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inherd (浣熊提督莱茵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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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军警一体
时间Mon Oct 9 05:31:24 2017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看很古老的西部片 中南美洲如秘鲁墨西哥等国似乎
: 有军警一体的制度 除了军警的阶级制度很像以外
: 似乎两个体系的人也有转用?
: 民国从北洋时代到国民政府时代似乎也多少有这种
: 现象? 另外像日本好像也有段时间是这样? 至於非洲
: 方面 从一些欧美人类学者出版的文献看来 似乎更普遍
: 甚至日常就是一堆宪兵在民间四处执法
: 欧洲和北美方面 法国的军警似乎彼此也很密切? 不知
: 他国的状况如何?
: 这种军警一家的制度有特别的国防考量还是其他考量?
: 比方说 占领敌国之後从本国抽调警察队去维持日常秩序?
原因是因为传统上, 治安是由两种人来维持
一种是国家/皇室的军队, 例如法国的国家宪兵.
由上而下建立的武装部队来执法
另外一种是民间自治体的自发而起的民兵/民团.
这在美国还可以看的到, 例如美国各个县的Sheriff(警长)
这虽然翻译成警长, 但是我觉得翻译成治安执法官会比较合适
概念是民间自治体推举一个人出来维持当地的司法秩序
等於是由下而上的执法制度
而今天很多西方国家的警察或是警务部门其实是延续过去的"执法军队"
所以阶级制度很类似军队.例如加拿大皇家骑警
而今天这种文职的警察 (警员属於文官而非军人)
可能的起源是1829年才开始的伦敦警察厅(Metropolitan Police)
法国或是一些欧洲国家, 例如西班牙和义大利.
文职警察通常是地方自治体自行发展出来的地方警察.
执法权只限於该城市. 有一点类似台湾的铁路警察, 执法权只限於台铁铁路沿线
而国家/中央政府警察就是我上面说的"军职警察", 也就是专门对内执行治安任务的军队.
这就是您说的在法国或是欧洲的军队和警察很密切.
因为这就是地方和中央的警察部门关系. 只是一个是文官一个是军职身分.
中国清末民初的状况又更不一样.
中国很晚才建立警察系统. 如果不考虑租借地.
清朝自己的警察部门是八国联军後袁世凯在天津建立的.
後来逐渐扩展到几个重大城市.
但是, 更广阔的乡间, 执法还是仰赖所谓的地方保安队.
地方保安队在很多状况下算是军队, 或是说地方上的军队.
这些保安队的源流可能是清末裁撤绿营以及防军的时候, 改编而来的巡防营.
保安队, 又称为省军, 到台湾後又被改制成保安警察, 但是从此文职化.
目前中国大陆, 所谓的武警, 我个人认为属性上比较类似过去的"保安队/省军"
就是对内执行警察任务的军队. 源流是过去的解放军公安师.
只是我不明白为何这些公安师後来没有像台湾一样改编成文职的保安警察.
一直维持军职编制, 然後一直维持到今天.
我也不认为这种军职警察的主要考虑原因是国防,
毕竟例如对岸的武警甚至还包下了各省县市的消防部门.
在各地当消防队救火这和国防有什麽关系呢?
明治维新後的日本是一个很有趣的状况.
维新後的日本有模仿英国的伦敦警察厅建立警视厅以及文职警察制度.
但是同时, 也模仿法国建立军职的国家宪兵部队.
所以日本的宪兵不只是纠察军纪, 也负责对内的治安.
(其实我们也是类似状况, 目前海巡署以及宪兵都算是军职警察部门
只是目前宪兵很少会主动去参与国内的治安任务, 虽然不久前也有参与世大运维安
海巡署除了查缉队以外也很少参与国境口岸以外的岸上的治安任务)
日本是一直到战後, 解散宪兵/海军巡查部队
才停止这种军职警察对内执法的制度.
虽然今天自卫队也有警务科部队, 但是警务科只负责仪仗和军队内部执法
占领敌国後是不是抽调本国警察这一点我就不是很清楚
但是二战期间, 日本是有在台湾招募"海军巡查",
海军巡查是军属身分, 不算是真的军人.
任务是负责在东南亚占领区执行警察治安任务.
这样算是抽调本国的警察吗? 我觉得不一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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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英雄者
胸怀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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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immy5680: Brigade des sapeurs-pompiers de Paris, BSPP 10/09 07:09
2F:→ jimmy5680: Bataillon de marins-pompiers de Marseille, BMPM 10/09 07:13
3F:→ jimmy5680: Bundeswehr-Feuerwehr、Corpo de Bombeiros Militar 10/09 07:20
4F:→ jimmy5680: 军队负责救火从古罗马就有了,现代也不少见 10/09 07:20
5F:推 yuriaki: 军队协助救灾不少见 但军队是否「负责」救灾本人存疑 10/09 07:35
6F:推 yuriaki: 换言之你家起火时你有没有权力打电话到军营命令指挥官派 10/09 07:40
7F:→ yuriaki: 人? 如果有 这才是「负责」救火 10/09 07:40
8F:推 aa923310tw: 先推 再慢慢看 10/09 08:03
最後我想补充一个观念, 就是执法权.
警察之所以是警察, 因为警察有执法权
但是请问, 有执法权的一定只有"警察"吗?
我拿台湾来说好了, 有司法警察的执法权的单位就不只所谓的警察
调查局也有, 宪兵有, 海巡署有, 海关有, 移民局也有.
台湾这样已经算很少了, 美国更是几乎各个联邦或是州的行政机关都有不等的执法权.
(例如美国的国税局IRS在早年不就把黑手党大老抓起来?)
为什麽会有军警一家的感觉, 是因为很多国家, 会有专门的军队行使执法权/司法警察
通常越早以前越是如此, 毕竟实行法律需要武力或是强制力
而军队是武力/强制力的表现.
所以延续至今, 很多国家仍然保留军职人员行使警察权
例如我国的宪兵, 海巡署; 或是美国的海岸巡防队
或是一些早年是军职但是後来改为警职的执法机构 仍然维持军队的阶级或是编制传统
例如美国常见的州警(State Troopers),
通常各分队称为Troop (骑兵连), 然後官阶的名称和军阶一样或类似
※ 编辑: reinherd (173.95.177.212), 10/09/2017 11:17:35
※ 编辑: reinherd (173.95.177.212), 10/09/2017 11:17:56
9F:→ yuriaki: 管辖权还是有差 10/09 11:22
10F:推 requiem: 法国消防体系分军民两类,後者又分专职与义消。巴黎(包含 10/10 03:26
11F:→ requiem: 周边两三区构成的俗称的小皇冠地区)与马赛就是军消负责, 10/10 03:26
12F:→ requiem: 而没有民消介入。 10/10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