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going (球球)
看板WebRadio
标题Re: [问题] 关於版权......
时间Sat Oct 15 01:28:56 2005
< 前文恕删 >
http://www.must.org.tw/must_p25_open1.htm#公开播送部分
里面:
网路广播:(94.06.18总会通过修订之使用报酬,将送IPO审议)
^^^^^^^^^^^^
突然发现这句,不知道是不是IPO(智慧财产局)没有通过的话
must就不能按牠们规定的那样收费呢?
有个想法不知可行否?
一旦开始收费时,几个电台合起来,对外而言则代表一家公司
由这家公司去跟must买授权
然後大家一起去摊70000(非营利的最低金),
不知这样的伪装法会不会太明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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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82.57
※ 编辑: papagoing 来自: 61.64.182.57 (10/15 01:53)
※ 编辑: papagoing 来自: 61.64.182.57 (10/15 01:55)
1F:推 dunn:如果没过应该下面会加注IPO保留吧 &你似乎用了一个不好的字.. 10/15 03:33
2F:推 papagoing:我猜应该是must内部通过,但还没有送到IPO审议=>故无保留 10/1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