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leben (一个人的西门町)
看板WallBall
标题退货法律规定----要学起来唷.
时间Thu Jul 15 12:36:23 2004
请看,对您”血拼善後”很有用! (中时浮世绘 2002.07.07)
态度要坚定,千万别被售货小姐的晚娘脸给吓到,他们搬出公司法条,你就搬出国家
法条,反正该退的货,一定要退,才不会对不起自己啊……
不知道是为什麽,我这双手就像是被魔法诅咒了一般,每次买东西,即使千挑万选,
但就是会买到瑕疵品回家。再加上耳根软,抵挡不住推销员的三寸不烂之舌,常常抱一
些隔天就看不顺眼的衣服回家。不过,我也不会因此受气,因为本人的脸皮够厚,只要
我不喜欢,不管在多远买的,我都会拿去「退货」。
首先,有瑕疵的商品比较好退。像许多超市买回来的食物,要拆掉保鲜膜才能确定品
质如何,因此,我家附近的超市就被我退过发臭的鸡腿、切开後发烂的西瓜、底下那面发霉的莲雾等。
没有瑕疵,纯粹只是买回来就看不顺眼的东西就比较难退了。早年,在消费者保护法
(简称消保法)还没出炉时,那时要退货全讲运气,碰到刁难的售货小姐常常铩羽而归。
但消保法出炉後,即情势逆转,退货好退多了!
拿我最常退的衣服来讲吧!
「小姐,这是我前天买的衣服,我想退!」
「哦!请问是那里有问题吗?」
「没有,只是我不喜欢了,想退。」
「抱歉,公司规定没有坏就不能退。」
「可是,根据消保法规定,凡是这种有人推销的买卖,只要在七日内我都可以退货,不须任何理由啊,如果你不让我退,我可以去消基会检举。」
通常,拿出消保法後,小姐就会让我退了,但还是有不肯的。
有一次,小姐指着墙壁上A4的公告:「货既售出,概不退换」,再加上桌上贴的:
「折扣期间,恕不退换」。
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会打退堂鼓了吧!错了,「小姐,你们这样写是犯法的你
知道吗?消保法规定不能以这种契约形式来约束消费者,所以就算你们公司有这样写也没用,衣服你还是得给我退。」
可是,有时即使法条都搬出来了,售货小姐还是不肯退,以前我还曾为此与小姐吵了
一个小时。现在聪明了,有些售货小姐因为职位较基层,在她们心中,公司规定绝对大
於法律规定,若硬不让退货,也不必跟她们吵,直接找公司就行了。
在百货公司买的,就找百货公司的客服部,在专卖店的,就直接找那个品牌的总公司客服部。
根据我的经验,这些经理级的人的确都比较有法律的观念,跟他们沟通後(消保法还
是得拿出来用),就会让我退了。
尤其是在百货公司,现在都有退货的观念了,什麽都不须要解释,就有客服人员服务到好。
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拒绝退货理由,「小姐,很抱歉,我们公司规定挂牌剪下後就不能退货了!」
这种也是不成立的说词,我买衣服回家穿,挂牌当然要剪掉啊,就像包装要拆一样嘛!
只要衣服本身完整,并无损坏,公司还是得退的。
退货时,还有个必胜招数,就是「态度要坚定」,千万别被售货小姐的晚娘脸给吓
到,他们搬出公司法条,你就搬出国家法条,反正该退的货,一定要退,才不会对不起自己啊!
另外,许多售货小姐会劝你用换的,通常价钱若不到原价的话,还会再劝你买一点其
他的东西,如果真能换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错,但若换的东西还是不太喜欢,也不必
勉强自己,该退的,还是要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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