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看板Wanhua
标题Re: [聊天] 刚刚收到通知 原来真的被告了 呵呵~
时间Mon Nov 16 02:56:55 2009
我是万华板站友 g6m3kimo
写这文章有点唐突,不过看到两位同时
为万华版好的人,因为选举的事闹的不愉快,
忍不住提起键盘来,敲几句想说的话.
其实在选举期间,我也收到过那样的信
但我相信那可能是不实的谣言,大概我也是
参选人身分,否则怎麽无缘无故这时候才寄给我呢?
所以我什麽也没做,也不想让本意好的选举
搞得灰头土脸,最後我就退出这场选举.
我相信你们两位都跟我一样.
大概是某个和snowtoya有过节的人,用这次选举
想表达自己的怨怒吧.
很明显的,a0181似乎跳了这个坑,我想在
萤幕背後,他也不过是个热血的大叔罢了.
关於网路的二三事,总有许多朦胧的地方,
那差别在於我们根本没有见过彼此,只能想像
他是怎样的人,於是各种误会就可能出现,
也许在现实中可能不是这麽一回事,但心里
也就是把他当成那样了,想想,这不能怪a0181
或是雪小姐,因为你们根本没有实际的和对方
相处过,不知道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
但我在参选过程中,似乎可以稍微窥探你们的样貌.
也许,我在这方面有点天赋吧,
在甘冒各种不利的条件,甚至面对不实指控的风险,
在这当中,我看到一位坚强的女性.
而即使会被他人唾弃,会被人说输不起,仍坚持为
万滑板好的,我看到一位有点傻气的男人.
而如今,这两位都放下了,
而万华板也如他们所愿,产生了一位适当的版主,
但这美好结局,却不完美.
看到你们两位因为有心人而闹得不愉快,
实在令人说不过去,打官司是一个十分冗长的过程,
既劳心又费财,最後,可能什麽也没得到.
你们也是在认真的过自己的生活吧,何必让这种事情
为自己制造烦忧呢?
我相信snowtoya因为这事心理受到极大的伤害,但a0181何尝
不是个受害者呢?
只是少了个卸下心防说话的机会.
坦白说,我很喜欢你们两位,和我不同,是既朴实又勇敢
面对自己的人.
和好吧,好吗?
※ 引述《a0181 (清纯妹妹~啾咪^_<)》之铭言:
: 刚收到调查七组的来电~~~
: 之前选举时有PO过有关其中一个候选人在它版不支持者(被水桶)
: 所寄出过来的信~
: 至於我在PO信件内容中写的很清楚,欢迎当事人来做个澄清~~
: 而且当时我已经退选的情况下~~ 然後还要被告"妨害名誉"??
: 我个人被告事小 只是让大家看清一些事实 我觉得也蛮有意义的~~~
: 只是接到通知 我也只能苦笑~~~ 唉 真是一样米饲百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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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63.191
※ 编辑: g6m3kimo 来自: 61.31.163.191 (11/16 02:59)
※ 编辑: g6m3kimo 来自: 61.31.163.191 (11/16 02:59)
※ 编辑: g6m3kimo 来自: 61.31.163.191 (11/16 03:01)
1F:→ a0181:我想想 本人所谓的错误 "或许"就是未经证实所有信件内 11/16 08:57
2F:→ a0181:所提起的问题 是否正确~ (到现在 我也没有去证实) 11/16 08:58
3F:→ a0181:如果是这点 我也可以很诚恳的跟信件指名的人说声抱歉~ 11/16 08:58
4F:→ a0181:不过 这信件 在我转发之前 我已询问过源发信者 是否可PO文 11/16 08:59
5F:→ a0181:并且在信中有询问 "您确定内容都是正确的嘛" 得到的是肯定 11/16 09:00
6F:→ a0181:的答案~ 假设到此 信件内容 是错误 那就如同我以上所说 11/16 09:00
7F:→ a0181:是我的错误 就算告我 我也无话可说~ 11/16 09:01
8F:→ a0181:假设内容是正确的? 那当初有漂亮的竞选文的当事人 是否当选 11/16 09:01
