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tlack (光阴站在我这边)
看板WSS
标题[NyLa] 2/6敦南诚品的侵权事件
时间Sat Feb 13 01:31:52 2010
我是一个独立的影像工作者,
2/6日那天我接到朋友的来电,
说看到敦南诚品卖苹果的STUDIO A 在1F摆了台电脑,
上面反覆放着我拍NyLas放在YouTube影片,直觉是没有经过授权的播映。
几天後我打电话给STUDIO A找店长ALEX,
一开始他说了几句不好意思、对不起之类的话,
但进一步跟他说影片公开播映需要有版权费,
除了口头道歉也应要有物质上的补偿时
他语气就开始不耐烦:
「但我们没有这个预算耶」
「你可不可以等下再打,我现在这边很忙....(一边跟客人报价)」
後来店长说要跟内部讨论一下再回电话
但是两个小时过去,我没有接到电话
於是我再打电话过去...
第二次通电话时,他明显经过「高人」的指点
开始翻脸不认帐
「这是我个人的行为,公司不知情,跟公司没有关系」
「那是顾客用我们的电脑上youtube看的,不是我们放的」
「我们是摆在卖场的外面,不是卖场里」
「那你有什麽证据呢?」
「youtube的东西本来就是公开的啊」
「你有什麽问题请打给我们的法律顾问」
先道个歉,发现没用,就否认,再搬出法律顾问,
这发生在台北的敦南诚品
最爱讲求文化与品味的地方
卖着版权物的STUDIO A,
用这样的方式回应他们的侵权行为。
事件的漫画版:
http://www.wretch.cc/blog/beatlack/14383934
p.s:
我个人的事微不足道,
但对於一家这样规模公司这麽离谱的态度,
(他们始终没有正面面对自己侵害创作者的事实,以及事件中的该扮演的角色)
他们无视创作者,又一边打着「支持、爱好创作」的形象贩卖他们的产品?
将这篇流传出去
希望促使STUDIO A认清楚、主动处理自己犯下的错误
若真因此有版权费,
我会全数捐出一毛都不会留在口袋里。
注:
2月6日的活动为Moshi与STUDIO A举办的<用iPod做一场演唱会>
演出者为NyLas乐团
在没有事先取得影片与音乐授权下
STUDIO A在诚品一楼摆了电脑
於活动前後反覆的放映NyLas的纪录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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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20.101
※ 编辑: beatlack 来自: 211.74.120.101 (02/13 01:37)
※ 编辑: beatlack 来自: 211.74.120.101 (02/13 01:39)
1F:推 righthand:版权费也有表演者的份吧 拍摄者有权决定是否捐出? 02/13 02:55
2F:推 pesquare:加油啊!小圭 02/13 03:30
3F:→ beatlack:我指的是影片的版权费,音乐的版权费是属於风和日丽 02/13 13:05
4F:→ beatlack:要不要追究要看风和日丽,我无权干涉。 02/13 13:06
5F:→ beatlack:我这样做是希望无论什麽形式的创作都不应这样被对待。 02/13 13:08
6F:推 hugoling:他们这样的处理态度不当 但是换个角度想 在公开场合帮 02/14 01:30
7F:→ hugoling:Nylas作演出广告 如果能藉此让路过的人认识Nylas也不错 02/14 01:30
8F:推 sunset770210:真的好鸟喔 是该让他们 出来面对拉!! 加油!! 02/14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