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0316 (良)
看板Wanhua
标题Re: [新闻] 砂石车辗过 赵永清岳母冤死斑马线上
时间Thu Jun 24 00:29:03 2010
http://www.dot.taipei.gov.tw/ct.asp?xItem=1199255&ctNode=12308&mp=117001
万大路493巷口死亡车祸後续处理说明
发布机关: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处
发布日期:2010/6/23
发稿单位:规划科
联络人:王国伟
连络电话:27599741转7102
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
(外县市02-27208889)
针对台北市议会刘议员耀仁关切99年6月22日上午发生於万大路493巷口行人穿越线死亡车
祸事宜,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处(以下简称交工处)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
条规定,车辆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
,均应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过。故行人於行人穿越道通行时拥有绝对路权,车辆均须礼让行
人优先通行。
交工处指出,万大路之中央分隔护栏宽度约1公尺,於该巷口开设缺口设置号志并划设行
人穿越线供行人穿越路口,其缺口与分隔岛所形成空间(现况设有车阻)并非提供给行人等
候的庇护空间,建议行人应利用绿灯通行时间一次穿越路口。另行人绿灯时间并设有行人
绿闪(此时小绿人呈现快速行走状态)及清道秒数设定,当行人於人行道尚未开始穿越路口
前若发现小绿人已呈快速行走图样,建议应在人行道上等候至下一次绿灯亮启时再行进入
路口,若行人已在行人穿越线中,则应快步穿越,以维安全。交工处表示行人绿灯秒数之
设定已考量弱势族群(老人、孩童)之行走速度,路口行人穿越线长21公尺,案发时段行人
绿灯秒数为32秒,已合乎规范所定弱势族群行走速度(0.8公尺/秒)下之合理行走秒数。後
续将持续观察运作状况并进行必要的微调,以提供行人更安全的行走环境。
点阅: 50 更新日期: 2010/6/23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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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9.239
1F:推 bryant780113:老人家会知道吗?! 06/24 01:31
2F:推 k222ing:看完内容,根本就是标准的官方式的回覆,反正就是叫行人自 06/24 01:36
3F:→ k222ing:己当心一点。 06/24 01:36
4F:推 jimjohny:那算法等於要一开始就在等红绿灯耶.. 06/24 07:34
5F:→ CatzRule:不然呢? 剩两秒也要冲吗? 就算绿灯100秒也是有人要抢最後 06/24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