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lMarx (卡拉卡拉夫兄弟们)
看板Wanted
标题Re: [徵求] 来个拍拍吧
时间Tue Oct 28 18:14:38 2008
你应该是94年7月1日以後进公司的吧?
是的话,你老板说的没错
因为那之後进入事业单位的
都一律适用劳退新制
资遣费一年只有半个月
但问题是资方并非任意可资遣员工
依据劳基法第11条: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一、歇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意思就是说:除非有这五种之一的情形
否则雇主是不能终止劳动契约的
即使合於这条规定
要终止,也必须发给一个月的预告工资
所以所有可以拿到的应该是1+0.5=1.5个月
另外,不管你上班到哪一天
薪水一天都不可以少
雇主必须在离职前全部发给你
不能延迟发给,
也不能因为未满一个月或任何原因而扣发
否则都违反劳基法
※ 引述《jyhfeng (遗忘的风采)》之铭言:
: 刚刚老板叫我进去说
: 你被资遣了! 你被资遣了!你被资遣了!你被资遣了!你被资遣了!
: 一开始还很开心,想说资遣费按照劳基法是年资一年一个月
: 不过查过後只有0.5个月~~~差好多喔,唉
: 不景气烧到我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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