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f95 (K神我们巴西见)
看板Warfare
标题[讨论] 抗战时国府与地方就粮价的角力(五)
时间Sun Apr 10 18:45:53 2016
攻杀
主线 支线:郫县群众事件
主场:军法执行总监部 主场:成都行辕
时间:1942年3月~10月 时间:1942年3月~8月
严惩派:蒋 严惩派:蒋
轻判派:何成濬 轻判派:张群
时间轴
3月 移交吴肇章等人送军法执行部复审
3月下旬
陈国楝、朱国华(时任郫县商会主席)组织
民众示威抗议
4月 经检队接获线报,陈、朱
意图武装抢粮,
通报中央,蒋电令行辕逮捕陈、朱等人
4/25 〈陈国楝、朱国华解渝与吴肇章陈仲虞案
并讯严办电〉
6/27
叶柳溪突发急病
7/03
叶柳溪死亡
7/08 军法审判组上签呈给何成濬 〈为电请将陈国楝等囤积食居奇一案解部
并办由〉
7/13 总监部上可否通知家属领回遗体签呈
给蒋
7/24 蒋批示:可
7/25 提审吴肇章、陈仲虞
8/17 张群回电「详加调查尚无事实证据」
蒋批示「据称既未查获实证,可暂免予逮解」
9/21 蒋手令「吴绍(肇)章案有否遵令严办,
希速查复」
9/26 〈奉交成都行辕判决吴肇章等囤积
粮食居奇一案拟具意见签请核示〉
10/03 蒋批示:「
吴肇章案重大且延误期
多时,
应即枪决,勿再延误。
陈仲虞判无期徒刑,并罚作苦工。」
10/12 〈吴肇章事何成濬10月12日函〉
10/14
吴肇章枪决
10/17 吴仲虞入监服刑
地方拖延之时,陈国楝利用政商网络将
封存米粮分批制成仓单低价预售给散户,
因此郫县许多人关心此事发展, 1942年3月19日成都《新新新闻》突然刊登
封存
米粮将平价贩售,群情顿时汹涌,3月20日在朱国华组织下,在郫县封存米粮处
陈情抗议,县府立刻派人安抚并急电成都行辕
3月23日又
聚众抗议并有人持有枪只,
「刚好」此时行辕派人了解事件经过,中央
政令难以违抗,地方又有扩大事端的疑虑,先虚与委蛇,朱国华则去成都
「请愿」,
拿到
粮政局长康心如的便函,行辕在谈判中进退失据,只好违背中央政令,答应地
方的请求
陈国楝并留有後手,朱去请愿时
沿路连络袍哥,并用金钱收买贫民,如果行辕不答应,
就动用武力抢粮,经检队接获线报,急电中央
应处以死刑,蒋下令行辕逮捕陈、朱等
人,并交由总监部一并辨理
但
行辕没有交人,7月何成濬发电文给张群询问此事,张群8月回电何说此事已解决,
并已报告蒋,报告称此事
仅是地方流言,查无实据,反把
矛头指向经检队,指责他们
扰民,已指示持续
「侦查」朱国华;
陈国楝是地方政商名流,「历任军职」,请蒋
免於逮捕。张群的态度表明最高办到朱国华,要动陈国楝恕难从命,蒋只好放手
陈国楝此局大获全胜,首先将许多不相干平民用利益趋使他们关注此案,再动员媒体
散布消息,形成舆论压力,要硬干也保有实力,对张群的心理抓的很准确,纵然蒋挟
中央政令,依然节节败退,最终只得让步
回过头来看吴案,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濬,吴相湘(历史学者)在〈何成濬善作调人〉中
评价他:〝何成濬是一军人......
