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kura000 (卍☆㊣煞气★河蟹㊣☆卍)
看板Wanhua
标题[新闻] 恐怖伪警集团 轮暴流莺
时间Wed Dec 9 14:03:07 2009
流莺在暗巷讨生活,已经成为社会最底层,没想到还有变态的歹徒,伪装成警察,以「老
鹰抓小鸡」的方式轮暴流莺为乐。最新一期《壹周刊》报导,北市万华康定路一带,出现
一个性侵流莺的集团,持假警察证件、手铐、无线电和车上装蜂鸣警示器,以取缔为名,
强拉年轻流莺上车,之後假借带回警局,实际上开到荒凉处轮奸。
流莺们吐苦水说,这些假警察开着墨绿色轿车取缔,谎称是便衣刑警,以「从事性交易违
反善良风俗」为名要求她们回警局做笔录,当场拿出手铐,将年轻流莺押上车,上车後假
警言语淫秽不堪,将流莺载到荒凉的河滨公园或阳明山等地,铐在椅上施暴、轮流性侵并
以其他物品性虐。半年来类似事件发生超过十起,时间都发生在深夜二、三点後警力较松
散期间,但流莺碍於身分和警方压力不敢主动报案,让嫌犯至今逍遥法外。
******************************
之前不是一直说万华都可怜老妓女
事实证明吃好道相报,新的年轻妓女越来越多,
郝冰冰还不赶快做事!
不要再耍白目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53.10
1F:推 simon0702:希望立法能将犯强制性交罪的犯人的性器官阉掉,看还有没 12/09 14:54
2F:→ simon0702:有人敢犯 12/09 14:54
3F:→ simon0702:流莺的问题台北市长应该要好好重视... 12/09 14:55
4F:→ iozs:阉掉还是有其它方式可以施暴,要强制心理治疗不知会否比较好? 12/09 15:14
5F:→ pomyopnion:治安真差 唉 12/09 16:54
6F:→ lofi23:强制性交或妨害性自主的人应该直接让他死一死(还太便宜了 12/09 18:47
7F:推 taroshen:但是我觉得割掉之後...可以吓阻大部分的犯人... 12/09 21:00
8F:→ shreka:不用阉 只要电击几次 犯人就终身不人了 12/09 21:38
9F:推 colds:推阉掉+心理治疗 双管齐下 12/09 23:16
10F:→ music849:说真的台湾杀人~强暴罪都判得蛮轻的!真的有修法的必要~ 12/09 23:35
11F:→ kids055157:应该判强暴犯死刑~ 12/09 23:55
12F:→ kids055157:强暴犯是垃圾中的垃圾 人渣中的人渣 不需要给他们机会 12/09 23:56
13F:→ kids055157:强暴犯没有活在这世上的理由 真该死一死 12/09 23:56
14F:推 G2000:市长为了捷运头在烧 明年不好选了 12/10 00:33
15F:推 shiyhsien:现在执政的在推性交易除罪化,应该不会再管这个了吧 12/10 03:00
16F:嘘 sangelo:强暴就是强暴 跟对象有关吗 原PO注意的焦点很奇怪 12/10 07:36
17F:嘘 OscarPan55:强暴就是犯法 不管对象是谁 12/10 10:24
18F:嘘 yape:强暴是一种习惯,改不了的,死一死赏他个痛快比较快 12/10 12:25
19F:推 simon0702:原PO的原意应该没有对流莺有什麽歧视的想法,只是流莺年 12/10 12:49
20F:→ simon0702:轻化是一种社会问题,有关单位需要去关怀他们并辅导才是 12/10 12:50
21F:→ tara5105:早就都是外籍的年轻流莺了,不管如何欺负女人的男人应该 01/04 05:03
22F:→ tara5105:重刑才是.. 01/04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