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mon415 ( )
看板Wanhua
标题[生活] 桶装瓦斯钢瓶年限
时间Tue Jan 10 16:17:44 2012
由於冬天瓦斯用量实在过於奇异地凶狠,所以想换叫另一家瓦斯。
打到其它瓦斯行,却得到一个也很奇异的回覆:法规规定82年以後出厂钢瓶不能再灌气
看了一下家中目前的瓦斯钢瓶,却发现目前用的瓦斯钢瓶(万华某家瓦斯行叫的)出厂日期
居然是民国62年,都比我还老了我的天呀。
查了网路资料,也打去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和内政部能源局询问,归纳总结如下:
1. 「研拟」淘汰20年以上老旧钢瓶
以二十公斤的钢瓶为例,新瓶满五年应检验一次,十年到二十年者每三年一次,至於二十
年以上者则每年一次,而未来内政部拟将瓦斯钢瓶的使用期限定为二十年,超过此一年限
将予以淘汰,以解决目前钢瓶老旧汰换的问题。(民国90年的新闻,不意外到现在还在研
拟)
也就是说,没有所谓82年之後的钢瓶就不能灌气这个道理。但台湾气候潮湿,钢瓶内外壁
易腐蚀老化及锈蚀,上方的瓦斯开关也可能因使用过久紧密度不足,易让瓦斯外泄。
2. 瓦斯上应贴检验卡
注明「下次检验期限」、「出厂号码」、「出厂耐压试验日期」、「容器规格」、「容器
实重(含阀)」、「验试场代号」、「定期检验日期」,每一栏都要填写,没有空白。被
发现不合规定的桶装瓦斯钢瓶,涂改「下次检验期限」的最多。合格标签上,用的是打印
的阿拉伯数字,摸起来有凸起感,消防局查到涂改的数字,通常是手写的平面数字。
另外,超过检验日期须加收检验费,所以叫瓦斯时请特别留意下次检验日期,以免下次被
加收此笔费用。可要求店家使用较新的瓶子,当然这是不能加收其他费用的。为了自身安
全和荷包,小小的注意可为自己省不少麻烦。
p.s.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网站上看到一份96年的名单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829
发现给我们62年出厂钢桶的店家也在黑名单内,虽然是好几年前的资料,但这麽旧的钢桶
、不优的价格和服务态度,加上很快就用完的瓦斯...对这家瓦斯行也没信心了,应该会
换其他家瓦斯行了。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54.174
1F:→ nt528:没想到我家附近的X山瓦斯行也在名单内,只觉得他们赚很大 01/11 15:33
2F:→ nt528:中秋节还在店门口生火烤肉,完全不顾周遭邻居安全 01/11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