既善於人交,又乐予助人......这一
「人和」在他
协助国父孙先生,及今总统蒋先生与黄克强先生进行国民革命,统一全国的工作上发生
重要功效。〞引自《民国百人传》第二册(1979),根据何的性格,注定吴案又有一番波折
何一开始也是以拖待变(此案的SOP),拖了三个多月,案情要突破
叶柳溪是关键,毕竟
他不像吴、陈两人有强大靠山,实务上大多是他操作,但何一直没动作,在6月底突发
急病,一个礼拜後
宣告死亡,看守所立刻上呈,军法审判组派人验屍
只做外观病理
分析,就下判断「
委系生前患病死亡,余无别故」,审判组上签呈给何,问是否要上签
呈请示蒋後续如何处理,何告知:可,上签呈後蒋对此也没表示任何意见,可能蒋认为
已经透过「国家动员会议」充分告知此案
该如何判,只要照做即可,明显低估何受到的
压力
1942年3月29公布
〈国家总动员法〉後,「国家动员会议」成为国府战时经济控管的
主管机关,7月10日国家动员会议针对行辕的判决提出意见书给军法总监部
参考,认为
吴具有公职身份,犯情重大,理应判处死刑;
陈仅对私人谋私,忽略职务谋私的刑责,
理应重处。蒋在吴案跟郫县群众事件後对行辕已有疑虑,何又迟迟没动作,预先透过
意见书告知,以免意外
该来的躲不过,意外还是发生了
在叶死亡後,不管是营救的人还是何都松了一口气,审理时吴、陈两人把罪都往死人
身上推,执行业务一切皆是叶一手包办,两人毫不知情;
冷开泰是孔祥熙在川省的得力
助手免不了要帮吴案讲话,并且冷开泰透过关系,买通蒋的待从副官,人情压力让何要
谨慎以对,蒋看何拖延只得直接用手令讯问,何在接到手令当天的日记写到:「此案
成都行辕原判徒刑十五年,委座谓为太轻,令解本部再讯。本部审判组以吴无公务员
身份,行辕判十五年,
已较其罪情为重,再减轻,则违背委座意旨,加重又於法理不
合,颇以为难,故迟迟未决定,今委座既如此注意,恐终不能邀允也。」何的看法是
行辕判决已经过重,但蒋不满意,只好再加重两人的判决,但留他们一命,何提出的
意见书最後判
吴无期徒刑、陈十二年徒刑,至於封存米粮则与行辕派人前往当地确认
合法与非法的仓单
蒋签示的批呈
直接下令处死吴,陈判无期徒刑,对
封粮直白「此乃明明舞弊」,何在
10月12日再面见蒋,为此事做最後努力,但蒋态度坚决,只得下函「今晨谒见委座,
吴肇章事绝无挽救之望,可即办理」
10月14日吴肇章枪决,17日陈仲虞入监服刑,事情就此结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3.2.20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arfare/M.1460285156.A.4BA.html
1F:推 chungrew: 这就是权力的魅力,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一言可判生死 04/11 00:20
2F:→ chungrew: 现今台北仍保留有先总统 蒋公的手稿与批示公文 04/11 00:22
3F:→ chungrew: 里面也有蒋总统的亲笔批示『应即枪决可也』 04/11 00:23
4F:→ asdf95: 蒋在中国没那麽行,这个案子拖好久,最後还是要三番五次下 04/11 05:36
5F:→ asdf95: 手令,才终於把吴给枪决 04/11 05:37
6F:→ yuriaki: 整篇文张都在表现蒋的控制力不足 还可读成掌握生杀大权一 04/11 07:47
7F:→ yuriaki: 言可判生死 真是惊讶赞叹无言以对 04/11 07:48
8F:推 chungrew: 但从军事角度来看,蒋没做错 04/11 08:48
9F:→ asdf95: 蒋在此事反而暴露出他掌控力有限,後文会提到此事的影响 04/11 09:11
10F:推 s870158: 未看先推:d 04/11 14:14
11F:→ dasfriedrich: 逢「蒋」必反,目前正夯!反正死人没办法替自己辩白 04/11 15:37
12F:→ dasfriedrich: 修理死人最轻松了! 04/11 15:37
13F:推 chungrew: 蒋有功也有过,在抗日以及对抗共产党上面,无疑是有功的 04/12 17:09
14F:→ nugundam: 这叶先生过世的时间也太刚好了... 04/12 23:56
15F:→ asdf95: 被自杀不过就是复古 04/15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