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layo (小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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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姜凤君案今晚定夺,篮协违法?橡皮图章?纪律会天人交战
时间Wed Feb 24 20:26:16 2010
中华篮协在97年5月9日召开的理、监理会议纪录,拖了两年後,今年99年1月28日才「策略
性」公告,严重的瑕疵、疏失,篮协纪律委员会,为了仲裁女篮姜凤君案,正面临天人交
战,是否会成为篮协的橡皮图章,今晚即将揭晓!
针对前国泰女篮球员姜凤君离队後一年,篮协片面同意她改披中华电信女篮战袍,违反旧
法,且引爆轩然大波,篮协纪律委员会今晚7时将开会专案研议、仲裁,而各种迹象显示,
篮协寻求纪律委员会为它的违法、疏失背书,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据了解,今晚会议的程序有三,一是先由篮协代表报告,二为五支女篮国泰、中华电信、
台元、台电、佛光大学各自表述,三则纪律委员会七名委员沟通,最後正式会议讨论、仲
裁,结果就是最终裁决,各方不得再有异议,会後纪律委员会将举行记者会,公开说明。
但据悉,国泰女篮将不会派代表出席,放弃陈述机会,高层甚至表示,即便纪律委员会判
决下月10日开打的第五季WSBL女子超篮,姜凤君不得代表电信女篮出赛,国泰年前所决定
的退出比赛公开声明,也不会动摇,除非有「天大地大的改变」!
国泰所以退意甚坚,且再次重申并非针对姜凤君个人,而系凸显篮协的「鸭霸」,及知法
犯法,游走法律边缘的不当作为。
众所周知,篮协95年4月28日召开女篮会议,经各队同意後订定「女子甲组球员选秀及球员
交换办法」,含「在球队已办理退休(职)之球员,自退休(职)日开始满两年後,得经
过选秀,重新加入女子甲组球队」;两年前的前电信女篮球员麦雅惠即循此旧法改替台元
效力。
97年5月9日,篮协在理、监理会议修正「篮协甲组球队暨球员管理办法」第11条「球员转
队」,也即「凡与原属球队合约期满,未再续约者,或与原属球队合约尚未期满,球队负
责人(领队)同意签发离队同意书者,即为自由球员,可自由办理转队。」
只是,含国泰在内的多支女篮代表反映,女篮生态与男篮不同,不适用此法,会议主席篮
协理事王人达於是裁决「女篮再议」,意味修正过的第11条「球员转队」,仍不能用在女
篮。
特别是,97年5月9日的该次理监事会议纪录,篮协既未正式公文通知各队,更没依法公告
,直到两年後的今年1月28日,才补在篮协官方网站公告,且注明「hot」(最热、最新)
。
迟了两年,匆匆补公告,明眼人都了解这是配合当时电信女篮帮姜凤君注册、报名合理化
,挑明量身裁制,而「先上车後补票」的技俩被拆穿,露出孤狸尾巴後,篮协日前又匆匆
把公告删掉,但却忘了,早有人把1月28日的公告列印存证,因为,「凡走过必留痕迹」,
自以为船过水无痕,其实,这俨然是不打自招!
另外,篮协为合理化两年前的理、监事会议纪录,年前居然拿出当时的「签到簿」,误导
媒体说,国泰女篮领队李永振、总教练洪玲瑶,都「签到」,代表他两人「同意」理、监
事会议的「决议」。
这滑天下之大稽,因举世皆知,与会者在开会前报到签名,属正常程序,并不代表他们认
可会议所有决定,更何况,主席王人达两年前会中已裁决「女篮再议」,两年後硬拗国泰
李永振、洪玲瑶同意当时修正版的第11条「球员转队」,太跨张、离谱!
上述种种,在在说明篮协自己理亏,却硬要强渡关山,引发女篮各队反弹,情急下,竟又
把烫手山芋丢给纪律委员会。
纪律委员会一名重量级委员今天(24日)就说,大家常说要兼顾情、理、法,但就法、理
而言,篮协都站不住脚,情字上,姜凤君还想打球,也的确需要舞台,既已离开国泰,且
有离队证明,转至电信发展,情有可原,但这是否足够脱服纪律委员会,仍待观察。
这位委员强调,纪律委员会委员是篮协所聘的没错,但如要概括承受篮协的所作所为及一
切,对委员会不尽公平,因而,他重申,纪律委员会今晚一定会秉公处理!
纪律委员会的七人成员包括召集人任兆亮,委员李鼎铭、徐正戎、方进隆、许义宝、逢海
东、蒋忆德(兼执行秘书)。
资料来源:民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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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reeland:原来事情是这样?主管机关内政部可以来查篮协了,国泰GJ! 02/25 01:08
2F:推 beautydots:谢谢T大转这篇过来 02/26 02:34