢?是同步型的吗?那要付75000给MUST他们才可以?
就算是以非营利式来算...我没收入也没预算那0.3%给什麽?
拜托我们这没收钱的ㄟ,是要付个什麽授权费啊
还是他们觉得只讲话的广播节目会有人听?
还是要做个人广播前目前先自己去录个一些背景音乐来?
结果他们这样说........
"您好,根据本会董事会最新通过之公益及非营利性网路广播之收费标准为:
全年度节目制播预算的0.3%计算当年度音乐着作使用报酬,而
(1)Download(下载)之网路广播:每年之音乐着作使用报酬金额不得低於
新台币NT$250,000 元。
(2)Simulcast(同步)之网路广播:每年之音乐着作使用报酬金额不得低於
新台币NT$70,000元。
故贵单位无节目预算及任何广告收入,每年之收费标准,仍有收费下限,谢谢。"
意思是还是要收70000就对,还不包括要给4~5个协会剥4~5层皮的费用...
不用作啦~~~~~~~
顺道一提,个人网站用一个背景音乐要收多少钱呢?
个人网站之衬底音乐:(94.06.18总会通过修订之使用报酬,将送IPO审议)
定义:个人网站於网路使用者连结时,公开并反覆地传输所设定之音乐内容之网站。
授权使用报酬:每首衬底音乐每年收取新台币2,000元,作为音乐着作使用报酬。
一首2000元
我觉得他们真的是想要学日本JASRAC一样威权式的能收多少就收多少是吧?
然後还不只这样
如果很倒楣的这唱片又是ARCO管的,那就要被剥两层皮
如过真的要这样那ptt雪儿版大家很多不用混了
真的是讲到这个就觉得很莫名其妙...
想到之前电视有说过的
在车子里听广播,如果窗户打开声音传出来就是违法
这太离谱了吧
就是要榨光一般人的钱就是了?
想顺便问一下有没有人有遇过ARCO或MUST或IFPI找上门的?
总觉得有埋伏在ptt的....
有人说什麽有警察现在在抓非法网路电台
是怎样= ="
这上面也没有一个是完全能够符合我们这种作兴趣的网路电台的描述...
如果他真的要来剥光我们的皮的话
ptt雪儿版应该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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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1.199.11
※ 编辑: xeontw 来自: 219.81.199.11 (02/11 02:07)
1F:推 zavo:我发现他上面写的非营利网路广播..是依年度制播预算.我是零啊 02/11 03:15
2F:推 zavo:而且并没有至少要付多少钱的底限啊.. 02/11 03:18
3F:推 zavo:而且这些都是他们"送IPO审议",并未通过啊~所以目前没办法 02/11 03:21
4F:→ zavo:抓吧..因为法规还没通过啊~而个人网页似乎是已有部份通过 02/11 03:23
5F:推 Darknies:...他没办法抓我阿..我人在大陆(烟) 02/21 02:43
6F:→ Darknies:行为所在地 我是在大陆.必须由大陆的法律.来定谳 02/21 02:44
7F:→ Darknies:当然..如果说真的要搞大..75000要缴..也不是难事... 02/21 02:45
8F:→ Darknies:只是说入口网站会多广告吧..必须有广告收益来cover 02/21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