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ngyc (哦)
看板Wanhua
标题[生活] 今天抓到小偷
时间Sun Jan 23 22:59:43 2011
我家妈妈在西门町做生意
发现东西不见,就去看监视器
影片转一转查到下手的人、就派我出去在西门町绕啊绕的找
结果真的被我看到了,把人带回来
对方一直表示他没有拿、也一直作势翻着书包查看
在看了监视器後,还是没有承认有偷
後来对方说我们想要怎麽处理?
妈妈说希望她可以把东西拿出来就算了、不然就赔钱
以上两种都不要的话就要找警察
最後他们选择了赔钱。
唉 希望有在附近作生意的人要注意
最近放假、人潮汹涌,稍微一闪神就损失
突然觉得路上的人都不能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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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115.182
1F:→ bryant780113: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01/23 23:42
2F:推 TIGER228:把人带回来.....怎麽带 原po是警察? 01/23 23:50
3F:→ chenglihao:赶快备份..对方可以告原PO很多条罪了..XD 01/23 23:51
4F:→ chiangyc:嗯 因为他说有放回原位,所以我请她回来指出摆放的位置 01/23 23:55
5F:推 tandzh:应该是心虚所以赔钱(and带回店家)吧 没偷干麻不找警察 01/23 23:56
6F:→ chiangyc:这有什麽被告的机会吗....? 01/23 23:56
7F:→ grapelight:不是警察好像不行对人搜身或者类似动作 01/24 00:34
8F:→ snowtoya:警察也不能随便搜索,要有票的 01/24 00:45
9F:推 jimjohny:该恭喜原po吗.. 01/24 14:19
10F:→ jimjohny:之前也有人po在西门町被偷iphone的 01/24 14:19
对啊,我有看到这篇文、今天也在新闻上看到
这个真是太猖狂
11F:推 simon0702:偷东西的人不对是该追回,但如果擅自将他人限制自由或搜 01/24 17:17
12F:→ simon0702:查可能也会让自己吃上官司,原PO下次处理要更谨慎些才好 01/24 17:17
这样我了解了,以後(希望不会再有)遇上会更加慎重的处理,谢谢你!!
13F:推 echohihi:有放回原位?那不是就不算偷东西了吗... 01/24 17:44
14F:→ grapelight:放回原位应该是指当下拿起来看又放了回去? 01/24 17:55
是我一开始就写得太简略所以造成了大家的疑惑
不好意思
关於放回原位的问题,
我在看影片时就清楚的看到他把东西放到身後包包和身体间 就离开了
所以当他说有把东西放回原位时,才会请他回来指出摆放的位置
至於搜索的动作以及把人带回来这件事,
可能跟我的胆子太小有关,光是追上并叫住他就紧张得发抖
所以他的书包、身体通通都没有碰触到
在他自己开书包翻啊翻的、我连头都没伸过去看
把人带回来也是用请的,而且对方也表示同意
以上的过程中,我自认行为都很客气而且没有强迫
或许这中间还是有不够妥当的地方,对我也算是学到了一次经验
谢谢大家的指教。
感恩
※ 编辑: chiangyc 来自: 219.91.115.182 (01/24 18:46)
15F:→ grapelight:呵 做生意本来就会遇到很多事情要学很多经验 01/24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