9F:→ a0181:那我们万华版 是不是就会整个变调?? 我想风险是很大的~ 11/16 09:02
10F:→ a0181:并且 原发信者 也发给很多的人相同的信~ 所以我拿出讨论~ 11/16 09:03
11F:→ a0181:我的文章中 并没有咬定说"一定正确""一定错误" 11/16 09:03
12F:→ a0181:所以 我有说 欢迎主角出面澄清 在竞选中 私下收到那麽多 11/16 09:04
13F:→ a0181:不利自己的信件 如果证实信件内容是错误的 那绝对不是扣分 11/16 09:05
14F:→ a0181:而是大大的加分~ 但我想 我"曾"候选过 也不便表示意见 11/16 09:06
15F:推 a0181:所以 我不便评论 而提出 适不适合 後来也是有结果 11/16 09:08
16F:→ a0181:我想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版主一职 并无任何利益 11/16 09:09
17F:→ a0181:对我个人而言 也没有所谓版面乾不乾净 适不适合阅读问题 11/16 09:09
18F:→ a0181:会出来参选 是想帮各位板友做事 後来有更适合的参选 11/16 09:10
19F:→ a0181:我也乐观其成 相信每位板友竞选 都抱着服务的心态参选~ 11/16 09:11
20F:→ a0181:但是我想过 今天如果信件提的是我 我想我该做的 11/16 09:12
21F:→ a0181:是一封信 表达自己意见 而不是为了这种事情 "直接"使用法律 11/16 09:12
22F:→ a0181:途径解决 如果真的当上板主 是不是哪天战文 又一堆被告? 11/16 09:13
23F:→ a0181:如果这样 上次X车板 被告的应该有十人以上吧~ 11/16 09:14
24F:→ a0181:因为这次事件 导致很多版友的不舒服 这边黄某人表达十分歉意 11/16 09:15
25F:→ a0181:而未经证实发出文章的疏失 我也对於信件中指出者 表达歉意~ 11/16 09:17
26F:推 a0181:不过目前的状况 也跟我之前说的一样~ 还没当上板主 11/16 09:19
27F:→ a0181:就要告万华板友 所以我觉得我那反对的一票没有投错~ 11/16 09:20
28F:推 snowtoya:楼上我告诉你,我本来没有要告你的,只是因为有刑诉239条 11/16 09:33
29F:→ snowtoya:共犯条款,告诉那位寄黑函的,效力本来就有可能及於你 11/16 09:33
30F:→ snowtoya:我本来还在想要怎麽问检察官能不能把你们视为非共犯 11/16 09:34
31F:→ snowtoya:不过看来现在好像不需要了 11/16 09:34
32F:→ snowtoya:这个说法很多私下有和我联络的板友都早已听说 11/16 09:35
33F:→ snowtoya:这事我於板上不会再做任何回应,反正我也不介意当坏人 11/16 09:36
34F:→ snowtoya:黑函与本次,都刚好印证您不喜查证确认就爱乱PO板的习惯 11/16 09:42
35F:→ a0181:孩子~~~ "习惯"会不会太超过了一点 11/16 09:45
36F:→ a0181:事实是如何 是不是有人以告诉当作"手段"而不是"途径" 11/16 09:46
37F:→ a0181:我想这件事 你未来会很清楚 11/16 09:46
38F:→ snowtoya:请您先google刑事诉讼法239条好吗?我早说过要告寄黑函的 11/16 09:48
39F:→ snowtoya:OK,真的不再回应了 11/16 09:48
40F:推 cashfighter:路过 纯就事实而 确实构成刑法301条 诽谤罪 11/16 18:25
41F:推 PASSME:还好我们目前的版主不会告人 11/16 19:24
42F:推 mypower:好恐怖喔! 没想到被告这麽容易~ 还好我都潜水! 11/16 21:44
43F:推 vtwin:法律系的耶 系上有叫你选读"正义与慈悲"(城仲模26人着)吗??? 11/16 23:24
44F:→ Sordirsin:辛苦原po了 想当和事佬不过有人不领情 11/18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